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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推廣織造的皇帝新衣

大學發現自己對營銷的興趣,因而選擇入行,工作11年多,非但沒有對它厭倦,反而覺得它還可以更好。那標題是什麼鬼?我想探討的是營銷到底會不會誤導消費者。

我們先來看一串數字:根據麥肯錫的統計,2016年大約有760萬中國家庭購買了奢侈品,這個數量超過了馬來西亞或荷蘭的家庭總數。這些家庭年均奢侈品消費金額達到了7.1萬人民幣,是奢侈品生產大國法國和義大利的兩倍。總體來看,中國消費者的奢侈品年支出超過了5,000億人民幣,貢獻了全球三分之一的市場。中國人從2008到2014年間,購買奢侈品的家庭數量翻了一番,也貢獻了這個階段全球奢侈品增量的75%以上。

如果說中國人「以貴為美」有著比較深的社會發展因素,我倒覺得大家都陷進了「營銷」的圈套。就拿電視廣告來說好了,中國人知道什麼叫電視廣告是1979年,電視機更是到了上世紀90年代才算普及,80年代末各快消五百強在電視上的強攻,像夏士蓮潤膚霜、海飛絲洗髮水等,才真正告訴我們品牌是如何拉動消費的。

即使到了商品競爭白熱化,營銷方式日新月異的今天,我們還是很買「營銷」的賬,這其實是種進步,說明人們更關心質量,更注重品牌了,而且這也是減少判斷品質的時間成本最有效的方法。然而,品牌價值跟產品價值之間的微妙關係,我們真的把握好了嗎?很多時候,我們也分不清買的究竟是產品還是品牌?畢竟,大牌的營銷做得太出色了,彷彿視頻里的主角就是自己:好像噴了Chanel No.5就真的變成天神(Gisele Bundchen),好像背了個Birkin包就是個富婆……

熟悉小豬的朋友知道我不怎麼買奢侈品(對,其實是貧窮限制了我的想像力罷了),最貴的一般是不外露LOGO的品牌錢包和鞋,能用上好久,費用分攤每年,值了。可能由於我是一個實惠的廣東人,不愛虛的,但更重要的應該因為我是個Marketer吧,我明白一根上萬元的某品牌皮帶,500元不到的生產成本,5000元不到的營銷費用,扣除銷售成本,利潤率杠杠的。如果因為品牌,而買一個溢價於產品數倍的物件,對不起,臣妾做不到!

營銷須依託於產品

說到底,我們用的是產品,是自己和家人在用,產品質量體驗是首要選擇,而營銷就應該圍繞產品來展開。但是在產品高度同質化的時代,這樣做太難了,因此廣告人開始偷換概念,賣的是情懷而不是產品自身。

回想一下最近自己看到的大宗消費品廣告(車、奢侈品等),故事裡塑造高大上的生活格調,一遍又一遍,不失風雅地幫我們洗腦。儘管你只是個年薪20萬的寫字樓民工,貌似買了它就是只飛上枝頭的鳳凰。

但你們有沒有想過,如果以上同樣的廣告,把LOGO換成其競爭對手的,會不會有違和感?答案是不會的。都是故事,放在同類產品身上照樣湊效,賺錢的是廠家和廣告商,被蒙在鼓裡還不願醒的是用戶。

營銷不該高於產品

2017下半年之際,被一篇文章刷屏了:《35,000塊的XXX穿一次就扔?》。Excuse me,你對得起數十小時手工縫製的嘔心瀝血嗎?資源浪費就是暴發戶的生活方式?35,000人民幣可以讓多少貧困山區的小孩接受教育,可以種多大一片的防風林,可以……真是夠了,賣的是衣服還是眼球?我不否定這些品牌的目標用戶會喜歡如此Drama的營銷,但品牌經理有沒有想過,越是鼓吹品牌的奢華浪費,難道吸引到的不是低品位的追捧者嗎?

近年來,國人總以「人傻錢多」的形象示人,一言蔽之,花錢買了不值的東西。追根究底是我們不懂,無法鑒定產品價值幾何,錢包是漲了,品味沒有漲起來,被品牌推廣迷得七葷八素。真正的富人,是精明的富人,他們知道賺錢不易,每一分每一毫都用到刀刃上,把買東西看成一種投資。與其要一個賣到米蘭站都會貶值的包包,不如買一隻瑞士精工表,品質抵得上價值,甚至增值,傳世也不枉。

越有錢的old money越是低調慎行,終究無需靠衣裝的LOGO來彰顯品位了;越暴富的new money越是高調張揚,品牌廣告織造的虛榮心就是他們的皇帝新衣。

國人潛意識中,足夠貴,足夠有名的東西才能帶來外在的自信,穿在身上的是自己,看在眼裡的是別人,是我們完成窮人向中產,甚至富人轉變後,需要的一種標籤。從本質上,還是內心不夠強大,從而也給了品牌商誤導我們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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