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開心 能忘記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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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4
(今天分享的歌叫《你的意義》)
「知乎上有一個問題:突然不喜歡一個人,是什麼感覺?有一條評論是這麼說的:他本來渾身是光。有那麼一瞬間,突然就黯淡了,成為宇宙里的一顆塵埃。我努力回想起他全身是光的樣子,卻怎麼也想不起來。後來發現,那是第一次見到他時,我眼裡的光。」
看到這個回答的時候,感觸很深。反覆問自己,你從什麼時候開始不喜歡他了,你又從什麼時候開始喜歡上了他。前一個他理所當然是前男友,後一個他就是那個現在在我眼裡閃閃發光的那個男生。
說實話,其實我也不知道,兩個人久了,慢慢的就疏遠了,你若問我「我愛不愛他?」我只能回答「曾經愛,很愛」。現在,與其說不愛,倒不如說 愛,但不合適。
有一段話說得很好「時光好像會偷走人的好奇心,我突然就再也沒有耐性去細細琢磨你的心思了,總覺得你不願意對我輕輕柔柔地敞開心扉,我自然也沒有必要對你卑躬屈膝地著迷,你所謂的神秘,已經成為了我所介意和不悅的污點,所以很抱歉,你恐怕再也無法駐留在我的世界裡閃閃發光了」。
(pics from weibo)
就像很久以前,我會想喜歡一個人是什麼感覺,會想心動是什麼感覺。而現在,我會想不再喜歡一個人是什麼感覺,會想不再為之心動了是什麼感覺,會想突然失去一個人是什麼感覺。現在,所有的問題都得出了答案。沒有什麼特別的,繼續做一個平凡的人,你繼續過你的生活,我開啟我的新生活。
「就像一把火燒了你住了很久的房子,你看著殘骸和土灰的絕望,你知道那是你家,只是再也回不去了。」
但你要相信,只要還活著,你終究會再建一棟房子的
有多難過,終究會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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