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靈修187:正典

「正典」一詞源自希伯來字詞qaneh和希臘字詞kanon,兩者均是「量尺」的意思。

正典的準則是有聖靈的默示。基督徒相信那位默示聖經的聖靈,同時亦掌管了各書卷獲挑選的過程──這是一個要靠屬靈洞見而非歷史研究去辨別的過程「聖經都是神所默示(theopneustos,神所給予靈感的)的,於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提後3:16)。我們覺得書卷本身的某些說話(例如:林前2 :13、14:37;加1:8—9;帖前2:13 ),可能導致當時的地方教會把它們保存下來,而最終把它們結集為一本普遍使用的正典。在教會選出這些書卷,確認它們是真本,並且在敬拜中使用它們的整個過程,牽涉很多客觀的準則。

正典是真理的一個量尺。愛任紐( Irenaeus )和首三個世紀的其他作者,在其嚴斥異端運動和異端作品的著述中,透露了初期教會用以評審典籍的其中一些準則或量度的「尺」:「凡照此理( kanon,量尺)而行的,願平安、憐憫加給他們和神的以色列民」(加6:16;結42:16「他用量度的竿量四圍,量( qaneh )東面五百肘」)。

正典有它的使徒性和內容性作為準則。除了以上指明正典是聖靈所默示的,還有這些文獻/書卷是否是出自使徒?那些已知道是由使徒所寫的書卷倒先會被接受;但有些流傳下來的書卷不能肯定作者是誰,例如馬可、希伯來書著作,卻同樣獲得接納。第二個正典準則(如果某書卷不能確定或不是由使徒所寫),就會以其內容作另一個準則。「但無論是我們,是天上來的使者,若傳福音給你們,與我們所傳給你們的不同,他就應當被咒詛。我們已經說了,現在又說,若有人傳福音給你們,與你們所領受的不同,他就應當被咒詛」(加1:8—9 )。特土良對希伯來書的評價很高,但他認為該書是由巴拿巴所寫的。第三個問題是:它是否被忠心的教會所接納?這是一個非常重要的考慮因素。

希伯來正典(舊約)的形成期歷經一千多年,從來不被懷疑。最古老的部分──摩西的妥拉──大概在主前15世紀寫成,而最後的部分──瑪拉基書──則約在主前5世紀成書。妥拉或摩西五經的權威性立即獲得認可,而且自此之後亦從來不曾受到質疑。舊約曾經提及15卷次經沒有被納入。猶太學者均認為正典以瑪拉基書成書之後便完結,並不把其後才陸續寫成的次經包含在內。

新約正典的形成,就像舊約正典一樣,是一個過程而並非一次事件。彼得後書3:16「他一切的信上也都是講論這事。信中有些難明白的,那無學問、不堅固的人強解,如強解別的經書一樣,就自取沉淪」提到保羅的書信被人曲解,當中所用的「經書」二字,含有「聖經」之意。這節經文證明保羅的書信被收集起來,保羅亦吩咐歌羅西和老底嘉教會把他給他們的書信互相交換,作公開閱讀。這表示有些書信在寫給教會的時候,就已經計劃讓它在教會之間傳閱。每一間收到這類書信的教會,相信都會鑒別其真偽。這正是構成正典的過程。在貝蒂蒲草紙抄本( Chester Beatty Papyri )找到現今所知最早收集完整的保羅書信,讓我們有清晰的證據,證明在第二世紀末已有保羅書信的收集系列。第一個討論正典和把書卷分類的紀錄是出自第四世紀的優西比烏( Eusebius of Caesarea )所寫的《教會史》(Ecclesiastical History,6.25;參3.3.1,4.35.1-6,3.31.6 )。當時已見教會把新約27卷書肯定為正典。在第四世紀的梵蒂岡抄本( Codex Vaticanus )是最早把正典各書卷分章。稍後才見到有我們所熟悉的分章和分節。

弟兄姐妹,我們所讀的聖經是有聖靈的默示,也是在歷史中被先知、使徒、眾信徒/教會所證明的。聖經的權威和真實是不容質疑的。我們今天所使用的聖經也曾帶領了無數的人認識了神的救恩,生命得到了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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