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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年三十,我離家出走了

很多人害怕過年。

在前篇《比過年逼婚更恐怖的,是你有房嗎?》這篇發布之後,後台陸續收穫不少留言,大都與房子有關的故事。

其中,30號晚上有一則留言,猶如一盆涼水,當頭澆在了原本醉成狗的我頭頂,登時也推向了莫名的惆悵與憂傷。

也許,是哪段文字,觸發了她的某個脆弱神經,激發了她內心深處的傾訴欲。

她的故事,也許沒有電影情結那般蕩氣迴腸,但卻充滿真實滴血。

她的故事,有憤怒,更有懺悔;有苦難,更有無奈。遭遇物慾橫流,面對人性扭曲,傾注愛恨情仇……

讀罷,我久久難以平靜,令人唏噓、令人心疼,一顆如此多愁善感、充滿愛的有趣靈魂,就這樣綻放在我面前。

經她同意,我借著一斤52°洋河大麴的兇猛酒勁,決定在這裡與大家分享、共勉。

她叫小咪,今年31歲,老公是一個工程師,育有一個剛滿5歲的女兒,在成都有房有車,是一個典型的中產階級家庭。

但她過得並不開心,原因是她的老公有了小三。

這個年三十,她老公並沒有陪她和女兒過,而是陪小三和私生子過了,她傷心欲絕,卻又無可奈何,她是一個優柔寡斷的女人。

她說,大年三十,她離家出走了。

她還說,當初就是優柔寡斷害了她。

我問她為什麼?

她給我郵箱發了一份郵件。

這是一封闊別6年之久的郵件,文末日期標註為「2011年2月3日 PM 17:30」。

這也是一段凄美愛情故事,關於房子、愛情、親情、慾望、金錢等方面的感悟,讀起來傷感,品起來苦澀,以下是她的郵件內容:

PS:文字已經加工。

文正:

當我在寫這封郵件時,應該正在吃年夜飯吧。

從成都到南京,30小時的漫漫車程,一定累壞了吧,多吃點,好好補補。還有,記得飯桌上代我跟叔叔阿姨說一聲:

「對不起,小咪沒能來陪他們過年」。

上午,阿亮給我打電話,說有一些東西要轉交給我。

我去了你的出租房。

當我看到,你把當初我送你的大熊、瑪瑙手鏈、派克鋼筆,甚至襪子、內褲全都一股腦兒放在了透明塑料箱里,擺得整整齊齊,疊得層次分明,箱子上還貼了一個便簽,上面寫了一行字:

「還給那個說話不算話的小傻瓜,再見。」

阿亮說,你把把鍋碗瓢盆等全部家當都送給了他;

阿亮還說,你們昨晚喝得酩酊大醉,哭成了狗;

阿亮說,你走的時候搖搖晃晃,背影顯得很凄涼。

我知道,你不會再原諒我,我的冷漠傷了你,你再也不會回成都。

對不起,對不起,對不起!

我不該如此冷漠無情,拒絕你的來電和簡訊。

我以為這樣做,你會最終做出妥協。

直到在見到那些被你遺棄的禮物之前,我都自信滿滿地以為,你沒有回家過年,這一定是你的計謀:

當我走進房間,躲在門後的你,會像往常一樣將我高高抱起,告訴我你決定永遠留在成都,年後就買房。

但這一次,你沒有退讓,也沒有佯裝,而是選擇退出戰場,留下我一個人彷徨。

我外婆年輕時候,深愛過一個上海知青。

後來到了談婚論嫁的時候,雙方家庭開始撕逼,最後我外婆選擇妥協,跟了那個知青去了上海。

兩年後,這個知青出軌了。

我外婆一氣之下抱著2歲的女兒,永遠離開了上海,再也沒有回去。

那個知青,就是我外公。

一個將外婆傷得遍體鱗傷的男人。

我至今都未曾見過外公,我這輩子也不會見。

苦難,給我外婆的人生,烙下了恥辱的印記,讓她受盡了世人的恥笑,但這一切並沒有打倒她。

她一個人含辛茹苦地將女兒養大,直到她嫁作他人婦。

在她的字典里,遠嫁是不可碰觸的禁忌。

在她的哲學裡,如果一個男生不願為你留下,那麼只能證明這份愛情,並不偉大。

她說得就是我們,她怕我重蹈覆轍。

我們之間的距離,絕不僅僅是房子。

房子是雙方戰爭的導火索。

買在南京,還是成都,成為衝突的根源。

自從上次國慶去了你家之後,這場漫長的拉鋸戰就爆發了,誰也不願妥協,誰也不願認輸。

南京好?還是成都好?這其實根本不是問題所在。

歸根結底,誰都不願意背井離鄉,離開家人,到一座沒有至親的城市工作與生活,哪怕是為了愛情。

在海誓山盟的愛情外衣下,隱藏著鄙陋的人性與虛偽的靈魂,在某些時刻,它們會讓你我幡然大悟。

就像外婆,曾經為了愛情奮不顧身,換來的卻是一場人間悲劇,一切好像就在眼前,好像就在昨天。

所以,絕不外嫁,這是我們家人不容碰觸的底線。

還記得那天,我們在雙流機場相擁的場景。

因為家人阻止我們回去過年,你退掉了即將起飛的兩張機票。

我們沒有回出租房,而是直奔最近的酒店。

我們關掉手機,告別外界喧囂紛擾。

你不會再接到家人的電話,不再受催婚、房子甚至是相親等問題困擾;

我也如此,不再聽到外婆哭哭啼啼的央求,沒有爸爸的叱責和媽媽的嘮叨。

世界變得異常簡單,彷彿每個人都能活成他們想要的樣子。

在快捷酒店裡,在那張深陷下去的、軟綿綿的大床上,我們竭盡全力地要對方,貪婪的,肉感的,扭擺著。

你想盡了各種花招要我,還要我。

你說,那張被無數男女征戰過的床,就是你的王國。

你說,乾脆就在酒店過年得了。

你說,誰先開機誰是愛情叛徒。

對不起,我爽約了。

在你入睡之際,我偷偷開了機。

無數的未接來電和簡訊,像雪花一樣的撲面而來。

家人甚至還報了警。

在巨大愧疚面前,我變成了愛情叛徒。

我偷偷穿好衣服,拿走手機,躡手躡腳地逃離了房間,還在前台冠冕堂皇地給你留下一首狄更生的詩:

「倘若愛在眼前,等待片刻也太長;倘若愛在盡頭,等待終生也短暫。」

然後關機。

當你醒來,人已不在,電話不通,你會默默離開。

我知道,你是個要強的人。但它,卻一度將我折磨發狂。

當初,我天真地以為你會在留在成都,所以才願跟你在一起。

你曾信誓旦旦地說,這一生,你決不離開成都,怎麼到了談婚論嫁的時候就變卦了呢?

你將理由歸罪房子和成都氣候。

你說,你家只能買得起一套房子,如果買,只能買南京。

這理由的確無法反駁。

你說,成都氣候也是一大主因。

你的右臂骨折過,難耐成都的潮濕氣候。一逢颳風下雨即患風濕病,將你折磨得像是一條脫水的魚。

如果愛你,就跟你走。

可曾記得,在你右臂發病的時候,是誰給它敷上了熱毛巾?

可曾記得,是誰為了給你買膏藥,被公交車濺了一身泥水?

可曾記得,誰曾言即便右臂廢了,也一生一世絕不離成都?

是我!

外婆說,一個輕易推翻自己諾言的男人,不值得託付終生。

也許她是對的,也許她是錯的。

但,無論對錯,我都不敢再冒一次險。

畢竟,人生只有一次。

時光易逝,可記憶猶在。

幸福不留痕迹,那是一顆流星。幸福消逝了,它使生命充滿光彩奪目的景象,這些景象飛馳而過,無法把它們留住。

以上這段話,來自於《一個遠距離男人》。

這是當初剛認識你時,你送給我的第一本書,沒想到卻一語成畿,真是天大的諷刺。

最後,我想跟你說的是,你離開成都的那個早上,其實我就在火車站廣場。

我告訴自己,如果能再次相遇,這一生,我就跟隨你的步伐。

但茫茫人海中,卻再也找不到你的蹤影。

也許,冥冥之中,自有天意。

願你一生幸福,歸來仍似少年。

END

特此敬告:

地產界向來缺少原創精神,部分所謂地產大V營銷號更是如此。

申請開白時態度懇切,開白後文章改得亂七八糟,請問你是我的語文老師嗎?

還有開白後,文章最後夾雜大量私貨者,導致騰訊無法識別原創,無法顯示來源,從而達到混淆視聽的結果,請問你給我發了多少工資?

凡此種種,絕不接受。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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