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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公家風:積善之家 必有餘慶

導讀

於定國是西漢名臣,曾官至丞相;其子於永,官至御史大夫。在他人看來,於定國父子二人之所以皆能位列三公,不僅僅是因為他們能力出眾,也與他們祖上的積德行善有著重要關係。

定國之父於公,曾經做過縣衙的獄史,郡里的決曹,其工作性質與今日的法官相似。據《漢書》的記載,於公判案公正,因此救了很多人。人們感激於公的大恩大德,在郡中為於公立了個生祠,號曰「於公祠」。作為一個普通官吏,能夠得到百姓如此擁護,於公仁德可見一斑。

《漢書》中曾記載這樣一個案件。東海有一個孝順的兒媳,丈夫早亡,又沒有兒子。她的婆婆不忍兒媳年輕守寡,就想讓兒媳改嫁;而兒媳因為怕婆婆沒人照顧,又不願改嫁,心甘情願的孝敬婆婆。婆婆為了不拖累兒媳,選擇了自殺。結果小姑子一紙狀文,將孝婦告到官府,說孝婦殺了自己的母親。太守一聽,便要判孝婦死刑。於公覺得此中冤情,強烈要求太守重審。結果:

太守不聽,於公爭之,弗能得,乃抱其具獄,哭於府上,因辭疾去。太守竟論殺孝婦。郡中枯旱三年。

後世著名的竇娥冤,就曾受到這個故事的影響。那麼,郡中的旱災怎麼解決的呢?《漢書》載:

後太守至,卜筮其故,於公曰:「孝婦不當死,前太守強斷之,咎黨在是乎?」於是太守殺牛自祭孝婦冢,因表其墓,天立大雨,歲孰。郡中以此大敬重於公。

在東海孝婦的案件上,於公能夠堅持要求重審,重審不得,又悲泣辭官,其視民如子之心昭然若揭。於公雖未能救下孝婦,但他最後能為孝婦平雪,最起碼能夠讓孝婦在九泉之下得以瞑目了。更為重要的是,於公給孝婦平冤,使得旱災結束,挽救了一郡百姓,可謂功德無量。

俗話說,善有善報,於公必定是相信這個十分簡單卻萬分真實的道理,所以《漢書》中記載了他的一件軼事。

始定國父於公,其閭門壞,父老方共治之。於公謂曰:「少高大閭門,令容駟馬高蓋車。我治獄多陰德,未嘗有所冤,子孫必有興者。」

老於家後來的發展,確實如於公所說:「必有興者」。於定國為丞相,於永為御史大夫,封侯傳世,興盛非常。

人們常說的善有善報,並不一定直接報於己身。比如像於公,他的積德行善,最終給子孫帶來了福報。《周易·繫辭》中說「積善之家,必有餘慶」,若於公之家,可謂得之。《道德經》中也說「天道無親,常與善人」,所謂「善人」,也就是有德之人。天道所酬,唯德是依。明乎此道,自當行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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