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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經》六十四卦之訟卦

卦辭

訟。有孚,窒惕,中吉,終凶。利見大人,不利涉大川。

訟卦。有憑證可信,窒塞而須警惕,中間吉祥,最後有凶禍。適宜見到大人,不適宜渡過大河。

天水訟卦,上面天、下面水,天在上,水往下流,兩者之間完全不能溝通。上下分道揚鑣,會出現利益上的嚴重衝突,所以產生訴訟。人的世界不可能沒有爭訟,因為人會思考、會選擇,而不同的思考方式會帶來不同的觀念,不同的選擇會造成利益衝突,所以人與人相處是不可能完全沒有爭論的。

「有孚」是有憑證可信,一個人如果沒有任何證據,如何跟別人爭論?但是「窒惕」代表別人不相信。彼此不相信對方的證據,就會出現爭訟。「中吉」指的是如果官司打到一半,雙方停下來和解,就是吉祥;「終凶」指的是如果堅持打到最後,結局就是凶。打官司總不會有好結果,就算打贏了,也會損失很多精力,甚至傷害感情。

本段中的「大人」代表九五,訴訟的時候最希望見到公正嚴明的法官,「不利涉大川」是因為官司還沒打完,怎麼能有力量渡過大河呢?《序卦傳》講得明白:「飲食必有訟,故受之以訟。」有東西吃代表有利可圖,一定會有爭訟。利益分配真的很困難,天下不可能有完全公平的狀況,僧多粥少,人與人之間必然會為了滿足需求而發生訴訟。

彖傳

《彖》曰:「訟,上剛下險,險而健,訟。訟有孚,窒惕,中吉,剛來而得中也。終凶,訟不可成也。利見大人,尚中正也。不利涉大川,入於淵也。」

《彖傳》說:訟卦,上卦剛強,下卦險惡。遇到險惡還健行不已,就形成訟卦。訟卦有憑證可信,卻窒塞而須警惕。至於中間吉祥,是因為剛爻來到下卦並居於中位。最後有凶禍,是因為爭訟不可能成就任何事。適宜見到大人,是因為崇尚守中而端正的品德。不適宜渡過大河,是因為本身陷於深淵之中。

「剛來而得中」這句話的意思較複雜,「來」是下來,「剛」是剛爻,「剛來」是指訟卦是從消息卦中的遁卦變來的。遁卦剛爻本來在九三,現在變成九二;遁卦的六二,到了訟卦變成六三。大多數的卦都是從消息卦變化來的,有的經過一次就變成了,有的需要兩三次,「剛來而得中」就代表卦的變化。

象傳

《象》曰:「天與水違行,訟。君子以做事謀始。」

《象傳》說:天與水相違而行,就是訟卦。君子由此領悟,做事要在開始時就謀劃好。

孔子說:「人無遠慮,必有近憂。」他認為,眼前的憂慮來自於過去沒有長遠的考慮。所以我們做事開始就要謀劃好。

爻辭

初六。不永所事,小有言,終吉。

《象》曰:「不永所事,訟不可長也。雖小有言,其辯明也。」

初六。不要把事情做到底,有小的責難,最後吉祥。

《象傳》說:不要把事情做到底,因為爭訟不可以長期堅持。雖然有小的責難,還是可以辨明道理的。

「事」就是訴訟的出發點,一定是有事情才有訴訟,在初六剛開始的階段,由於小事不注意變成了大事,就難解決了。

初六與九四正應,初六是陰爻居剛位,本身比較弱,這反而好,可以剛柔相濟。以初六來說,最後吉祥,是因為在最底下力量不夠,在訴訟當中應該不會太凶、太強悍,若是硬要堅持己見,通常最後不會有好結果。所以在訴訟之中還是要盡量退一步,海闊天空。

九二。不克訟,歸而逋(bū),其邑人三百戶無眚(shěng)。

《象》曰:「不克訟,歸逋竄也。自下訟上,患至掇(duō)也。」

九二。爭訟沒有成功,回來躲避,他采邑的三百戶人口沒有災害。

《象傳》說:爭訟沒有成功,回來躲避是要逃開爭訟的事。居下位而與居上位者爭訟,禍患來到是自己找的。

九二是造成訟卦的主要角色,但不是主爻。主爻是九五,是「利見大人」的「大人」,九二是提出訴訟的,訴訟的對象是九五,因為九二與九五敵而不應。九二不是九五的對手,爭訟沒有成功,所以回來躲避爭訟。九二已經到大夫的位置,敗訴逃回來,由於居下卦中位,所以勉強沒事,邑人也不會受到牽連。中間是好位置,只要知道回來躲避就沒問題了。

六三。食舊德,貞厲,終吉。或從王事,無成。

《象》曰:「食舊德,從上吉也。」

六三。享用祖先的餘蔭,守住正固,有危險而最後吉祥。或者跟隨君王做事,沒有成就。

《象傳》說:享用祖先的餘蔭,是因為跟隨上位者就會吉祥。

六三所跟隨的上位,指的是上九。六三的問題是受九二的引誘而起爭訟,若能守住位置,服從九五,就沒問題。這些和卦的變化有關,遁卦的六二,到了訟卦變成六三,六二本來和九五正應,變成六三之後還有點老關係可以用,所以說「食舊德」。這種從消息卦而來的變化稱作「卦變」,意思就是一個卦變動的由來。「舊德」指的是祖先的恩德,「三」是公位,由祖先的餘蔭而來,只要正固守之,雖有危險尚可自保。

六三有上九正應,上九在乾卦中,乾為君,所以說「從上吉也」。至於「厲」與「無成」,都來自六三承乘皆為陽爻,所以說有危險,但是最後吉祥。在訴訟裡面低調比較好,剛強的話就不行了。

九四。不克訟,復即命,渝安貞,吉。

《象》曰:「復即命,渝安貞,吉,不失也。」

九四。爭訟沒有成功,返回到自己命定的角色,變得安於正固,吉祥。

《象傳》說:返回到自己命定的角色,變得安於正固,吉祥,是因為這樣沒有失去身份。

九四陽爻居柔位,與初六正應,初六是陰爻在剛位,陰陽調和在訴訟裡面就比較好。

九二、九四的爻辭都是「不克訟」,代表在訟卦裡面都爭不過九五。九四是諸侯爭不過天子,它與初六正應,又不必興訟,所以爭訟無成。「渝」就是變,「渝安貞」是變得安於正固回到命限。九四在上卦乾中,又在互卦巽(六三、九四、九五)里,巽代表風,也代表天子頒布的命令,諸侯因而守住天命,沒有失去身份,自然吉祥。

九五。訟,元吉。

《象》曰:「訟,元吉,以中正也。」

九五。爭訟,最為吉祥。

《象傳》說:爭訟,最為吉祥,是因為守中而端正。

《象傳》說:爭訟,最為吉祥,是因為守中而端正。

九五是本卦的主爻。這是《易經》第二次出現元吉,第一次是坤卦的六五,「黃裳,元吉」。訟卦中出現元吉,代表:第一,人世間不可能沒有訴訟;第二,訴訟的時候有九五,代表大人剛正嚴明,人民不怕權貴來欺壓,所以是「元吉」。

九五常出現中正,既中且正,所以為了訴訟問題而占卦時,就要先問有沒有九五?有公正嚴明的大人或是主管時,就不必害怕。

上九。或錫之鞶(pán)帶,終朝三褫(chǐ)之。

《象》曰:「以訟受服,亦不足敬也。」

上九。或許受賜官服大帶,但是一天之內被剝奪三次。

《象傳》說:因為爭訟而獲得官服,也就不值得尊敬了。

上九居訟卦的頂端,完成訴訟的任務,但是走到了乾卦上爻,剛極之至,即使勝訴也必定結怨。從象上看,乾代表白晝「終朝」,三個陽爻代表三次,上九有悔是可以理解的。

訟卦是跟隨前面的需卦而來,需代表需要等待以及飲食,飲食代表某種對自己有利的東西,一有飲食就會有爭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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