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自己的love故事
心晴的時候,雨也是晴
總有人問愛情是什麼,其實愛情就是「心晴的時候,雨也是晴。」
如果兩個人在一起,只要有一方不開心另一方也會不開心甚至會更煩躁或許這兩個人最終不會走在一起。只因愛情經不起頻繁的狂風暴雨,愛情的小船說翻也會翻。
但是如果兩個人在一起即使遇到不開心的事時,只要有他/她在身邊就能忘卻煩惱,感到心安。那即使面對大風大浪又有何懼呢。
分手多年後還能不能複合
分手多年後還能不能複合,我的答案是能!
但也分情況,這裡不包括劈腿的渣男渣女。也不包括分開以後詛咒對方,對方越不好越開心的。
我這裡所說的是分手後希望對方越來越好
那年我19歲,玩著當年正火的QQ炫舞。那天遊戲中的伴侶自行離了婚,我心情極差,好像就此失去了最重要的東西,可能當時的我雖是成年人但心智還不成熟,把虛擬的陪伴當做未來的牽絆。
那天的我好像是瘋了,隨即就發出聘F,北京,現實,這樣的字樣。現在回想起,自己當時的行為是何等的瘋狂,大膽。這不應該是我這個大家眼中的乖乖女能做出來的事情。
或許這是我們90後的特質,不瘋狂無青春。
偶遇一人,牽絆五載光陰
縱使紙短情長
仍吻你萬千
相識第二天我們見了面,那時我還以為他只比我小一歲,也以為他是北京本土。後來才知道他比我小三歲,家鄉安微。但卻愛上,也無所謂了。
還記得第一次見時他為我買的糖葫蘆,草莓的,10元一串。但是太大一顆了,身為一個女孩子,感覺吃相有些難看便說不想吃了,拿了一路咬了一口就扔進了垃圾箱,現在想起卻想急了那口香甜。
他把我寵成了小孩子,寵成了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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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他在一起之後,我想「我大概是個廢人了。」
我經常坐在床上對他說
『我想喝水』
『我想要拿。。。東西』
隨後他便起身幫我去拿,當時覺得自己好像變成了小孩子。
我的膽子也越來越小,晚上不敢獨自去廁所。
下班不敢獨自走夜路,他上班累了一天總是來接我回家。
其實原來的我並不是這樣的,即使下班再晚,只要還有路燈,有人,便不會害怕。
可能是被接習慣了,也可能是被寵壞了。他有事來不了,我便對他發脾氣。現在想想當時還真是任性,像是被寵出了公主病。
跟對的人在一起,每天都是情人節
我們在一起四年多,從來都沒有『認真』的過一個情人節。沒有大餐,沒有電影。
有的是鮮花和巧克力還有他。只要跟他在一起每天都像是在過情人節。(說明一下:他不是摳門,他是那種有100給我花99的那種男人。)
你
就是我的
情人節
真正的愛情不在乎美、丑、健康或疾病
遠方的人屬於遠方
心裡的人只屬於你
初識他時我本是一個健康,不胖的女子。雖算不上漂亮但也不醜,和他在一起也算得般配。
兩年後,我突患疾病用了不少含有激素的藥物,雖稍有好轉但憑空增長的50斤。
對於一個女孩子來說,長胖就等於毀容。好在他沒有嫌棄。
若一個人愛你,就像在神父面前宣誓一樣,不管生老病死,美麗或者疾病都會愛惜她、珍惜她、守護她。而他用行動告訴你『他願意』那他一定是一個值得託付終身的人,不管他窮困或是富有。
即使分開也希望他過的更好
(當年寫在本子上的字)
在談婚論嫁之際我們還是分開了,原因有很多,說不清也道不明。或許是因為我的不自信產生的極度不信任。或許因為柴米油鹽所困擾迷茫。最後我提出了分手。
分開以後他也找過我複合但我沒有同意,因為我覺得分開就不會再愛了。
分開後,我對他不是恨也不是討厭而是希望他會更好。即使他有了女朋友也希望他們能夠恩恩愛愛長長久久。
分開這兩年,我陸續相了幾次親,結果都沒看上。即使胖成這樣可我還是一個外貌協會者,我不是非要帥的,但至少我要看著順眼。就像我很喜歡杜海濤,他不帥吧,但就是看著舒服。可偏偏相親了那麼多個,沒有一個是看著順眼的。
不要等失去才懂的珍惜
17年10月他說這兩年來從來都沒忘記我,夢中是我的模樣,叫的是我的名字。於是我們又在一起了。
其實他並不是我喜歡的類型,無論長相還是性格。但跟他在一起會覺得很舒服。
喜歡一個人的時候不管對方是什麼類型你都會喜歡。
年底了他突然出了事,我以為我們此生無望了。
那時候我才知道我還是愛他,之前的不在意並不是我所認為的習慣了對方。
或許人總是這樣,不到非常時期不會看清楚自己的心
愛情需要反思
在愛情中我們時常都需要反思,分開也不能完全是對方的錯,那時的我也很任性。
愛情中可以任性,但不可以過分任性。
愛情中可以吵架,但不可以輕易說分開。
愛情中可以撒謊,但不可以欺騙。
愛情中可以被原諒,但不可以沒有原則。
我們的愛情故事沒有結束,還在繼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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