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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柯:駱駝碗 天涯·紀念

天有際,思無涯。

今天上午,作家、陝西省作協副主席紅柯因心臟病突發,在西安去世,享年56歲。

紅柯,本名楊宏科,1962年生於陝西關中農村,1985年大學畢業,先居新疆奎屯,後居小城寶雞,現執教於陝西師範大學,任陝西省作家協會副主席。曾漫遊天山十年,主要作品有「天山——絲綢之路系列」長篇小說《西去的騎手》等,中短篇小說集《美麗奴羊》等,另有幽默荒誕長篇小說《好人難做》《百鳥朝鳳》等600萬字。曾獲馮牧文學獎、魯迅文學獎等獎項。

紅柯先生是《天涯》的老作者。短篇小說《無邊無際的秋天》刊發於《天涯》1998年第5期,《駱駝碗》刊發於《天涯》2003年第1期。

2015年11月11日,紅柯先生在參加中國文學博鰲論壇,接受《海南日報》記者採訪時表示:「《天涯》是響噹噹的海南文學品牌,也在一定程度上代表著中國文學的走向。」這些年,紅柯先後將魯迅文學獎、莊重文文學獎等多項頂尖文學大獎收入囊中,但他不曾忘記,上個世紀90年代末,自己第一次在《天涯》雜誌上發表作品時喜不自勝的心情。直到現在,紅柯閱讀《天涯》雜誌習慣仍然沒有改變,還將這份雜誌推薦給一屆又一屆學生。

據《文學報》報道,回顧紅柯的文學精神史,與早年新疆生活緊密不可分,上世紀90年代,在天山腳下,紅柯完成了長篇小說《西去的騎手》與《百鳥朝鳳》的初稿。《西去的騎手》完全是大漠氣派,而《百鳥朝鳳》是向故鄉關中古老的周原(周人的發祥地)告別之作。這十年生活積累對紅柯之後的文學創作產生了深遠的影響,回到陝西後,從長篇《生命樹》開始,他把天山與關中連接在一起,通過不同文化的刺激碰撞,激活了他對兩者的思考關注。

他曾自我總結說,新疆10年發表八十多萬字中短篇小說,屬於學藝,各種文學實驗,尋找「屬於自己的句子」。回陝西後1996年9月在《人民文學》發表《奔馬》標誌著紅柯形成了自己的風格。2001年他在《收穫》發表長篇《西去的騎手》,評論家李敬澤撰文評論,總結這一年莫言的《檀香刑》、紅柯的《西去的騎手》標誌著中國作家從模仿歐美文學到本土化的完成,這是一個標誌性文化事件。2010年創作長篇《生命樹》則溝通了天山與關中。

多年遊歷西北,讓紅柯對新疆文化和陝西文化有著深入的觀察,這也體現在他多部小說當中。在《西去的騎手》《庫蘭》等作品中,我們可以看到包括伊斯蘭文化在內的新疆少數民族文化、儒家文化、道家文化等各種文化資源的交融碰撞。最新作品《太陽深處的火焰》則進一步講述了陝西關中文化和邊疆少數民族文化的差異,兩種文化在碰撞中相互借鑒和補充,促進了民族間的進一步交融與發展。

紅柯的小說自短篇《奔馬》始,經《美麗奴羊》《吹牛》,過渡到中篇《金色的阿爾泰》《庫蘭》到長篇《西去的騎手》,再到新作《太陽深處的火焰》,文本世界實際上是越來越豐富。西域的時空由小而大,西域的故事由少而多,西域的生活由遠而近。在寫作中,紅柯一直捍衛的是小說中對人性蘊含神性的追求,「這也是我所有小說都有神話的原因,也有童話色彩。」

評論家李敬澤曾如此評價紅柯,「相對於這個時代,紅柯如同那隻來自北冰洋的白熊,身上混雜著真實和幻覺,他從遠方走向我們,他攜帶著古老記憶的威嚴力量,很少有作家像他那樣激情洋溢地肯定世界,但這種肯定同時也是對世界不屈的神視和質疑。」如今,這匹西北急馳的駿馬突然停下腳步,永遠停留在了他熱愛的文化熱土之中,以一部部作品反射著永恆不息的太陽火焰。

駱駝碗

紅柯

長在駱駝的膝蓋上。

孩子感到好奇,孩子就鑽到駱駝肚子底下摸駱駝的膝蓋,堅實光滑跟紅銅一樣。駱駝卧倒時先要跪下,駱駝太大了,還有一個高高的駝峰,天長日久就把膝蓋磨成閃閃發亮的銅。

比銅碗好多啦。看駱駝的老頭有一個銅碗,他對自己的銅碗不屑一顧,孩子就問老人為什麼不弄一個駱駝碗?

「老哈薩才有這耐心。」

「那要多大耐心?」

「得七八年。」

「你會弄嗎?」

「誰有這麼大耐心,七八年呢。」

孩子的神情就有些異樣。老頭拍拍這傻小子的腦殼,傻小子沒反應,老頭就說:「你別指望這些駱駝,他們不會讓人得手的。」

「為什麼?」

「跟它有交情才行。」

「你跟它有交情嗎?」

「我喂它吃喂它喝還要用刮子把它弄乾凈,我他媽就是駱駝司令。場長過來看看駱駝認不認他。」

到底是個孩子,人家只是說說,他就當真了,整天泡在駱駝圈裡,勤快得不得了,什麼活兒都干。老頭就輕鬆多了。孩子回到家裡累得都不能動了,孩子的父親就去找老頭,「你給我兒子灌了什麼迷魂湯,給你當小長工。」

「我又沒教他吃喝嫖賭,教他乾乾活有啥不好?」

父親碰了一鼻子灰。母親細心盤問,也沒問出什麼,那神奇的駱駝碗藏在孩子的心裡,孩子緊張得不得了,孩子趴在床上發抖,母親以為孩子藏了什麼東西,母親費好大勁才扳開孩子的手,母親摸孩子的胸口什麼也沒摸到,孩子的心快要從胸膛里跳出來了。母親也覺察到孩子心裡藏著秘密,母親一點辦法都沒有。孩子還是老樣子,去給人家當小長工。

孩子可以向老頭提要求了,老頭說:「行啊,你叫吧,看它們誰願意跟你。」孩子站在院子里打聲口哨,還真叫出了幾匹好駱駝。孩子選中了最漂亮的駱駝,孩子就到大戈壁去了。

戈壁灘上有駱駝刺,孩子不是去找駱駝刺的。孩子迷上駱駝之前,跟牧場所有的孩子一樣喜歡駿馬,兒子娃娃嘛騎上高頭大馬到北塔山西邊去。北塔山與阿爾泰山遙遙相望,中間是無比遼闊的大草原,北塔山北邊也是大草原,可那地方離邊境線太近了,稍不留神就跑出去了。孩子跑出去過一回,馬是不認國境線的,馬只認識草,馬吃飽了還要在草叢裡跑一陣子,金草地上,黃驃馬越跑越來勁就跑出去了。整個北亞草原都是一種靜悄悄的輝煌景象,孩子興奮得不得了。如果不是駱駝膝蓋上的那兩塊閃閃發亮的銅,他會一直把這種遊戲做下去的。北塔山故鄉不光光有金草地有駿馬,北塔山還有大戈壁,北塔山的南邊,無邊無際的大戈壁把外邊的世界全隔開了,千百年來多少商隊和牲畜被戈壁蒸發掉了。

孩子把這些故事講給駱駝聽,駱駝就嗚——叫起來,跟吹牛角號一樣,那些散落在戈壁灘上的白骨嘩嘩翻滾,駱駝把它們喚醒了。駱駝昂首天外,驕傲得不得了,看樣子它的脖子還要繼續往上伸,天空低下來,太陽在駱駝蹄子底下一閃一閃,就像一塊滋滋冒火的紅石頭。

孩子和駱駝遇到了暴風雪,孩子鑽到駱駝肚皮底下。石頭都被凍裂了,老鷹被凍成冰塊從天上掉下來,孩子一點事都沒有,孩子從駱駝肚子底子鑽出來的時候一身汗氣。駱駝卧的地方也在冒汽,這不是給老天爺難堪嗎?暴風雪一下子就停在了半空,雪片跟麥衣子一樣被太陽抖得乾乾淨淨。孩子經常在打麥場惡作劇,鑽到麥衣子里,突然跳出來把幹活的女人嚇得失聲尖叫。太陽是不會叫的,太陽慢騰騰地走著;星星升上天空,星星大起來;星星大到了孩子腦袋那麼大時星星就不動了,星星就有了光,飽滿圓潤有一股淡淡的河泥的氣息,孩子親眼看見星星怎樣變成了月亮,月亮又紅成了太陽。

孩子和駱駝回到牧場,整個牧場都轟動了,單人單騎橫穿大戈壁,他們創造了奇蹟。

北塔山牧場是一個長長的大斜坡,騎上快馬跑三四天才能跑完。在長坡的盡頭,孩子看見牧人和駿馬凝固在那裡;已經是秋天了,是牧草長得結結實實的黃金季節,金黃的牧草把牧人和馬托在掌心裡,草原跟大海一樣起伏著奔騰著;孩子的眼睛睜得那麼大那麼圓,然後深下去,深下去,跟北塔山陡峭的峽谷一樣,孩子已經是少年了,是一隻雛鷹了。

記得剛回到村子時,母親撲上來抱住他就哭。父親是個真正的男人,父親一聲不吭走到駱駝跟前。駱駝知道這個粗壯的漢子來幹什麼,駱駝垂下腦袋,正好跟父親的腦袋碰一起,兩個雄性十足的大腦殼默默地貼了一會兒,就分開了。駱駝再不理父親了,好像什麼事都沒有發生,好像在告訴父親,我沒有救你的孩子,你的孩子給我做伴逛了一回大戈壁。駱駝的眼神就是這意思,父親不由得發出一聲讚歎,「我操,這世界上再沒男人了。」

駱駝被人牽走了,牧場的駝隊要去運貨,羊皮羊毛羊肉被送出去,再把外邊的好東西送回來。他一直惦記著駱駝,他與駱駝的經歷被人們傳為美談,在同齡人中就顯得更了不起了。他總是到遠離村莊的戈壁灘去迎接駝隊。駱駝呢遠沒有他這麼熱情,甚至有些冷漠,好像不認識他似的,他已經是個很自尊的少年了,要是同伴這樣對待他,他早就不客氣了,即使父親也不行。他頂撞父親又不是一回兩回了,狂暴的父親發火時把小板凳摔向兒子 ,兒子毫不畏懼一動不動,樺木小方凳嘩啦一聲碎裂了,兒子的腦袋也開了一個大口子。父親心裡直後悔,父親嘴上罵咧咧,跟撕賴皮狗一樣撕開撲上來的妻子,妻子又哭又叫,父親把這瘋婆娘推開,父親出門就撕下一大撮頭髮。父親再也不發火了,父親也明白了,大戈壁和駱駝早就給兒子傳授了大地的秘密,他這個父親有什麼辦法呢。

孩子在駱駝跟前遭到冷遇。駱駝在暗示這個傻小子,這沒有什麼了不起,不就是去了一趟大戈壁嗎。傻小子還真傷心了。傷心的小男子漢是沒有地方流眼淚的。北塔山有烈風有毒日,人們的眼窩子滾燙滾燙的,淚水是流不出來的。他擦一下眼窩子,他再也不到駝道上去了。

他跟大人一樣卷一根莫合煙,靠在村口的沙棗樹上,望著藍天一口一口吐煙團。旋風跟渾濁的河流一樣賓士在藍天深處,旋風很快就消失了。一根莫合煙也抽完了,開始抽第二根,他就不看天空了,他往地上看,看大地上的牧場,莊稼地,林帶那邊灰黃的大戈壁。他發現戈壁是有盡頭的。戈壁就這麼奇怪,你走進去它就大得無邊無際,你在遠處看,就能看到它的邊。

駝隊就這樣出現在村口的大道上,那股嗆人的味道跟煙草一樣讓人興奮。他跟見了老朋友似的在駱駝腿上拍一下,他的腦袋跟駱駝腦袋碰在一起,他擰住駱駝的嘴巴,熱乎乎的厚嘴巴,把他的手都融化了。好多年後,他已經成了已婚男人,他才知道這種肉乎乎的感覺對男人有多麼重要。那是他少年時代的最後時刻,血液在胸中不停地爆炸,無數的翅膀在扇動,鳥群,巨大的鳥群從北亞草原飛過來,覆蓋了北塔山,北塔山縮成小小的一團,完全消失了;少年時代消失了,少年的驪歌留下最後的旋律,上升、迴旋、遠去,從南到北,從東往西,從天空到大地,最終都要回到顫抖的手裡,回到熱乎乎的駱駝的厚嘴唇上。那時候駱駝碗就已經出現了,他已經做出了這種大膽的舉動,他捧著駱駝的大嘴巴,就像捧著一隻碗,盛著奶子的滾燙的大碗。他的手被融化,又復原,他的手跟魚一樣從駱駝碗里游出來,駱駝很從容地告別了他。

那確實是一次告別。大戈壁要修公路了,千年古駝道永遠要消失了,獨身穿越戈壁絕境的駱駝有了大用場,它帶著修路的人跑東跑西,半年後公路修好了,駱駝全被派到更偏遠的地方。他怎麼能忍心讓駱駝落在陌生人手裡呢?駱駝快要出村子的時候,他把刀子攮進駱駝的屁股,駱駝嗷一聲就吹響了悲壯的牛角號,震天動地的牛角號把大家全嚇傻了,駱駝一路狂奔沖向大戈壁。場長氣壞了,場長一定要重重地處罰這個傻小子。他根本聽不見場長喊什麼,他舉著血淋淋的手問那個老駝夫,「爺爺,我是不是犯了罪?」「它會成為一隻野駱駝。」「它回不來了呀!」「回來幹啥,戈壁灘才是它的家。」老駝夫年輕的時候也干過這種事。「受傷的駱駝要狂奔一個禮拜,傷口把刀子化掉,刀把跟果皮一樣,呸,吐到地上,結上痂就沒事了,」老駝夫太喜歡這個傻小子了,「這一招是學不會的,這是天性呀傻小子,你會走運的。」

他已經是個相當老練的牧工了。他總是把羊群趕到常人不能去的地方,道理很簡單,那些地方有最優質的牧草,一個泉眼就能在絕境里澆灌出一片仙境。去仙境的路是很兇險的,人畜隨時會丟掉性命。夏天難不住他,他總能找到泉水,好像泉水裝在羊皮袋子裡帶在他的身上,他的羊群絕對相信他。動物有著比人更強烈的記憶力,帶它們吃上兩三次好草,它們就相信你了,吃再大的苦它們都跟著你。最難熬的是漫長的冬天,牧工們總是到牧場周圍放放牲畜就行了,誰願意貼上自己的小命去大漠里冒險呢?據說阿爾泰的蒙古人哈薩克人才冒這個險,他們從來不委屈自己的牲畜,再惡劣的天氣,他們都要讓牲畜吃上鮮草。他總是把他的羊群趕到大漠深處,遇到暴風雪,他就躲在大石頭後邊,羊跟他一樣也躲在石頭後邊。羊是凍不壞的,羊只要吃飽,那身好羊毛就是一團白色的火焰。主人就不行了,主人身上披著光板羊皮襖,那畢竟不是他身上長的,奶疙瘩和饢餅子跟冰塊差不多,他只能一口一口抽莫合煙,兩根莫合煙是不夠的,他裝了滿滿一飯盒卷好的莫合煙,他吐出的青色煙團攪在雪霧裡,新鮮得不得了。他抗住了嚴寒,繼續趕路。有好幾次他遇到了野駱駝,他們相逢在密匝匝的駱駝刺叢里,他手上臉上全是血,駱駝刺跟利箭一樣嘩啦啦射過來,駱駝流過血,駱駝可不忍心讓他流血,駱駝舔他臉上的血,他一把攥住駱駝的舌頭,他的手再也融化不掉了……駱駝肉顫抖著,讓這個男人感受整個大地的肉體,肉肉的、肉肉的,一身好肉肉啊,駱駝喚醒了他的手。

他愛上一個丫頭時,他的情敵都感到害怕,他的情敵可不是一個,那些人太了解這個傢伙了。如果說趕著羊群去放牧是因為他太老實太善良,跟動物建立了罕見的友情,那麼打獵就不同了,一個男人的狠勁很容易在打獵中體現出來。幾個人去打黑熊,受傷的黑熊逃掉了,有兩個膽小鬼就別指望有什麼收穫。再說了,受傷的猛獸有極強的報復心。等它歇過勁舔掉傷口的血跡就不逃命了,它會主動來找人。這個兇悍的漢子不顧大家勸阻,一個人提著槍去追趕受傷的熊,三天後馬馱著熊回來了,他在後邊遠遠地跟著,他實在是走不動了。人家圍著丫頭獻殷勤的時候,他遠遠地看著,好像他才發現大地上有這麼一個人,一個白樺樹一樣結實苗條的丫頭出現在世界上,他慢騰騰地走過去,他靜靜地看著這個丫頭,他只說了一句話,「我要蓋一棟房子。」

「你想蓋就蓋,關我什麼事?」

「給你蓋呢。」

「你神經病啊。」

「我要跟你一起住呢。」

大家全都笑了,丫頭都笑出淚來了,「薩郎(即傻瓜),苕子(即瘋子),神經病。」

隨你怎麼說吧,他才不管呢,他在山的陽坡找一塊好地方,弄得平平整整,紅柳條子紮上了,泥巴抹上了,土塊打出來了,晒乾了。真是個薩郎呢,不要別人幫忙,父母親都不要。父親已經不會發火了,可父親有時要勸勸兒子,不要這麼傻,要惜自己的力氣,用完了就沒啦。這個薩郎根本不聽老人的話。老人嘛,老啦,渾身的力氣耗光了,就不願意看人家用力氣。這個薩郎把他的力氣灌注到房子的每一個角落。那丫頭遠遠地看著這裡,丫頭已經聽到一些風聲,她本來打算遠遠看一眼滿足一下好奇心,她的眼睛一下子被屋子吸引住了,她的腿不聽她的了,她走過去,問都不問抄起傢伙忙起來,薩郎一點也不傻,他好像知道丫頭要來,屋子裡的細活全給她留著,是那麼心安理得,丫頭無法拒絕。他們忙了整整一個禮拜。不嫁給他還能嫁給誰呢?這是自然得不能再自然的事情。

傻小子娶俊媳婦,會發生許多故事,比婚前的交往更精彩,比結婚的場面更熱鬧。誰不願意欣賞精彩熱鬧的故事呢,北塔山牧場的人們也不例外,何況他有那麼多情敵,那些人賊心不死啊。讓他們興奮的是新郎還是老習慣,一大早趕著羊群出去,太陽落山才回來。北塔山與阿爾泰之間的天堂一般的金草地他肯定是要去的。更讓人興奮的是新郎還要去大戈壁,戈壁深處那些星星點點的草地強烈地吸引著這個傻乎乎的牧工,他對羊群的熱愛好像超過了對妻子的愛。有人當著妻子的面強調了這一點。

「不放羊我們吃什麼?」

「沒必要跑那麼遠嘛,多危險呀!」

女人的心懸起來了,女人坐不住呀,女人畢竟是女人嘛,女人心亂如麻的時候既可愛又軟弱,女人用乞求的目光看著天,蒼天會保佑丈夫的。女人的目光回到地上時女人一下子就清醒了,她再也不理客人了,也不管人家坐在院子的葡萄架下有多尷尬,她從牲口棚里端來一堆熱騰騰的牛糞,跪在地上擦啊擦啊,丈夫歸來的那條小通道一下子亮起來,跟鑲上玻璃似的。客人搖頭嘆氣。

「鋪上磚不就行了嘛,鋪石頭也行啊,至於這樣嘛,跟日本娘兒們似的。」

一腳一腳踩實的土路反覆打磨,亮晃晃的。

女人又把屋子擦了一遍,身上全濕透了,透過汗的身子輕爽得像早晨的風。女人哼起了《白天鵝》,草原上的白天鵝,從阿爾泰山到北塔山,金色草原上的白天鵝就是牧人的妻子啊。馬揚起蹄子馬要吃了那顆肥壯的太陽。女人啊,女人,女人一遍又一遍地擦著牆壁,厚厚的牆壁是紅柳條子紮起來的,是用泥巴糊起來的。女人的額頭貼著牆壁,丈夫的手印顯出來了,女人用手指劃一下,女人慢慢退出來,退到院子里,女人再也哼不出《白天鵝》了,女人的胸腔里匯聚了所有的牧歌。馬揚起蹄子馬就能吃掉那顆雄壯的太陽,白樺樹和紅松把樹根上的力量使出來,就能把北塔山扛在肩上,讓白雲停下來;羊羔一樣的白雲停在哪兒,哪兒的人就有好日子。

這個瘋女人,把整個房子舉起來了,從遠處看,房子就在她手上,她舉著雙臂站在院子里使出那麼大的力氣。那個給女人動壞心眼的男人親口對大家說的,也是大家親眼看到的。從北塔山上往下看,房子就在女人的手上,女人舉著一個大箱子在草原上走呢。

「她想男人了。」

「她想自己的男人。」

「她男人又不在北塔山,她男人在戈壁灘上呢。」

「好女人啊。」

「是他媽房子好。」

「你們都錯了,你們還記不記得他當年趕走的那匹駱駝?」

這顯然是個有心人,這個有心人一邊說一邊喝著酒,也不敬大家一杯,就這麼對著酒瓶吹喇叭,「那駱駝他媽成了野駱駝,我他媽追了一個禮拜才追上。」

「後來呢?」

「後來他就醉啦。」

大家轟一下全笑了,這個醉鬼一瘸一拐的,不笑他笑誰呀。他太可笑了,野駱駝與人家倆口子有什麼關係。

「怎麼沒關係?你們沒看見他跟駱駝的親熱勁兒,野駱駝啊,親熱了野駱駝再去親熱女人,嘖嘖嘖。」

「我們也親熱我們的馬,這傢伙喝多了。」

說是這麼說,可野駱駝的存在是不用懷疑的。

沒有桃色事件的故事是令人失望的,北塔山牧場不可能發生這種事。細心人很快就發現這對夫妻的長相越來越像,幾十年的老夫妻才會出現這種情況,出現在少年夫妻身上簡直是一個奇蹟。更讓人受不了的是那女人有了孩子。可怕的事情一個接一個。孩子剛斷奶,野駱駝來到他們家,大家都看到了野駱駝閃閃發亮的膝蓋,那是野駱駝耗盡心血打磨出來的紅紅的銅。駱駝老的時候就這樣報答它的恩主。

我們的主人公很順利地剝下了駱駝膝蓋上的皮,把裡邊的油刮乾淨,用沙子擦乾,趁皮子軟和的時候揉成碗的形狀,煙火薰三年,用細沙子打磨三年,孩子就長起來了。孩子去上學的時候,他開始給皮碗上光,用整整一年時間在野外趕著春夏秋冬四個季節,金色草原的花草樹香烈風冰雪全打磨上去了。駱駝皮這時候才成為真正的銅,手指輕輕叩擊,就發出純正的金屬的聲音。最後一道工序太重要了,雕上圖案,碗的神氣就出來了。

整個冬天他都在磨那把小小的刻刀,磨一磨,對著刀口吹氣,再磨一磨。

那條狐狸尾巴是給老婆做圍脖的,他只好食言,他答應給老婆另搞一隻狐狸皮。老婆是相信他的。他跟蹤一隻紅狐跑遍整個北塔山,直到狐狸絕望地蹲在懸崖頂上發出凄涼的叫聲。狐狸望著山頂上的月亮叫了一個禮拜。他很耐心地聽著。他有這個耐心。狐狸的眼淚都哭幹了,那顆無情的子彈從眼睛裡射進去。一隻漂亮的紅狐應該是很完整的,好獵手只射它的眼睛,不就是兩泡水嘛,擰乾它的水就不會破壞它的皮毛,一根毛都不少。狐狸可以瞑目了。死不瞑目的獸皮總有硬傷。他把熟好的皮子往駱駝碗里灌,跟灌水一樣,比水更流暢,跟活的一樣鑽進碗里,滿滿的一碗,溢出一大截。真不知道他用了什麼力,紅狐就跑起來啦。

「它上山呢,它竄到樹上了。」

整個冬天,他都是磨磨刀子,轉轉皮碗,上最後的光。

他舉碗對著天空看。他可以動刀子了,北塔山牧場靜悄悄的,青草抬起葉片,萬物萌動的時候,刀子就有了大地的靈氣。他剛把刀子舉起來。他就聽見老婆與孩子的對話,老婆給孩子的成績單簽字呢,孩子考了好成績,老婆要勉勵幾句的。

「乖兒子再考一個一百分。」

「我都考了三個一百分啦。」

「三個不行,要一直考下去。」

孩子有點不耐煩,母親耐下心教育孩子,經常考一百分的孩子將來會有一個金飯碗。小學生不懂什麼金飯碗,母親有的是耐心,母親很興奮,孩子對金飯碗有興趣,多好的事情呀。

他心裡就亂了,他抽兩根莫合煙,兩根莫合煙對一個男人來說足夠了。他一刀下去把皮碗戳個洞,他記得清清楚楚刀子跟鳥兒一樣輕輕飛進去的,怎麼這麼重,刀尖跟釘子一樣扎在手指上,扎進骨頭裡了。他搖了一下才拔下刀子。

還有一隻碗。他不敢在家裡做。他去大峽谷,他真後悔為什麼不早早到這裡來。活做得很成功。他太興奮了,他跟個孩子一樣把他的絕活藏起來,他要偷著樂,樂夠了再拿出來。

老婆一心撲在孩子的學習上,老婆越來越漠視他的存在。有了孩子忘掉丈夫這是很正常的。孩子還記著那隻神奇的碗。孩子問那神奇的碗,他有點慌亂,甚至有點害羞,「快,快完了。」「爸爸你真了不起!」孩子的眼睛多亮啊,他不停地摸孩子的大腦殼,他真想帶孩子到山上去,去看看那隻神奇的駱駝碗。碗就藏在北塔山的紅松樹上,跟一隻漂亮的松鼠一樣在樹上竄呢。

「你要帶他哪裡去?他要做作業。」

他悄悄地走出去,吃飯的時候趕回來了。孩子好像意識到那隻神奇的駱駝碗在悄悄靠近自己,孩子就不安分了。

「我爸怎麼還不回來呀?」

「不用管你爸,你只管你的作業。」

「我爸太了不起了。」

「嗯。」

「我長大一定要跟爸爸一樣騎大馬跑遍大草原。」

「那是很累的,傻孩子。」

「做作業才累呢。」

「傻孩子你不知道你爸有多麼累,讓你上學好好讀書就是讓你有個金飯碗,有好日子過。」

那隻碗又回到北塔山,牧草刷刷響著,只能看見一雙靴子,一晃一晃,再也看不到他的腿他的身軀和鬍子拉碴的大腦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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