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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扣扣:母親被殺記憶終身難忘 逃亡2天只為看煙花

(原標題:對話張扣扣:逃亡兩天,是想看除夕煙花)

張扣扣 圖據網路

2月15日,農曆大年三十,除夕,發生在陝西省漢中市南鄭區新集鎮王坪村14組的三人被殺害案引發廣泛關注。

據南鄭區委宣傳部官方微博@南鄭宣傳通報,當天,該村居民張扣扣持刀將鄰居王自新(男,71歲) 及其長子王校軍(47歲)當場殺死,王自新三子王正軍(39歲)被刺傷後搶救無效死亡。2月17日,張扣扣投案自首。

張扣扣指認現場 圖據網路

此後,22年前的一份刑事附帶民事判決書揭開了塵封已久的往事。當年,死者王正軍正是此案的被告人。於是,圍繞張扣扣作案動機爭議持續刷爆網路。

2月23日,張扣扣的辯護律師殷清利在看守所會見了張扣扣。封面新聞記者委託殷清利律師,對社會各界關注的問題,向張扣扣本人予以了提問。

南鄭縣看守所

首次會見律師

張扣扣數次掩面大哭

據殷清利律師介紹,這是張扣扣落網後,首次與律師見面。見面時間從2月23日上午9點持續到下午兩點。整整5個小時,張扣扣狀態時好時壞,在談及22年前媽媽「被去世」案件中的細節,他數度掩面大哭。「對於作案的關鍵事實,根據辦案規範及有利張扣扣本人辯護的角度,不便披露。」

封面新聞記者從殷清利律師處獲得了22年前的那份判決書,該判決書由南鄭縣人民法院出具,編號為「(1996)南刑初字第142號」。

據判決書顯示:1996年8月27日晚7時許,張扣扣的母親汪秀萍路過被告人王正軍家門前時給王的二哥王富軍臉上吐唾沫,引起爭吵後被告人王正軍聞訊趕到現場,也同汪秀萍爭吵並撕打。汪秀萍遂拿一節扁鐵在被告人王正軍的左額部及左臉部各打一下,王正軍即撿一木棒朝汪秀萍頭部猛擊一棒,致汪倒地後於當晚10時許汪秀萍死亡。

法院認為,因王正軍未滿18周歲,且能坦白認罪,其父已代為支付死者喪葬費用,加之被害人汪秀萍對引發本案起因上有一定的過錯行為,應當對被告人王正軍從輕處罰。法院以故意傷害(致人死亡)罪,判處王正軍有期徒刑7年。

南鄭縣公安局

22年前記憶?

這個事情不可能忘

封面新聞:1996年發生的事,是否還有印象?

張扣扣:終身難忘,這個事情是不可能忘記的。

封面新聞:當時你才13歲,距今已過去22年。為什麼「終身難忘」?

張扣扣:我當年確實只有13歲,但當時發生的事情對我刺激太大。我記得我媽被打倒後,我跪在地上,把她抱在懷裡,我和姐姐都叫媽媽,後來我們拚命地叫,媽媽想說話又不能說,突然她想用勁時,她鼻子里、嘴裡噴流出血來,我明顯感覺到她喉嚨處有血經過的聲音,媽媽流著淚,就斷氣了。

封面新聞:你的記憶中,當年事情起因是什麼?

張扣扣:當時是還有一周要開學了,準備上鐵峪中學初一(後來是五班),那天下午,我和媽媽、姐姐去村邊的西乾渠去洗腳,爸爸在家裡餵豬,母豬剛下了小豬。我媽先下來,我和姐姐隔著十幾分鐘的樣子,當我倆回到王自新家附近路上時,我親眼看到,我媽已經躺在地上,王家老二(王富軍,外號團長)和老三(王正軍)兩人用膝蓋壓在我媽胸口上,我和姐姐一看都嚇哭了,我倆馬上回家找我爸,我爸正在餵豬。我說「爸,人家快把我媽打死了,你還在家餵豬,你趕緊出去看看。」我爸就出去了,拉開還對躺在地上媽媽進行毆打的老二、老三。我爸就對他倆說「算了,算了」。因為我們和王家原來關係很好,我和他倆都互相稱對方的父親叫「乾爹」,我印象我們兩家做過殺豬的買賣,後來我也不知道關係就不太好了。我爸接著拉我媽回到我家門口,王自新又出來了,大聲地說「打呀!往死里打,打死老子頂著」,在場的人都能聽到。老三一聽這話,就又來火了,又從他們牆邊柴堆里拿出一根木棒,打了我媽。對於老二,我記得老二是一開始動的手,後來又和老三一起打我媽。後來媽媽就暈倒了,躺在地上。我爸又把我媽抱到王自新家門口,躺在地上,意思是讓他們看傷(當時沒預料到傷的嚴重)。我媽清醒了,又爬回我家門口。我爸讓我和姐姐搬凳子出來,後把媽媽扶在凳子上,一扶就倒,出現了兩次。我爸一看比較嚴重,又找來稻草、被子,讓我媽躺在我家門口,我爸讓我倆趕快叫舅舅來。等舅舅來了,天已黑了,這時媽媽已經不行了。

封面新聞:行兇前,你曾給你父親4萬元,這是為什麼?

張扣扣:臘月二十八,村電工因換電卡與爸爸產生了一點小糾紛,我和電工說聽我的,別聽我爸的,然後又勸我爸不要難為電工。因為這事,我爸還發牢騷,說我花了他的錢,又不結婚。我說兩次修房子,我都把打工的錢拿出來了。後來我一賭氣,取出4萬元現金,在第二天,給了我爸。

封面新聞:據你父親講,案發當天,你曾提醒他關於煮雞和第二天早上吃面的事,怎麼突然就去做這件事了?

張扣扣:這是我姐姐回來過年拿的雞,在臘月二十九下午,我爸問我「明天除夕,咱煮這隻雞夠嗎?」,我當時說「你煮不煮跟我沒關係」。我當時心裡想,可能我也沒機會吃了,但沒跟爸爸講出來。當時爸爸沒有發現我說話有沒有問題。我和爸爸很少溝通,也很少談心。我有我的主觀能動性,我有自己的思考方式。

南鄭縣公安局 刑警大隊

兩天後自首?

就想看看除夕煙花

封面新聞:案發後,你隔了兩天才自首,這兩天你去了哪裡?做了些什麼?

張扣扣:剛開始想直接自首的,但當天正好是大年三十,就想看看煙花,走小路繞了一圈,走到河灘上,把刀扔在鎮上河水坑裡,在新集鎮河邊草叢中睡了一晚上。這一晚我心裡很平靜,但沒睡著。大年初一天剛亮,我走田間小道到大河坎江邊上,一直走到下午1點,走了很遠,腿都走痛了。中間我想回家看我爸一眼,走到鄰居家隔牆聽有人說話,感覺有很多人過來,我就翻牆跑了。後來我走墳地、河溝,又回到新集鎮河灘上。初一晚上天太冷,我又到鎮上郵儲銀行的自動取款機旁待著,這個地方離新集鎮派出所很近。初二7點45分,我就去派出所自首了。

拒絕找媳婦?

條件給不了幸福

封面新聞:時至今年,你已經35歲。據媒體報道,說你「拒絕找媳婦」?

張扣扣:我媽媽死後,我經常會想起她死的時候的畫面,放不下,然後還有一些世俗的因素,畢竟現在人比較現實,以我目前條件也給不了別人幸福,就這樣一個人過吧!至於女朋友,處過一個,2004年去廣東打工後,2005年開始認識江西的一個女孩,她比我大幾歲,我當保安,她當普工,處了兩年,她讓我結婚,我說這輩子可能不會和女的結婚了。但我沒把我媽媽的事告訴過她。2007年我們分手了。分手後,我們就不再聯繫了。

如今後悔嗎?

後悔也已經沒用了

封面新聞:據你的鄰居透露,你曾說過王家在躲你,是否有過這個事?他們有沒有主動找過你和解?

張扣扣:這22年來,王家從未找人或直接向我們溝通過,沒有說一句道歉話,也沒有任何賠償。可能原來他們沒這個條件,但是他們現在過得很好。城裡買了房,老大是南湖區管委會主任,老二也有正式單位,老三在西安有穩定收入。而且我感覺他們就是故意躲著我,也正是因為這個,才讓我對他們的意見越積越大。另外,在這22年里,老三基本沒有回來過,即使回來也是大年三十回來,轉身就跑了。

封面新聞:你現在後悔嗎?

張扣扣:後悔也已經沒用了。

張扣扣家門前拉起了警戒線。圖據法制日報

官方通報"張扣扣殺人案":嫌犯對母親被殺懷恨在心

2018年2月15日12時20分許,漢中市南鄭區新集鎮王坪村14組發生一起殺人案件,犯罪嫌疑人張某某持刀將鄰居王自新及其長子王校軍當場殺死,將王自新三子王正軍刺傷後搶救無效死亡,作案後張某某潛逃。犯罪嫌疑人張某某於2月17日7時45分到漢中市公安局南鄭分局新集派出所投案自首。

中央政法委闢謠:張扣扣母親案件再合議消息不實

據中央政法委、中央綜治委官方新聞網站微博@中國長安網今日(23日)闢謠稱,此前有媒體報道了題為《漢中「2 ·15殺人案"續:官方通報稱嫌疑人對母親被殺懷恨在心,陝西高院已委託漢中中院合議庭對當年案件再次合議》的消息不實。陝西高院並未委託漢中中院對當年張扣扣母親案件再合議。

媒體評張扣扣殺人案:這隻有違法犯罪 沒俠義恩仇

哪個兒子不愛娘,為母報仇,這的確是一個能引起同情的理由。但說到底,這是在法外報私仇,武俠小說里出現的情節發生在身邊,應該叫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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