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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前任」,我們該如何對待?

今天一條名為「離婚9年不準前妻戀愛」的微博上了熱搜。

一位43歲的重慶中年男性龔某,在和前妻何某離婚九年後,得知前妻最近新交了男友。想到自己至今還單身的龔某,一氣之下找到何某爭吵並扭打起來。原本以為這樣的橋段,只會發生在電視劇里,就算真的要在現實中上演,也只會發生在那些小年輕的身上。沒想到四十多歲的中年男子遇到這種事,也會如此衝動。

離婚九年的龔某,在聽到前妻找男友之後,做出了這樣的舉動。足以說明這漫長的九年,並未讓他的心得以緩解。之所以會氣不過,只不過是對她還有感情,不管龔某自己是否承認,他的行為說明他還沒有放下。

評論區里,很多人都在罵龔某,還說他活該被離婚。明明兩人都已經離婚了,而且還是九年之久,他的舉動確實讓人看不下去。如果是換做剛離婚不久的小夫妻,可能還有機會收穫部分人的同情吧。

有一條評論很有意思,「才離婚九年,她前夫覺得自己屍骨未寒呢」。雖說該評論滿滿的調侃,但確實表達出了龔某人內心的真實想法。之所以氣不過,只不過是他對往事還抓著不放,久久沒能釋懷。

分手後,到底還能不能做朋友?我的答案是否定的。

可能有人用自己的親身經歷,證明了分手,也還是可以做好朋友的。但對於大多數人而言,分手了還做朋友,無非是沒有真正愛過。

而那些選擇繼續做朋友的,就像是在自己的傷口上撒鹽。每次眼看著傷口即將癒合,卻又被一次次地重新揭開。人人都說時間是治癒傷口的良藥,但有句話說的好,「眼不見為凈」,看不見你,我真的可以好得更快。

其實,那些提出做好朋友的人,通常都是在雙方關係中佔劣勢的那個。企圖通過以好朋友的身份,繼續留在那個人的身邊,等待機會還想嘗試著,再一次挽回那個人的心。

而更多人口中分手後的好朋友,只不過是成為了對方的點贊之交。當某一天,那個人交了新對象後,你的存在就變成了一種潛在的威脅,就算是為了現任,他也一定會有意無意的疏遠。

曾經深愛過的兩個人,分開後,註定只能做彼此最熟悉的陌生人。

特別欣賞這麼一種說法「最好的前任,就和死了一樣」。不再打聽任何有關你的事,不再回憶我們之間發生的種種,只想著過好自己一個人的生活……

可又有多少人,真正能做到這種境界呢?誰還不是一邊騙自己說放下了,一邊又在夜裡默默哭成了淚人。說過要放下的那個人,卻又總是時不時地在腦中浮現,那些曾經美好的回憶也總冷不丁地襲來。

剛分手的那一段時間,我也曾經嘗試了無數種方式,拼了命地想要挽回。身邊的朋友一個個罵我不爭氣,說這樣的男人不要也罷。還有朋友說,難道這世上的男人都死絕了,你幹嘛非要在垃圾桶里找。

我承認那段時間的我,做不到一下子就放下,一邊在心裡默默期待,一邊又詛咒著他可以過得不好。向來我就不認同所謂的「好聚好散」,因為這只不過是那些沒有經歷過失戀痛苦的人,隨口說出來的所謂安慰。

現在的我,最羨慕那種對感情拿得起放得下的。並非是你不認真對待感情,只不過你懂得如何控制自己的感情。對愛著的人,就放肆大膽地去愛,如果哪天不愛了,又能毫不猶豫地收回,這樣的人真的很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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