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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全喜:關於百年前清帝的「光榮遜位」的思考|史間道

原標題:高全喜:關於百年前清帝的「光榮遜位」的思考|史間道



施展教授在曾經談到了民國法統有兩個來源,其中一個很重要又經常為人忽視的來源,是《清帝遜位詔書》。高全喜教授對相關問題的研究,對當代中國學界有開創性意義。今天轉發一篇2012年高全喜教授的訪談,簡練表達了他的相關思考。

亥革命是以清帝遜位結束的,並且建立了亞洲第一個共和國,可是此後的亂象卻在反覆提醒我們,從革命建國到立憲建國,我們走得異常艱難。北京航空航天大學法學院、人文與社會科學高等研究院高全喜教授,對《清帝遜位詔書》進行了細緻研究,他認為這是中國版的「光榮革命」,可遺憾的是,這套符合現代政治的「遊戲規則」,在革命之後幾乎從未得到尊重。


《清帝遜位詔書》是由立憲派的張謇起草的,這是否說明他們在革命中的重要作用?


高全喜:我對英國憲政制度的構建很感興趣,一直在關注。最近兩三年,我轉向中國問題的研究。近百年我們處在古今之變的轉型中,其中最重大的標誌就是辛亥革命以憲政奠定為標誌的古今之變,從傳統的皇權專制社會轉變為立憲的現代社會。西方也經歷了類似的轉型,從十五世紀開始,荷蘭、義大利沿海城邦國家、英、法、德、美,它們經歷了戰爭與革命,伴隨著宗教、主權、現代民族國家、政教分離、工業大生產等我們耳熟能詳的轉變。從政法角度來說,英國革命、法國革命、美國革命、俄國革命,都是這個轉型中具有標誌性的重大事件。中國作為後發國家,其社會轉型也面臨著同樣的問題。辛亥革命與西方社會的變革最大的不同在於,它是由外部衝擊導致了內部的重大變化。用模式來套,就是革命建國的敘事模式,這是我們教科書上的現代中國的歷史觀。


我在研究中發現,我們對辛亥革命的理解有很大的片面性,體現為極端的意識形態化,就是將其理解為狹義的革命黨人進行的推翻皇權專制舊制度的社會革命運動。這裡至少有兩個層面不符合歷史真實:一是這場社會變革中對「革命」的理解過於褒揚其價值、地位,而忽視了立憲派、士紳階層、改良派的作用。晚近若干年的研究中有所矯正,提出了與革命黨人同時的其他士紳、立憲派、改良派的積極貢獻,但是這個矯正還是不夠徹底。比如張朋園先生在《立憲派與辛亥革命》一書中認為,由於立憲派革命的不徹底性,導致了之後一系列的動蕩。這裡隱含的邏輯是革命主題具有至高性,立憲派只是參與了革命,起到了一些推進作用,但本身從屬於革命這個主題。從這個角度來說,這種思路並沒有走出傳統邏輯的窠臼。

我認為立憲派確實不徹底,但這種不徹底不在於他們革命的不徹底性,而在於他們的力量不夠強大,他們的保守態度對消弭、稀釋、中和革命的作用不夠大,不能成為真正的中堅力量,所以無法有效地阻止激進的邏輯,使得現代中華民國沒有真正建立起來。他們應該發揮更大的對沖、節制、整合作用。而在英國的光榮革命中,王黨與共和派,都是激進的,一個極端保守,一個極端激進,但是輝格黨人代表的這一極,相當於中國的立憲派,他們強有力地整合了兩派,完成了英國現代立憲國家的出現。中國的立憲派和士紳階層不像輝格黨人那麼強大。


具體落實到張謇,他是立憲派最重要的代表人物,深通古今之變的政治之道。他有理念、見識,認識到古今之變是中國走向繁榮不得不然的一個趨勢,需要和平、妥協,需要一條憲政的道路。他有力量,代表新興的士紳階層,既不同於官僚,也不同於傳統商販,代表新興的資產階級的力量。正是因為他們的參與,武昌的兵變才變成推翻晚清的革命力量。當時各省的獨立都是由廣泛的士紳、開明官員參與造成的。他們有擔當,積极參与社會變革。在這個意義上,立憲派不是投機分子,而是具有成熟的政治智慧,屬於與時俱進。在君主立憲有生命力的時候,他們主張君主立憲,君主只是形式,強調的還是立憲。到晚清新政、組建皇族內閣的時候,清王朝自身改革的動力已經不足,他們轉而支持革命黨人。但是他們與革命黨人有本質的不同,他們更尊重傳統,為變革提供一種和平的、寬鬆的選項,使革命不至於導致大的災難或缺憾。他們不僅成熟,而且更加有格局,對未來底定的中華疆域的保障和實際利益,他們知道守護。



您將清帝遜位視為中國版的「光榮革命」,可是我們在很多記載中都看到,清王室在這一過程中充滿了屈辱感,「光榮」何在呢?


高全喜:對清王室而言,辛亥是屈辱而又光榮的革命。任何一種禪讓、退位,都是被動的產物。誰也不會做得好好的,主動把政權轉讓給他人。溥儀在《我的前半生》一書中也真實地刻畫了這個場景。但是只看到這一層是不夠的。從另一方面看,偌大一個清王朝兩百多年的統治,傳承了近兩千年皇權的統治,就終結於隆裕太后和溥儀這孤兒寡母身上,他們承載得了歷史變動的力量嗎?在這背後總有一些其他的、我們看不到的、值得我們深思的力量。這些力量不能簡單地用被動的、屈辱的、懵懵懂懂的來形容。

在這個意義上,「光榮」包含兩層涵義,一是統治權的轉讓標誌著傳統社會到現代社會的實質性變革。晚清統治者以孤兒寡母為代表,屈辱而被動地接受了這個「理」,就是這個政權不是轉讓給一家一姓,而是轉讓給未來的立憲共和國。國家的主體由君主個人轉讓給共和國的人民,這是最根本性的東西。他們的光榮在於能從屬於這個大勢或新天命。但這並不意味著清王朝必然要接受這個「理」,他們可以有其他選項,比如魚死網破,或積蓄力量再戰,那就意味著統治權的轉移不能得到光榮的終結和轉換。如果清朝僅僅因為力量的弱小而放棄統治權,不承認「理」只承認「力」,那麼將來就有可能重新復辟。《清帝遜位詔書》承認了古今之變的理,並參與其中,這樣產生的現代共和國就具有了正當性和合法性。以後任何其他的復辟,企圖再搞帝制,意味著「理」已經輸了,不再具有正當性。洪憲帝制、張勳復辟都撐不了幾天。人民成為國家的主人,而不是君主成為國家的主人。當事者可能無奈,但當事者對統治權力的轉讓,應當給予禮讚、同情和理解。


第二層,為未來中國的大一統社會的底定,和平地完成了轉換,把傳統的、王制的法統中包含的土地、疆域、人民以及人民對統治主權的忠誠,和平地轉讓給未來的人民共和國,完成了古今之變中實質內容的轉變,完成了寶物的交接。假如沒有《清帝遜位詔書》,這個帝國可能是分崩離析的,革命黨人的革命邏輯既沒有理,也沒有力把這樣一個總盤子兜住。正是因為《清帝遜位詔書》,各種分裂勢力、力量才大體安定下來。


歷史上奧斯曼帝國、羅馬帝國的解體都是分崩離析的。滿清帝國和平轉讓的方式,是很少有的。在這點上是光榮的。清朝建國之初,雖然有揚州十日、嘉定三屠這樣殘酷的屠殺,但是在轉型的時候能以和平的方式主動轉讓統治權。作為後來人客觀評價的話,清王朝臨門一腳還是很光榮的。尤其是這個遺產在現在還有重大的生命力,中華民國乃至中華人民共和國所繼受的領土、疆域,就是清王朝的遺產。


最近一二十年的新清史學派,認為清帝國是個內陸帝國,漢族地區只是其殖民地,如果辛亥革命搞成漢族獨立建國的話,其他民族也可以自我獨立,分離出去。《清帝遜位詔書》則將新清史派最根本的理據顛覆了。當時清政府具有合法性、正當性,代表清帝國的最高統治權,它把所有的東西轉讓給中華民國。法統流轉之後的中國人民是有生命力的,追溯起來,《清帝遜位詔書》也是一種光榮,為文明傳承、國家繁榮,提供了一個具有合法性和正當性的紮實的依據。


當然,這不意味著《清帝遜位詔書》就是中華民國憲法的主要支撐。革命黨人、立憲派、紳士階層的參與,以及清王室中最後的光榮遜位,多種力量共同形成了現代中國的構建。這是總結和反思辛亥革命這段時期應該認真探討的,而不是片面鼓吹革命激進主義的單一邏輯。

從學理上說,《清帝遜位詔書》和《臨時約法》象徵著革命建國與立憲建國的融合,可是民國建立後的亂象表明,憲法並沒有真正成為擋箭牌,這是否說明,如果革命不退場,憲法出場也只是象徵意義?


高全喜:對於現代國家的構建,辛亥革命相對是較好的開局,我們並不比其他國家特別倒霉、差勁。在革命之後,並沒有出現太大的社會動蕩、生靈塗炭。但是中華民國建國後,並沒有建立起和平、秩序、繁榮、自由的制度框架。這是所有後發國家都面臨的問題,可以說,除了英美之外,其他國家都沒有很順利地完成這個轉型。


對中國來說,首先是外部環境,辛亥之後,整個世界大潮流是社會主義、共產主義暢行。當時資本主義經過一戰、大蕭條的亂象,新興的蘇維埃及社會主義短暫的勝利和發展,使得社會主義的政治制度、經濟制度以及思想觀念在世界上屬於主流。歐美的知識分子都帶有社會主義色彩,嚮往蘇聯在經濟上搞出的成就。在上世紀二三十年代,蘇聯催生、扶植了國共兩黨在辛亥後開始走上歷史舞台,佔據了重要的作用。外部環境使得革命不斷、人民被動員起來。為了意識形態、建立新天地而進行的政治、經濟、文化、軍事方面的爭鬥,都與國際形勢有大的關係。


從內部來說,憲法出場、革命退場的邏輯原本是必然的。革命具有積極價值和正當性,但制定出憲法之後,革命就應該沉睡、退居幕後,社會應該在憲法制度下進行建設。可是我們真正的、有權威的、為人民所認同的憲法並沒有制定出來,曹錕憲法根本就是一具殭屍,不具有憲法的權威和力量。《清帝遜位詔書》和《臨時約法》本身不是憲法,只是具有憲法性質的文件。按照現代政治的邏輯,這兩份文件為未來制定憲法奠定了很好的基礎。袁世凱在北京就任總統,議會就開始制定憲法,假如袁世凱按照開國者的慣例正常組織制定憲法並且維護,用一定的時間消化問題,可能慢慢地會走上正軌。但是袁世凱覺得《臨時約法》就是為了限制其總統權,因此對憲政建設一直設置障礙。

任何國家構建的時候都會有各種各樣的問題,比如黨派利益、府院之爭。這就需要成熟的政治家及其藉助的政治力量及精神,但是,導致中國真正構建憲法的精神力量,在辛亥革命前後還沒有有效地生長起來。無論是立憲派還是北洋軍閥、革命黨人,都不具有像美國聯邦黨人那樣真正的建國的激情、理性和能力,通過相互的鬥爭、組合,在歷史的思辨過程中生長出來。當然這是由各種原因造成的,但是我們在當時沒有看到一種成熟的力量促生真正的憲法。民國之後,至少到1924年國民黨建黨改制之前,這種力量沒有生長起來,導致政治、軍事上變幻大王旗。憲法的力量在於得到參與制憲者以及人民的認同,不被認同的憲法只是一紙具文。這個機會沒有產生出來,得到的報應就是國民黨的黨國出現,共和國變成黨國之爭。


真正有效的憲法沒有出場,各種魔鬼就以革命的名義出現了,為了利益、權謀、私心,上演了各種喜劇、悲劇和醜劇。革命的正當性只在推翻舊制度時才存在,在舊制度解體之後,革命就不具有正當性了,應該制憲了。革命者應該退場,治理者應該出場。滿清王朝已經亡了,在革命的正當性不存在的時候,「革命」這個詞反而成了硬通貨。革命反而成了口頭禪。革命在不該大行其道的時候出場了。


史學界近來有一種看法,護法運動對民國憲政的建立有很多負面作用,您是怎麼看的?


高全喜:北洋軍閥時期,革命的話語並不盛行。護法革命是法外護法,護法本應該在法律之內進行。用槍杆子維護法律,這種方式本身就有問題。而且,護法運動護的是《臨時約法》,但《臨時約法》本身不足以建國,應該呼喚的是大家共同重製憲法。二次革命開了這個頭,1927年國民黨北伐之後,重述歷史、法統,就是為了把辛亥之後民國十幾年的歷史全部顛覆,將民國建立的話語轉變為靠槍杆子,其發源地、精神領袖、符號就在南京。要把歷史曾經發生的那一套故事抹去,打天下可以這樣說,坐天下的時候不能這樣說。這個政治智慧還不如清朝,他們還知道把洪承疇、吳三桂列入《貳臣傳》。漢朝建立之後還會獨尊儒術,不再吹捧造反者。


革命本來是對統治權力產生偏差之後的一種矯正,提供正當性的制度框架。制度框架的表述就是一套憲法,北洋軍閥、執政者一直沒弄好,對其的懲罰就是國民黨的黨國體制。國民黨的黨國體制,完全顛覆了立憲建國的趨勢,把革命變成意識形態,變成整個社會的敵友政治、階級鬥爭。通過組黨、建軍、征伐,然後安定天下。建國密碼完全與辛亥之後建國的精神指向不同。在這個意義上,1927年之後的中華民國與1911年至1927年之間的中華民國是有很大不同的。


既然《清帝遜位詔書》是一份政治契約,而在1924年,溥儀最終被驅逐出宮,究竟哪一方應承擔更多的責任呢?


高全喜:這件事情上雙方都有責任,但我看重的不是追溯責任的大小短長,而是這件事情敗壞了可能有一線生機的准君主立憲的機制。康梁最初主張君主立憲,後來晚清新政失敗,滿清徹底不行了,這是大勢所趨。但是一個國家、一個民族總是需要精神的。我們日常的憲法,只是平衡權力配置和人民的權利保障,只是低限度的憲法,只是使大家能安穩過日子,強權不至於太壞。但是這個憲法本身並不可欲。一套政治制度,背後應該隱含一種精神,使人在這方面能夠有精神上、心靈上的安頓。這麼大一個國家,精神上不知道應該寄托在哪裡,大家會感到不滿足。這個心靈的安頓不同於宗教,純粹的宗教信仰是私人的領域。


當然,對傳統國家來說,君主立憲制是比較好的選擇,一套憲政制度使得權力不至於太壞,權利有所保障。在背後又有一個擬制出來的符號,就是作為人造物的君主。君主對於日常的國民來說,還是較為受到尊重的,也是富有聯想的。如果他們自身又沒有力量,就很可能成為民族精神的寄託。英國、日本都是如此。《清帝遜位詔書》的優待條款里留下了這個制度設置,就是在故宮、頤和園保留清帝的特殊待遇,但沒什麼權力。國家花錢養這麼幾個人,越來越虛化,成為一個文化、傳統的象徵。清帝雖然不是最好,但是可以拿來說事,虛化一些,理上也能說通。至於錢的問題是次要的,通過正常的程序可以增加或削減。至少在當時,不僅是遺老遺少、老百姓還是立憲派,起碼是不反對的。


《清帝遜位詔書》曾經留下的可以做得高明些的政治安排,被洪憲帝制、張勳復辟以及溥儀被驅逐出宮這幾件事情敗壞了,因為經過多次反覆,真相被看穿了,君主制留下了污點,再也不可能成為象徵,承載文明的設置被徹底敗壞了。


具體到溥儀出宮這件事情,雙方都有責任。清帝遜位之後,不能再復辟了。張勳復辟之時,鄭孝胥等人有一套說辭,說法統移交給共和政體,但他們沒有搞好,所以要恢復君主政體。雖然溥儀做得不對,但段祺瑞還是善待他的,沒有追究。這個事情就過去了,在北洋時期沒有造成太大的波瀾。馮玉祥佔領北京後,受到蘇俄革命激進主義的影響,派部下鹿鍾麟將溥儀逐出故宮。當時他們控制的議會變相廢除了《清帝遜位詔書》。胡適當時就認為,這種做法不符合法律規定,是違憲的。


在法理上,國民政府沒有理由廢除《清帝遜位詔書》,即使要廢除,也應該召開議會決定,才能去執行。現在是軍人以槍炮把對方逼出去,在程序上也是違背契約的。法理上和程序上都是不對的。胡適雖然不主張保留清帝的特權和地位,但是他認為這個做法是違法的。除了他這樣的自由派,當時大量的士紳與文化人都是批評的。因為參與張勳復辟,溥儀雖然也不幹凈,但被驅逐出宮,民國政府違法的權重是比較大的。馮玉祥並不是追溯張勳時期溥儀的問題,而是另造了一套革命法理,隱含著不承認《清帝遜位詔書》的合法性。除此之外,殺傷力最大的,是屬於國民政府軍隊的孫殿英派人把溥儀的祖墳刨了,而對此國民政府沒有任何懲罰。


蔣介石作為孫中山的繼承者,當然也不會承認《清帝遜位詔書》。後來溥儀受日本人引誘,想到東北建立「偽滿洲國」,蔣介石派代表去遊說,許諾說,如果溥儀不去東北,回到內地甚至出國,可以重新恢復優待條件。這就說明以前已經是廢除了,現在這也是利益上的權宜之計。溥儀一口回絕,一方面是經濟條件,更重要的是法理上沒有說清楚,蔣介石還是將交易作為遊說手段,而不是認真看待《清帝遜位詔書》。承認遜位詔書,在法統的流傳、革命的法理方面都有矛盾。北洋時期溥儀做得有點偏差,國民政府時期,蔣介石做得理虧。當然,溥儀建立「偽滿洲國」,也是違背了《清帝遜位詔書》,這是另外一個問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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