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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戀慕到冷靜,日本對「復仇」態度的千年進化史

這就是復仇者們面臨的真實困境——眼前是宛如被封印於冰山之中,但還能苟延殘喘下去的人生,以及呼吸著的每一天,都要面對仇人生龍活虎著的事實而束手無策的絕望。

中國人愛談報恩,諱言復仇之事。

即便是中國最有名的復仇傳奇——司馬遷《史記》中的《刺客列傳》——復仇也不過是用來反襯主題的情節,那些故事依然是關於報恩的。

荊軻刺秦王,他本人與嬴政沒啥深仇大恨,那是出於士為知己者死的義節。

不信?你再翻開中學語文課本看看。

但日本人真的愛復仇故事,熔進血液基因里的那種愛。自古以來,「復仇」就是日本文學的母題,現實歷史中真實存在過的復仇物語也被大和民族反覆甄選,選拔出了「三大復仇事件」——「四十七赤穗浪士復仇事件」「曾我兄弟復仇事件」「鍵屋之辻決鬥事件 」,傳為佳話。

復仇,日語里叫「仇討」,這是必須要殺人的。不殺人?以牙還牙?那充其量只能叫做「報復」罷了。

這麼說起來,好像日本社會就對復仇行為更寬容一些?當然不是,在任何一個現代社會,復仇行為都因其社會牽連面廣、影響負面、代價沉重而被視為禁忌,這是社會公約的產物。

可即便如此,任何民族、個人都無法否認這樣一個事實:復仇根植於你的血肉之中。

否則你解釋不了,以復仇為榮的中國武俠小說為何興盛,《基督山伯爵》為何被奉為經典。

只是,日本說出來了。

光榮的仇討

日本三大復仇事件中,以「四十七赤穗浪士復仇事件」的流傳最廣、影響最深,舞台劇、影視作品不計其數。黑澤明、北野武都是其信徒。

但故事過程並不複雜,事件起因甚至有些荒唐。

德川治下的江戶時代,幕府每年都會派賀使前往京都向天皇獻禮。公元1701年,賀使吉良義央晉謁天子。按照禮數,天子須派御史回訪。幕府將軍便任命儒學、佛學修養深厚的赤穗大名淺野長矩主持接待儀式。

然而,淺野受雇於幕府分管民間消防事業已久,此人雖仁名遠播,卻不懂朝廷複雜的禮節,便請求賀使吉良義央幫忙。

朝廷御史和將軍已經到了淺野府上,負責宴席環節的是淺野的朋友根川。在將軍和御史落座的大廳外的走廊上,根川對淺野說,「我懂得不多,還需要您多多指教。」可

誰承想,吉良突然當著眾人面說了一句「他也什麼都不知道,你還是問別人吧。」

淺野身為赫赫有名的大名,自然不能忍受當著將軍和朝廷御史的面被人折辱,遂拔刀砍傷了吉良。

雖然至今史學家都不知道吉良為何突然發難,但這確實是淺野拔刀相向的直接原因。

巨大的變故令幕府騎虎難下,將軍下令沒收了淺野的屬地和藩位,賜其切腹。幾個月後,「主君切腹,家名斷絕」的噩耗隨著幕府派來沒收城池的使者,一同到達了淺野的故鄉赤穗。

被趕出城池的47名武士家臣,落草為寇淪為浪人,他們決定為君主報仇。

後世為47名死士舉辦的「義士祭」

47名死士不遠千里來到江戶,彼時江戶剛下了數日大雪,積雪正在融化,十分寒冷。夜晚降臨後,街上空無一人,死士們趁著月黑風高破窗而入,以「山」「川」為號區分敵我,用閃電戰迅速結果了兩倍於己的吉良家臣。

義士們割下吉良首級,撤退到城外的泉岳寺,將吉良的首級供奉在主君的墳前,報告復仇成功。

最終,47人被將軍賜切腹。

幾百年過去,每年的12月14日,民間依然自發的在東京泉岳寺舉辦「義士祭」,以憑弔四十七位義士。而以該事件作為原型而改變的舞台劇《忠臣藏》,也是日本國粹歌舞伎劇的國寶級大作。

以血還血

在德川家康一統天下之前,日本經歷了長達200餘年的戰國時代。

雖然這個「戰國時代」已經接近了世界近代史的黎明,但從社會生態上看,它與中國公元前那個遙遠的春秋戰國可謂遙相輝映。

學派林立、群雄並起、俠客縱橫……聽聽那些大名的綽號,你大概就能體會到當時社會風氣之豪邁。

「第六天魔王」織田信長、「甲斐之虎」武田信玄、「獨眼龍」伊達政宗……別笑,這可不是日本動漫杜撰的中二說法,而是實際存在過的官方名諱。

和春秋戰國不同的是,此時的日本早已深受中國儒家思想的洗禮,「復仇」在日本社會的流行,其實恰恰來源於中國儒家思想對復仇的肯定。

伍子胥鞭屍殺父仇人楚平王,使之成為是那個時代的「精神偶像」

《禮記》借孔子之口系統論述過復仇觀:

「父之仇弗與共戴天,兄弟之仇不反兵,交遊之仇不同國」

什麼意思?殺父之仇沒商量必須報,此仇不報就沒臉呼吸、沒臉吃飯,一天不殺之這日子就過不下去;兄弟之仇要隨身帶把斧頭,見到仇人掏出兵器就是干,若只是口頭宣稱而不採取行動就「反兵」了;朋友之仇不能待在同一國家,要麼報仇,要麼實在沒能力報,就請滾出仇人生活的國家。

孟子更直接,他在闡釋「殺(斷句)人之親」的情況時說:

「殺人之父,人亦殺其父;殺人之兄,人亦殺其兄。」

儘管到了宋代,儒學已經退化成了專為統治者服務的程朱理學,但它自始至終都主張:一個有完備人格的人,不僅應該「愛人」,還必須會「惡人」。所謂大復仇觀,和儒家的「愛有差」互為表裡。

這些道德律令,在日本具象化為一整套奇葩的社會規範:武士是大名僱傭的上班族,如果要復仇,須先向老闆請假,取得停薪留職資格。有時,老闆還會額外給一筆報仇專款。

同時,老闆會將材料上報幕府備案,同時開具一封官方介紹信,使之暢行天下無阻。殺了仇人也不會被當做殺人犯。復仇成功的武士回鄉後不僅能官復原職,還會得到工會表彰、增漲工資。

相反的,武士的父親被殺,做兒子的若不復仇就不能繼承爵位。更有甚者,如果遇到不可抗因素,仇人在你找上門前就掛了,沒能親手雪恨的武士就不得回鄉復職。

在那個年代,這可算是跌穿了社會底層——基本只能當個浪人。

灰色地帶的仇討

待到德川時代的江戶幕府,日本結束了混亂的封建時代,進入了短暫的王朝歷史時期。老狐狸德川家康自然懂得一個道理,他是馬背上得的天下,但不能馬背上治天下。

所以他勵精圖治,將佛道及儒家社會治理思想系統地融入了「武士道」之中,形成了針對復仇文化的規範。比如,武士「奉命討賊」,「賊人」的家屬不得復仇;發現逃跑的殺人兇手,武士殺之,則兇手之子不得復仇……

儘管受到限制,但江戶時代復仇事件依然多發,「日本三大復仇事件」,有兩件發生在這一時期就足以說明問題了。

「四十七赤穗浪士復仇事件」便是其一。江戶幕府當然不會鼓勵民間復仇行為,雖然其武士道精神值得稱頌,但作為王朝社會的管理者,幕府也必須遵從律法。

如果說幕府有什麼壓力,也就是民間始終以「英雄名士」對待這47人,而復仇也與幕府所宣揚的武士道精神有著微妙的聯繫。

所以智慧的謀略家們,最終以「切腹」這種維繫武士榮譽的方式賜死。

「切腹」是日本鎌倉幕府時代漸成氣候的、極具日本特色的終極矛盾處理方式。它挾「武士道」之威,帶有無上人格褒美意味的儀式感。同時也是懸在復仇行為頭上的「達摩克利斯之劍」——再怎麼說也是死刑。

直至明治初期,日本頒布「敵討禁止令」,正式封殺了「仇討」。

可就在發令頒布的這年,有名叫川上行義的士兵,得知父親被殺,便擅自離營,割下了仇人的頭顱,仿赤穗死士,將仇人首級供在亡父墓前,翌日自首。

但明治政府依然念在川上是為血親復仇,其情可憫,遂罪減一等,判其終身監禁。川上比較幸運的是,十五年後他遇上了大赦出獄,得以壽終正寢。

將復仇放在檯面上

人之情與法之理的矛盾,在每個現代文明社會,都經常被拿到檯面上來討論。

從來沒人能真正解決它,但正因為如此才必須取出來撣撣灰塵,因為它被忽視的代價,根本無人能承受。

當血親遭遇飛來橫禍,絕望與復仇,是當事人一定會面臨的情感體驗和現實抉擇。

當然,沒有一個人會跳出來為奪人性命的復仇開脫,因為從人類文明發展程度來看,到現在為止,法律依然是社會治理的終極手段。

從鎌倉時代至明治變法後,「復仇」一直以一種時而極端、長期灰色的形態藏在社會之中,這不健康。但自從進入現代社會之後,日本也終於敢於、且有能力正視關於復仇的討論了。

他們採用了成本最小、影響最大的辦法——影視劇。

2018年初,席捲日本全國的熱門電視劇《Unnatural》(非正常死亡)的長線故事就是復仇。

男主角之一中堂系,是一名就職於非正常死亡研究所(簡稱「UDI」)的法醫,所謂非正常死亡,簡單來說就是事故死,事故死往往只能通過專業法醫的解剖,才能了解真相。

中堂系之前任職於一所醫科大學,某日他收到警方提供的一具遺體,死者死於他殺,中堂打開屍袋發現,死者正是他的女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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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堂選擇一言不發地解剖了愛人的遺體,他發現遺體口腔內有一個紅色的金魚印記,他認為,這一定是破解女友死因的關鍵。

為此他來到UDI——這裡是全國非正常死亡數據集散地,他靜靜等待金魚印記再次出現。幾年的時間裡,他幾乎每天24小時住在研究所,睡在解剖台之上,他想體驗女友躺在解剖台上的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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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聽起來很病態,因為的確很病態。

中堂之所以變成這樣,可以用他的一句獨白解釋:

「你想像過嗎?不斷進行提問,卻永遠沒有答案的人生,如果現在不找出結論,那就再也無法得知,這個人為什麼會死?」

這麼想知道死因,當然是為了復仇。

一次,中堂在解剖一名女性時,瞞著反對解剖的家屬,偷偷留下了女子的肺部。理由是因為女子的未婚夫鈴木堅信愛人不會自殺,鈴木瞞著埋怨他的岳父岳母,偷出了屍體。他央求中堂說,自己想知道愛人死亡的真相。

中堂似乎看到了自己,但他冒天下之大不韙幫鈴木的原因可不止於此,中堂醞釀著一個更加巨大且陰暗的計劃。

中堂查出了真相,並慫恿鈴木去向兇手復仇。就好像如果鈴木殺死了仇人,自己的痛苦也能夠獲得救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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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鈴木刺殺兇手時,站在門外的中堂的反應。看到這樣的畫面,在心疼中堂之餘,你是不是還感到一絲不知何處湧上來的異樣感?

女主拽著中堂質問。

「你為什麼不阻止他?」

「殺人犯就要做好被殺的覺悟。」

「我不是說那個,我是說鈴木先生的人生。」

這就是復仇者們面臨的困境——眼前是宛如被封印於冰山之中,但還能苟延殘喘下去的人生,以及呼吸著的每一天,都要面對仇人生龍活虎著的事實而束手無策的絕望。

更恐怖的是,橫亘在他們頭頂的巨大痛苦帶來的精神上的異變,它完全能夠讓人變成行屍或者惡魔。

不論是否遲到,只要法律能夠給予他們正義的補償,這些人或許還有救。可如若不能,又當如何?

還是絕望。

法律、新聞專業主義、警察體系等所有社會制度,都是由人發明和操作的。它們都存在著問題,但同時又留給善良且智慧的人們以緩和的空間。

認識到這一現實並且推動它的人,才能被叫做偉大。唯其如此,方為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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