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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親醉酒被土豪打死,聊齋里的小女子如何不動聲色為父報仇?

父親醉酒被土豪打死,聊齋里的小女子如何不動聲色為父報仇?

文丨張溥傑

談論起金庸小說,總離不開「俠」字,拔得高了,那便是「俠之大者,為國為民」。我們這個民族,似乎自古以來都存在著樸素的俠義觀,從司馬遷的《史記》專門開闢篇章講述蕩氣迴腸的遊俠故事,到《水滸傳》、《三俠五義》,再到後來雨後春筍般的武俠小說。

人們之所以渴望俠義,是因為公家的正義有時候會缺席,冤情遲遲得不到伸張,真相被迷霧縈繞,善人受屈,惡人猖狂。因而每當有人路不見不平,行俠仗義的時候,雖然於法或許並不合理,卻往往能夠得到大眾的同情與諒解,甚至贏得讚揚。

《聊齋》雖然為談狐說怪之小說,但亦不乏這種懲惡揚善弘揚正義的文章。

話說一個名叫商三官的女子,年滿十六歲正準備出嫁之時,她的父親在一次酒後戲言惹怒了本地豪紳被毆打致死,婚事只好暫緩。在她上面有兩個哥哥,還有一個老母親,典型的尋常百姓家。

父親醉酒被土豪打死,聊齋里的小女子如何不動聲色為父報仇?

遇到這種事兒,普通百姓最先想到的是報官,尋求法律途徑解決。當然,在那個年代,出面的是她的兩個哥哥,女子是不能輕易拋頭露面的。原本以為官府可以為他們伸張正義,法辦豪紳,誰知官司打了一年也沒結果,誰會為了布衣百姓得罪當地富豪呢。(張溥傑)

而商三官婆家那邊又來催著結婚,從其母親角度考慮,丈夫冤死固然得繼續尋打官司,但女兒的婚姻大事也不能耽擱,就勸她趕緊把婚結了,但商三官不為所動,輕蔑回說哪有父親屍骨未寒就辦喜事的道理,難道男方家裡就沒個父母?

這話傳到男方家裡後,也是倍感赧然,作為姻親,不僅沒有幫忙,反而為了一己之私去催女方家裡,真是慚愧的很。

商三官的兩個哥哥打官司未果後並不甘心,計劃留著父親的屍骨繼續討要說法。但是她極其不贊同,閻羅殿專門為你們哥倆開的?骨骸暴露,於心何忍!無奈之下,全家人只好先把後事料理了。然而就在當晚,商三官不見了蹤影!老母親怕親家知道了臉面上抹不開,也不敢告訴族人,只好暗中讓倆兒子去尋找。

一晃大半年過去,能夠想到的地方都去了,但終究杳無可尋,家人都當其不在人世了。而當初殺死商姓讀書人的那個豪紳,依舊是逍遙自在,歌舞昇平。(張溥傑)

父親醉酒被土豪打死,聊齋里的小女子如何不動聲色為父報仇?

生日這天,土豪準備好好慶祝一番,只有這樣才能對得起自己的財富與地位,否則豈不是讓天下人恥笑。如何慶祝才算不失身份呢?時代限制了土豪的玩法,最能彰顯財力的,也只能是請幫三四線戲子來家裡演出。

豪紳是土豪沒錯,但到底是當地縣裡排行榜上,請的戲子是一個師傅帶倆徒弟,其中一個相貌平平,是真的相貌平平,不是古天樂那種,但音詞清徹,唱腔婉轉動人;另一個叫李玉的,眉眼清秀,英氣逼人,可以算得上是小鮮肉,但是唱詞生硬,多為鄉村重金屬,差強人意。

滿臉尷尬的師傅只好賠不是,這小子剛來沒多久,功夫不到家,還只會划拳行酒令。好在功夫不夠,顏值來湊,儘管那年頭戲子都是男性,但對長得好看,面如嬌娘的小鮮肉,大家還是挺大度的。

而李玉這小子,也的確很會來事兒,觥籌交錯之間深得土豪歡心。酒闌人散,便留與同寢。李玉醉眼媚人風情萬種地為土豪寬衣解帶,恍惚間,土豪以為似是天仙謫世,擺擺手揮去其他奴僕。

然而沒過多久,在別室就寢的奴僕聽到主屋內格格有聲。這,就算那小子清秀,老爺也不能口味那麼重吧?於是就派一個小廝前去暗中觀看,只見屋內漆黑一片,瞭然無聲。還是別打擾主人的雅興了,免得挨苦頭。就在轉身離去之際,忽然聽見響聲甚厲,如懸重物而斷其索。那倒是,肥頭大耳能輕的了么。

小廝趕忙叫門無應,喊來一幫人才進去。只見主人早已經主人身首兩斷,而那李玉也上弔死了。眾人面面相覷,難道是李玉寧死不從?哎呀,還是別亂猜了,還是先收拾下吧。

一收拾不打緊,這小子腳咋那麼小呢,小的像是三寸金蓮。仔細一查看,若然是女子。眾駭之餘,就叫來李玉的師傅過來,他支支吾吾也不知道如何是好,只說是月前才過來投作弟子,只想跟著過來祝壽,其他一概不知。

再仔細查驗一下,裡面還穿著孝服,眾人這才似有所悟,是了,應該是商家派來的刺客。於是便兩人守屍,並派人報官。而守屍那倆貨看女貌如生,一摸身上還有餘溫,便動了邪念。有些人啊,真是壞到根兒里了。而準備解衣服的那貨,後腦不知被何物撞了一下,當場暴死。嚇得另一個貨趕緊去喊人,眾人奉若神明,再也不敢有邪念。

官府那邊接到報案之後,就去商家調查,但是都答說不知情,俺妹妹都消失那麼久了,我們還想找她呢。哥倆只好跟著官府走一趟,到那兒一看,果然是自己妹妹。事已至此,本來就是一報還一報,官府也只好認了這個結果,讓哥倆兒把屍體領回去,土豪的家人也不能再追究。冤冤相報何時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於大家都好。

「一報還一報」、「以牙還牙,以眼還眼」,這是最樸素的人類價值,也是社會延續千年的準則。商姓書生是人,土豪也是人,沒有誰的生命更高貴,人人生而平等。在官府那裡沒有得到的,人們便有可能按照最樸素的方式要回來。

商三官為父報仇,雖然讓兩個家庭陷入更大的悲劇與仇恨之中,也不是為他人兩肋插刀,倒也算得上是俠義之舉。而且為父報仇是孝,不殺無辜他人為仁,隻身犯險是勇,離家出走、事後自殺為智,如此奇女子,怎能不令人心生敬佩!(張溥傑)

作者張溥傑,著有《民國情事:此情可待成追憶》(新華出版社),未經許可,嚴禁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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