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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時期政府規定革命女性:私自打胎就是犯罪

來源|鳳凰網歷史 原文摘自:《史客1202·兩情》,作者:薩蘇,出版社:金城出版社

作者|薩蘇

紅軍長徵到達陝北後,1939年4月,陝甘寧邊區政府頒布了《陝甘寧邊區婚姻條例》,共22條。之後該條例在1944年3月和1946年4月兩次修訂,對其中離婚條件都做了具體的列舉規定。

但必須指出的是,這些法律條文的執行是有一定限度的。而在1939年4月以前,延安革命隊伍里的婚姻主要是靠組織紀律來約束。戀愛結婚的條件有「二五八團」和「三五八團」之說。前者為:25歲,8年軍(干)齡,團級幹部;後者為:男女雙方必須有一方是八路軍的團職幹部,男女雙方必須是黨員,且有3年黨齡,雙方年齡之和為50歲。對此,筆者至今沒有查找到任何具體的組織決定,估計很有可能只是各地,甚至是各個部門自行擬定的,執行當中也時常因人而異,因事而異。

比如,當時駐守在米脂的八路軍三五九旅規定的婚姻條件就寬鬆得多:紅軍時期入伍的連以上幹部、抗戰時期入伍的團以上職務,年齡在28歲以上,即可就地解決婚姻。

1937年「七七盧溝橋事變」後,出任抗大政治部主任的莫文驊感覺到,隨著革命女青年的到來,婚戀情況也多起來。為了不影響學習,他在徵得毛澤東的同意後,抗大政治部做出決定,要求學員學習期間不準談戀愛、不準結婚。可是不久,抗大一位校領導幹部沒有報告,就與女學員結婚了。有人彙報後,毛澤東一紙手令,將該領導撤職,並降一級使用。莫文驊又覺得事情處理得嚴重了點,便給毛澤東寫了一封求情信。毛澤東叫人把莫文驊喊去,當面責備說:「你這個莫文驊,規定學習期間不準談戀愛、結婚的是你,現在說情的又是你,出爾反爾,怎麼搞的嘛?」莫文驊自知理虧,趕緊檢討。 後來,抗大發生黃克功事件,大家知道問題嚴重了。

受託隨何穆、陳學昭夫婦到延安的夏沙,從抗大畢業後,被分配在抗大總校文工團工作。抗大總校於1939年遷往晉察冀抗日根據地,後轉晉冀魯豫抗日根據地,又回晉察冀。1942年整風運動期間,她帶著身體和心靈的創傷回到了延安。

17歲時,她與文工團一位同事戀愛。不料,另外一個同事在與她接近過程中卻使她懷孕了,這時她剛18歲。她相信組織,找到副政委張際春坦白交代,並請求處分。張際春給她無限期延長入黨預備期的處分,但勸她結婚。張際春說,共產黨員不結婚生孩子,怎麼向群眾解釋?也不能把你長期「堅壁」在山洞裡不讓人知道。你們感情不好,生育以後可以離婚嘛。1942年,張際春調任八路軍野戰司令部政治部副主任,抗大來了新的副政委,他說共產黨員怎麼能那麼隨便,結婚不久就離婚?

為保護兒童,陝甘寧邊區政府明確規定嚴禁打胎,「私自打胎者以犯罪論」。私生子與一般嬰兒享有同等待遇,「周歲以前之嬰兒,無論由母親養育或僱人養育,每兒每月均發保育費10元;周歲以後的嬰兒,領取半成的伙食糧費,並發給保育費5元,不領伙食費者仍發10元。」(這個時期,八路軍津貼每月標準是:戰士1.5元,排長2元,連長3元,營團長4元,師長5元,毛澤東主席和朱德總司令的津貼也是每月5元。 )

這樣的婚姻制度和婚姻環境,這樣的胎兒保護政策和兒童保育政策,給革命隊伍里的女青年帶來巨大的心理壓力。

對生理現象的無知,與幾乎沒有什麼避孕措施,很多離開父母、逆家庭的革命女青年都是稀里糊塗地懷了孕。她們中的有些人,甚至是在出現了強烈的妊娠反應後,才去醫院檢查,知道自己已經是准媽媽了。這是她們無論如何也沒有想到的,因為革命還遠遠沒有成功呀!

面對突如其來的孩子,她們一籌莫展,懷孕後的妊娠反應接踵而至:

本來延安的小米飯、南瓜湯、鹽水煮土豆,吃得香噴噴的。可是妊娠以後卻難以下咽。……有的孕婦反應嚴重,吃進多少吐出多少,吐完了食物吐胃液,吐完了胃液吐膽汁,好像五臟六腑都在腹腔里翻滾。本來延安的飯菜營養已經夠單薄的了,加上不能進食,經過幾個月的折騰,即使是矯健的年輕女戰士,也會變成病號。胎兒的營養全靠母親自身儲備,十月懷胎,待嬰兒呱呱墜地,做母親的臼牙開始搖動脫落,臉上出現皺紋,腦筋反應遲鈍,達不到一個戰士的素質要求了。

對此體會最深的應當是賀子珍。自從1928年5月與毛澤東結婚以來,井岡山上,長征途中,陝北延安,她「生孩子實在生怕了,十年生了九胎,現在肚子里又懷孕了」。她的身體健康狀況越來越差,以至於在抗大學習期間竟然暈倒在廁所里。 而她執意離開毛澤東,離開延安去蘇聯治病時,年方28歲。

十月胎成,接下來的生育,對這些戰爭環境中的知識女青年來說,有時甚至是生死考驗。

1945年9月,正是重慶談判的時候,王丹一在清涼山窯洞宿舍里生產了。

艾思奇在另外一間窯洞里寫文章,我在窯洞宿舍里,沒有燈光,感覺得痛疼難忍,就哼叫了。隔壁××夫人聽到了,叫來艾思奇。艾思奇束手無策。這位夫人讓勤務員趕快叫來中央印刷廠衛生員,問我預產期是哪一天?我根本就不知道什麼是預產期。這樣,就在窯洞宿舍里生了。

……只有一個勤務員,年紀太小,什麼也不懂,第一天幫我們洗了一下,以後就不幹了,臟衣服放在窯洞里8天沒人碰。

1941年3月,曾志住進當時延安醫療條件最好的中央醫院婦產科準備生產。最關鍵的時候,接生的醫生們都去吃飯去了,產房裡只有一個護士。孩子順產出來時,護士沒有接住,「咚」的一聲,竟然掉進了產床下面的鐵盆里。這個孩子就是陶斯亮。孩子生下來了,但吃飯的醫生還沒有回來,她就只能在產床上躺了有一個小時,才被抬進病房裡。「病房也在窯洞里,這個窯洞還住了一個女同志,剛分娩兩天。我被抬進病房後就再沒有人來管我了,而我卻開始大出血。想請醫生來,又不好意思讓剛分娩的病友去,這個時候我真希望醫生能碰巧來一下,哪怕進來一個護士也好呀,可始終等不到。直到我感覺快虛脫了,才告訴對面床上的同志,她立刻起來,看我臉色蒼白,馬上去叫來了醫生,此時我已失去知覺了。」 她是陶鑄的夫人,尚且如此,其他人住院生產的護理情況也可想見了。

「當時延安條件困難,不是生下小孩就有託兒所。……許多母親為了給孩子一點營養,十分辛苦,要自己養羊、放羊才能擠出羊奶給孩子吃。為了給孩子做飯,要到大夥房後邊揀煤核,才能燒起小爐灶。」 當初奔向延安的知識女青年們,都是懷抱著一腔救亡報國,改造社會的崇高理想和革命熱忱,可以說,她們誰也不會想到自己叛逆了舊家庭和舊社會,來到革命隊伍里還要回到窯洞,回到家庭,去帶孩子。

她們有了孩子,她們便被一根無形的繩索捆縛在一個狹小的籠子中了!她們邁動不開腳步,向學習,向工作,去進取她們自己的希望。為了撫育著革命的新的一代,她們是願意付出最大的犧牲與忍耐的。因此,煩惱與勞累,不能使她們發出一句怨言。只是她們不願意放棄為革命所應盡的母性外的人性的職責。她們在矛盾中掙扎!

革命女青年們作為妻子和母親,在生育中所經受的流血、疼痛與傷心,直接剝落著她們的颯爽英姿;而回到窯洞撫養孩子,日常生活的平庸與瑣碎,則間接侵蝕著她們的壯志豪情。

而最讓她們心痛的,則是母性與事業的兩難。革命對於革命者來說,總是第一位的。於是,就出現了將孩子送給老鄉臨時撫養或永久撫養的事情。可惜,陝北老鄉們家裡的條件之簡陋,又往往是出乎想像的。

1941年3月,韋熒在中央醫院生育後,身體非常虛弱。她與艾青商量後,決定把孩子暫時托放在附近的一個老鄉家,準備等自己出院後再接回來。一個月後,他們去接孩子時,「推開門,發現主人不在,再看炕上,嬰兒身邊放著一碗小米湯,碗里還趴著一隻蒼蠅。……孩子骨瘦如柴,顯然是缺少營養的緣故。不幾日,這個孩子終於夭折了」 。 這是韋熒與艾青婚姻中的第一個孩子,給他們刺激很大。孩子死後的第三天,他們兩人在窯洞里枯坐,半晌都沒有話。

石瀾在搶救運動中生下孩子,但覺得最痛苦的是生下孩子後又被迫丟棄孩子。「1943年我生了第一個兒子以後,用乳汁哺育了將近一個月,當嬰兒第一次向我發出天使般的微笑時,我是多麼地陶醉啊!但就是在這時,上級卻通知我,要我把嬰兒送給別人,而且聯繫好了,送給王家坪附近的一戶農民。因為舒同要到前方去,我必須隨他同行。這是大局,我別無選擇。當我把自己的幼兒,從懷中用雙手托起交給一個陌生農婦時,我的心都要碎了。我這個年僅26歲的小母親支撐不住自己的身體,昏倒在農婦的家門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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