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膚病患者用藥需注意什麼?
冬末春初,氣溫忽冷忽熱,這樣的天氣使人抵抗力下降,這個時候微生物容易滋生,皮膚病也易發生。
有很多人認為患了皮膚病沒什麼,自己抹點葯就行了,所以剛出現皮膚病時,喜歡到藥店購葯自行使用,若病情未見好轉或加重時才去醫院,而實際上藥店所賣的皮膚科藥品有大部分是激素類,而激素類外用藥的使用「講究」是最多的,如果使用不當,不良反應較多。
那麼我們該如何預防呢?
小兒及婦女的皮膚較為細嫩、耐受力差,用藥濃度不能過高;妊娠期婦女及哺乳期婦女應考慮某些藥物透皮吸收後,會對胎兒、嬰幼兒產生影響;老年人皮膚有不同程度的萎縮,用藥宜比成人濃度低。特殊人群最好在醫生的指導下用藥,如自行用藥要格外重視說明書中的「慎用」、「禁忌」等警示語。
激素類葯如膚輕鬆霜、尤卓爾、可的松膏等
對適應證、劑量、療程等都有要求,如果使用不當,可能會加重皮膚病癥狀,誘發感染、使皮膚萎縮乾燥,出現酒渣樣或痤瘡樣損害,出現多毛、皮紋,長期應用能使局部皮膚色素減退或色素沉著等。
應用時,首先不能濫用
因為激素類藥物結構不同,種類很多,療效高低也有差異,並且藥效越高,副作用越大。此外人體不同部位皮膚對藥物的反應也不同,如頭面部、耳朵、腋窩、外生殖器等部位要選用低效或低濃度的藥物。療程也不可過久,一般用藥不能超過2周,使用面積也不宜過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