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具用一次便扔,斷案全憑高興,這貪官被杖責後罷免…
小 歷 史
1732、杖責州長
明憲宗成化十一年(1475年),朱英(湖南人)出任兩廣總督,精兵簡政,民心向善。有人舉報廣州知府林橙(福建莆田人)生活奢侈,貪污腐化。經查,情況基本屬實。這位林州長雖是進士出身,但追求吃穿。每逢夏季,林橙一天要換數次紗衣;喝茶更是講究,茶具只用一次便丟棄;家中所用蠟燭粗大如椽,命童子執之,略有晃動即遭杖責。林州長平時斷案,全憑自己高興,根本不顧案情。朱英親審林橙案,命人扒下其褲子,果然全是紗制。朱英嘆曰:「有你這樣官員,老百姓咋不貧窮啊!」遂杖之並將林橙罷免。
1733、姻盟佳配
公元1582年,23歲的努爾哈赤(清太祖)來到當時女真族勢力最強大的葉赫部落,部落首領揚吉弩覺得努爾哈赤前途不凡,將當時年僅8歲的幼女葉赫那拉· 孟古哲哲許配給他。努爾哈赤對未來的岳父說:「汝欲締姻盟,為啥不把大女兒嫁與我?」揚吉弩說:「我非惜長女不予,我這個幼女容儀端重,舉止不凡,堪為佳配耳。」6年後,14歲的孟古哲哲與努爾哈赤成婚,是為孝慈高皇后。1592年,18歲的皇后生下了清太宗皇太極。
1734、花疏蜂少
明萬曆四十四年(1616年),清太祖努爾哈赤自立為帝,國號「大金」(史稱後金),改元天命。當年,明朝的薊遼總督向朝廷彙報仍稱努爾哈赤「唯命是從」。當時,努爾哈赤對明朝政府陽奉陰違,確實迷惑了明朝君臣。此前,滿洲每歲須向大明朝廷進貢蜂蜜。萬曆四十年起,滿洲不再進貢。萬曆四十一年四月,新任遼東巡撫兼都御史郭光復(河北人)要求遼陽官員蕭子玉查辦此事。蕭子玉假冒巡撫身份,乘八抬大轎至滿洲境。努爾哈赤不想與明朝翻臉,遂厚禮相待。蕭子玉責問其不貢蜂蜜之原因,努爾哈赤肅立對曰:「本部之蜜猶中原五穀也,五穀有不登之年。滿洲五年來花疏蜂少,所以無法進貢。若明年春秋花滿,蜂舞蝶飛,當復貢如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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