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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這件案子,我想說說更深層次的悲劇原因

文:木舒

那是陝西省的一個小村莊。有一位村婦姓汪,她的丈夫姓張。而在村民們的印象中,她就像是一個「潑婦」。

她太愛罵人了,與周圍的鄰居幾乎都吵過架。死的前一天,還和家對門的小夥子吵架。

她這個人特別愛耍賴。她家住在外面,親戚的房子在裡面,她在中間修圍牆,把人家關在裡面,害的別人只能把廚房或者豬圈的牆挖通,在買前面一戶人家的地,繞著道出門。

和隔壁鄰居打架,對外說是被人家打了,帶著被子鋪在地上就睡在人家的門口,這一睡就是個把月,屎都拉在這家院子里,弄得人家沒辦法住,而路上人來人往,她也毫不在意。

村上還有戶人家姓王,兩家最初關係很好,一起收麥子打稻子,可是後來卻因為收豬事件鬧掰了。王家覺得她的丈夫並沒有能力做這事,就不帶他幹活了,後來兩家有了矛盾,已經互不說話了。而汪氏在之後平時總是會指桑罵槐的罵王家。

1996年的夏天,汪氏去村上的小渠里洗腳,路過王家時,王家的二兒子和他的表弟在玩耍,而汪氏看到王家老二,就沖著他吐了一口口水。沒吐到他身上,他也就沒說什麼。

而後汪氏洗完腳回家,又經過了那,又朝著老二吐了口口水,這次吐在了他的臉上,於是年輕小伙生氣順手給了她一巴掌。

就這樣,兩個人在路上打了起來。隨後,王家父親和三兒子來了,汪氏的丈夫和女兒也來了,兩家人打成了一團。隨後汪氏女兒從家裡拿出了一個約一米長的鋼條,給了他媽,他媽媽就用這根鋼條往王家老三的頭上打了兩下,把他的頭打破了。

那時的老三隻有17歲,氣急了的他從路邊撿了一根木棍沖了上去,砸向了汪氏的頭。

汪氏痛苦的躺在地上叫著,周圍的小孩子都圍了過去,可他們卻覺得汪氏這又是在裝,因為這種情況以前曾發生過,她經常賴上惹她的人。後來她起身往家走,在家門口倒下了,而後送醫院才得知,她已經死了。

後來,法醫就在馬路邊上給汪氏驗屍,切開她的頭皮,鋸開頭骨,汪氏的兒子那時只有14歲,目睹了媽媽爭執、被打死、切開頭顱驗屍的整個過程。

汪氏死亡後,王家幾人被警察帶走,而她的家人把她的屍體放在了王家的屋裡一個禮拜,後來,王家的侄兒幫忙把她葬在了村後。

後來經過法院審理宣判,因殺人者王家老三未滿18周歲,而事情起因有一定原因是因為汪氏,所以法院以故意傷害(致人死亡)罪判了他7年,王家支付了死者喪葬費1500,賠償了9639.3元。

依據當時的法律,故意傷害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而在宣判後,檢察機關在法定期限內也未提起抗訴,王正軍和張福如也均未提起上訴,最終該判決才發生了法律效力。

可是在三年多後,王家老三就減刑出獄了。出獄後很少回村,而後一直在外打工。王家的大兒子那時在鄉鎮工作,二兒子是一名林場的工人。而到了18年,王家老大已是當地一個景區的管理處主任,老二也在當地林場工作。

而汪氏的兒子小張,讀完初中後,就去新疆當兵了,兩年兵役後就回來,之後就四處打工。當過保安,賣過涼皮,去過國外打工,被騙進過傳銷,還被騙去學過挖掘機......

他不抽煙不喝酒不打牌不怎麼愛說話,也沒什麼不良嗜好,沒結婚沒孩子,事業也一直沒多少起色,一直這樣窮過著。

除夕那一天,王家老大和老三回家祭祖,準備祭完祖就接父母去縣城裡過年。可在祭祖回家的路上,帶著口罩帽子的小張突然出現,沖向了當初殺了自己母親的老三,一刀抹了脖子。而後又沖向了走在前面的老大,直接把他捅死在了路邊的旱溝里。在殺了老大後,他又回頭往老三背上捅了二十多刀。殺了他們後,他又走向王家,那時王家父親正在收拾東西準備去縣城過年,他一刀捅在了他的脖子上、肚子上,也殺了他。而春節因為有事沒來得及回家的老二,逃過了這場慘劇。

周圍圍觀的人很多,可沒人敢上前阻攔。殺紅了眼的小張卻沒有對王家的女眷下手,而後又從家裡拿來一個汽油瓶,把王家老大的車也給燒了。

小張村上的好友在一旁勸著他,小張摘下了帽子和口罩說:「三條人命,我死定了,我媽死了22年了,今天我終於把仇給報了!」

後來,小張就逃跑了,中途回家拿了一次錢,遭到警方埋伏後,跳牆逃跑。兩天後,他到當地派出所自首了。

這就是今年除夕發生的一起慘案。張扣扣殺人案,文內詳情來源於《界面》對當事人目擊村民採訪、官方通告及各個媒體的報道。

現在網路上對這次案件質疑很多。但大多數都是支持張扣扣的,很多網友稱讚他這是「替母報仇」「行俠仗義」「大孝子」。

有很多聲音在質疑當時的案情細節,懷疑王家仗勢欺人,以權謀私。張扣扣姐姐也說:「當初殺人的根本不是老三,老三隻是因為是未成年被拉出來頂罪」。當然也有很多人在看了界面的採訪後說:「張母這根本就是活該!」

事情的真相究竟如何,不得而知。現在各方都有不同的說辭,誰也不知道誰說的對,誰又在說謊。可是有一點毋庸置疑,使張扣扣這是在「為母報仇」,殺了三個人的他,也終將是要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代價,他這就是犯罪!

可是在我看來張扣扣真的也是可憐的,為什麼那麼多人贊成他的做法,我想是因為在很多人眼裡,這是「情有可原」。

可我一直在想一個問題,理智的來看,把張扣扣逼到如此地步的,又真的僅僅是一個簡單的殺母之仇嘛?

親眼目睹自己母親被打死,親眼看到母親的頭顱被切開,可他母親的一條命,對方卻只被判了七年罰了幾千塊錢,而自己的父親也沒有繼續上訴,這件事就這樣不了了之了,而僅僅在三年後,他就親眼看著打死母親的人出獄了。

殺了他的母親的人僅僅用了三年就重新開始新的生活,王家一家的生活越來越好絲毫沒有受到任何影響,甚至還越來越好了。

而他呢?

他蓋不起房,35歲了還沒能結婚。他換了那麼多份工作,卻沒賺到什麼錢,還被騙、被拖欠工資。他的生活算的上是一團亂。

無論真相如何到底存不存在偏私,可在他的心裡,已經必然是覺得母親很冤屈的!必然是覺得判決不公的!他想不明白,明明是殺人兇手為什麼卻過得那麼好,為什麼明明他是受害者,卻不能被生活善待。

在母親死後,沒人勸解開導他,讓他越陷越深,到了此時,他已經開始把自己所有的不幸都歸結到了王家身上。

正常理智的人會說,那你既然心有存疑就該重新訴諸法律,可此時的他根本就不再相信法律了,他已經被生活折磨的不想活了,只想在最後也讓當時殺人的人,償命!

致使他除夕殺人,其實在我看來根本不單單是因為為母報仇,這22年來,所有欺騙過他傷害過他漠視過他的人都在一點點的給他的怒火添油,最終讓他用這種「傷人傷己同歸於盡」的方式畫上了結局。

可能對於他來說,這是解脫了。

正如之前寫過的很多次爭議的社會事件是我說過的那樣,媒體所言和官方通告,對比下來,我寧願相信的是官方通告。

當年官方給出的判決書上寫了,雙方因瑣事爭吵,而確實是張母錯在先,所以才會有了後續的從輕而判。

而在看完了《界面》里村民們對張母的那段描述後,更是很感嘆。如果村民們說的是真話,我是說如果!那真的就如村民在採訪中說的那樣:「從一方面來說,扣扣就是被他媽弄到這條路上來的,扣扣在一定層次上等於是被他媽給害了。」

如果扣扣的媽媽不是一個脾氣暴躁,不是一個總是去「找事」的人。村上的人會不會對他就友善的多?

如果扣扣媽媽沒有去往王家孩子身上兩次吐痰,沒有動手用鋼條打破老三的頭,那這場爭執就不會出現,她也就不會死。兩家人之間縱使有隔閡也頂多是再不來往,也不會走到你死我活的地步,接下來的所有事會不會也都不會出現?

但是!即使她是一個潑婦,這也不能成為王家人殺了她的正當理由。這點毋庸置疑。

但是慘案已經發生,並且還是兩場,我們能做的是要從慘案中吸取教訓。

從現在的後續來看,張家都覺得當時的判決不公,可當時張父也沒提出上訴,這麼多年也未曾訴諸法律。而在張扣扣殺人後,張扣扣的爸爸說「以為孩子早就忘了這個事,沒想到他還沒原諒」,而張扣扣的姐姐也說「沒想到會殺了他們」。

可想而知,他們有多麼不了解張扣扣。在這22年里,他們既沒有替張母討公道,更別提曾開解過張扣扣。而死去的張母,如果真的是如村民所說,那她給張扣扣留下的好像也只有脾氣和不講理。

都說在一個家庭中,爸爸的格局,媽媽的脾氣,決定著這個家庭能不能長久的幸福,孩子能不能健康的成長。一個從小生活在畸形家庭下的孩子,自然也會受到爸媽耳濡目染的影響。

而在這其中,大多數的中國家庭媽媽這個角色佔比尤為的重要,一個家庭是否能幸福平安,孩子能不能成才,跟媽媽的行為處事,對待丈夫對待外人對待孩子的態度有著很多聯繫。

看過那麼多的犯罪者資料,大多數的犯罪者都曾生活在一個不幸的家庭。他們有的沒有從家庭中得到過愛,有的從小就生活在父母的暴脾氣之下,他們沒有受到爸媽正確的引導,所以早早的在幼年時就養成了偏激的性格,甚至種下了犯罪的種子。

我想沒有一個家長願意自己的孩子成為第二個張扣扣,即使他說他這是在為母報仇。

最後,對於張扣扣,我們能做的只能是持續關注他母親的那件事情,如果真的查實當年有所偏私,那必定支持他們維權到底!

而對於他的行為,我只想借用別人說的一句話:「這裡只有犯罪,沒有俠義恩仇」,無論多麼的「孝」,也不能為他的犯罪事實划上減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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