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 最新 > 中印澳三國無人機發展現狀及未來趨勢

中印澳三國無人機發展現狀及未來趨勢

知遠戰略與防務研究所/吳新建編譯

自:泰國《亞洲軍事評論》2017年第10期

[知遠導讀]泰國《亞洲軍事評論》雜誌2017年第10期發表了貝絲·斯蒂文森的文章:WE WANT WHAT YOU HAVE。亞太國家獲得無人機主要有兩種途徑,一種是自主研發,一種是從西方國家進口,兩者各有利弊。自主研發的無人機技術水平較低,很難適應現代戰爭環境,進口的無人機比較先進,但是壁壘重重。中國、印度和澳大利亞各自選擇了自己的無人機發展之路,孰優孰劣,只有時間才能證明。本文詳細介紹了中國、印度和澳大利亞的無人機發展情況。文章編譯如下:

《亞洲軍事評論》雜誌報道:亞太地區對於無人機的需求非常明顯,因為領土爭端和遼闊的專屬經濟區導致這些國家正在尋求一種更簡單的方式,來監視其陸地和水域。

進口無人機當然是最快捷的解決方式,但是亞太國家正在試圖將自己置於強大的國防裝備製造商的地位,從而導致亞太國家中出現了是應該進口還是自行開發的分歧。雖然無人駕駛技術在歐洲和北美等多個不同市場迅速擴散,但是多年來,諸如通用原子公司的MQ-1「捕食者」(Predator)系列無人機之類的更大、更複雜的系統,仍然被認為是西方國家的「寶石」。根據市場研究公司於2016年11月發布的分析報告,未來十年,北美和歐洲分別占無人機市場45%和30%的份額,而亞太地區所佔份額為20%。

中、高空長航時(MALE/HALE)無人機能夠搭載複雜的感測器套件,並有效地運行數小時,然後將這些信息反饋給地面的操作員。據開源消息,中空長航時無人機的續航時間通常為24~48小時,飛行高度為10000英尺(3048米)至30000英尺(9144米)之間,而高空長航時無人機的飛行高度比中空長航時無人機要高得多,並具有類似的續航時間。世界上許多國家的軍隊都想裝備這些無人機,但是進口這種系統是有代價的,一個國家只有首先獲得採購這些無人機的許可之後,才能談到是否負擔得起的問題。從美國進口無人機的時候,更應該考慮到這些因素,因為這可能涉及該國的《國際武器貿易條例》,該條例可能會阻礙敏感技術的出口。

亞太國家特別熱衷於操作無人機,原因有很多,其中包括需要監測遼闊的專屬經濟區,以及監視有著緊張關係的鄰國。然而,亞太地區內部存在著一種衝突,因為每一個國家都在衡量簡單運營這種系統與在國內發展這種技術來加強自己國防工業的願望。預測國際(Forecast International)公司的無人駕駛系統分析師拉里·迪根森(Larry Dickerson)在接受《亞洲軍事評論》雜誌採訪時稱:「澳大利亞、印度、印度尼西亞、日本、馬來西亞、中國、台灣、越南和新加坡都在實施無人機發展計劃。」他說:「有些項目比其他項目更加雄心勃勃,並且獲得了更多的資金。外國參與這些項目的程度因國家而異。」

印度的無人機發展計劃

印度是這一趨勢的範例,它希望運行西方開發的系統,如MQ-1系列無人機,但也有政府主導的管理所有的國防銷售,並鼓勵國內自主開發的「印度製造」戰略。印度於2016年6月加入了多邊「導彈及其技術控制制度」(MTCR),為無人機和其他導彈相關技術的潛在進口提供了一定的機會。「導彈及其技術控制制度」旨在阻止導彈發射系統的擴散,特別是有效載荷超過1100磅(500千克),航程超過162海里(300千米)的導彈發射系統。作為限制其成員國發展可能最終用作大規模殺傷性武器的系統的回報,他們可以進口無人機。印度的「導彈及其技術控制制度」成員國資格已經導致該國與無人機製造商簽署了一系列的協議,其中最重要的是獲得的採購22架通用原子公司生產的「守護者」(Guardian)無人機的許可,這是該公司MQ-9「死神」(Reaper)系列無人機的海上版本。新德里政府長期以來一直希望運營MQ-9系列無人機,「導彈及其技術控制制度」成員國資格再加上納倫德拉·莫迪(Narendra Modi)總理的推動,導致進口「守護者」無人機正在夢想成真。

此外,以色列航空航天工業公司在2017年7月5日發表的一則聲明稱,已經與印度動力技術公司(DTL)和Elcom系統公司簽署協議,共同開發無人機。該協議涵蓋了維護、檢修和維修計劃,其中包括將無人機技術和生產能力從以色列航空航天工業公司轉讓給印度動力技術公司和Elcom系統公司,前者稱,「這是為了確保印度能夠具備在本土生產無人系統的能力。」以色列航空航天工業公司發言人表示:「通過多家印度本土高端合作夥伴的支持,該公司多年來已經建立了強大的客戶支持設施……與印度動力技術公司和Elcom系統公司的新戰略合作正是基於這種能力。」2015年2月,印度動力技術公司宣布,已經與美國航空環境公司(Aero Vironment)簽署協議,開發出了美國公司小型無人機系列的本土型,本土型無人機被稱為「蛇雕」(Cheel)。印度動力技術公司發言人當時稱:「印度政府和美國政府已經選擇了基於美國航空環境公司系列小型無人機的下一代無人駕駛飛機系統,作為印度-美國國防技術和貿易協議的合作項目。」

迪克森先生認為:「印度正在尋求建立一個能夠滿足其國內需求的國防工業,並與全球頂級供應商競爭國際合同。」他補充說:「印度國防工業發展進程已經進行了幾十年,但該國還有很長的路要走。」此外,迪克森先生認為,印度的導彈、坦克和無人機「還沒有為與西方或以色列的系統進行正面交鋒做好準備。」儘管印度認為所有外國國防設備的採購都是臨時舉措,但是「印度幾十年來一直採用這些臨時措施」。雖然印度在2016年成為會員國之前,已經開始推動加入「導彈及其技術控制制度」的進程,但迪克森先生聲稱,除澳大利亞、日本、紐西蘭和韓國已經成為「導彈及其技術控制制度」成員國之外,目前還沒有其他亞太國家迫切需要加入「導彈及其技術控制制度」。「印度正在研究違反『導彈及其技術控制制度』的系統,但許多其他亞太國家沒有諸如攜帶型和戰術無人機之類的系統。」他補充說,「一旦這些項目開始超過『導彈及其技術控制制度』的門檻,一些發展中國家就需要決定是否繼續開發無人機並加入『導彈及其技術控制制度』,或者限制技術發展。」

中國的無人機發展計劃

作為印度的競爭對手,中國的無人機技術開發要更早一點,但是這些發展的具體細節還不是很清楚,因為製造商往往對自己的研發工作高度保密。因此,中國航空工業公司(AVIC)在今年6月的巴黎航展上展示了它的「翼龍-II」(Wing Loong-II)中空長航時無人機令人感到意外。雖然這只是一個模型,但是無人機及一系列武器的展示仍然是中國製造商難得一見的舉動。雖然中國無人機的性能預計會比較差,但是該無人機的操作上限為16000英尺(4876.8米),續航時間為20小時,類似於MQ-9「死神」無人機。雖然由於政治限制,西方國家,特別是歐洲不可能成為這種無人機的目標市場,但「翼龍-II」的展示表明了中國渴望被視為無人機生產國。「這是中國在無人機市場上佔有一席之地的另一個例子。」迪根森先生說,「考慮到中國前一段時間只能製造空中靶機,這次展示證明該國在這個市場已經取得了很大的進展。」「翼龍-II」無人機在巴黎的存在也可能引起了其他可能成為飛機市場的國家的關注,例如,中東國家可能會滿足於比「死神」無人機能力稍差的機型。「中國似乎已經採取了瞄準其他製造商閉合軌道之外的國家(如緬甸),以及西方國家由於政治原因不願提供某些類型系統的國家(如奈及利亞)的戰略。」他總結說,「中國將能夠從快速開發和交付無人機中受益,而其價格將低於目前在市場上佔主導地位的西方和以色列設計的價格。據說,中東國家(伊拉克、埃及、沙烏地阿拉伯)已經與中國簽署了無人機採購合同,但是這些系統的表現如何則是另外一個問題。」

圖1、中國航空工業公司的「翼龍-II」中空長航時無人機模型。

2017年7月中旬,「彩虹-5」無人機在中國東北部河北省的機場進行了20分鐘的首飛,其製造商中國航天科技集團(CASC)隨後宣布,已準備大規模生產這種中空長航時無人機。《中國日報》在7月18日報道稱,這次飛行已經引起了一些國家對該型無人機的興趣,其中包括已經裝備老式「彩虹」無人機的客戶。中國航天科技集團聲稱,其他無人機約有10家客戶,特別是「彩虹-4B」型武裝無人機在2015年得到了伊拉克空軍的高度評價。2015年10月10日,從伊拉克東部庫特空軍基地起飛的無人機部隊發布了打擊佔領該國部分地區的「伊拉克和大敘利亞伊斯蘭國」(ISIS)武裝分子的視頻。中國航空航天空氣動力技術研究院是中國航天科技集團的下屬單位,該院「彩虹」系列無人機項目經理歐中明在「彩虹-5」無人機完成首飛後稱,「『彩虹-5』無人機被認為是世界上最好的無人機之一。」

圖2、「彩虹-4B」型武裝無人機正在從伊拉克東部庫特空軍基地起飛。

《中國日報》報道:「彩虹-5」原型機在2015年8月首次推出,這是一種翼展21米(68.9英尺)的複合設計,是其他「彩虹」無人機翼展的兩倍。另外,報道稱,「彩虹-5」無人機可以滯空60小時,是其他中國無人機續航能力的三倍。「彩虹」系列無人機的首席設計師石文告訴記者,「彩虹-5」無人機航程為5399海里(10000千米),可以搭載2200磅(1000千克)的有效載荷,這意味著它一個架次就可以攜帶24枚導彈,能夠消滅一個裝甲車隊。此外,石先生聲稱,「彩虹-5」在作戰續航時間以及有效載荷方面超過了所有中國製造的無人機。《中國日報》報道,他說,「彩虹-5」無人機和MQ-9「死神」無人機一樣好。要做到這一點,對於無人機製造商來說難度很大,考慮到MQ-9系列及其衍生產品的經驗,這種評價可能是誇大其詞。「西方國家的系統已經有多年的運營經驗。這些中國製造的無人機卻剛剛問世不久。」迪克森先生認為,「西方國家的製造商多年來不斷地從系統中發現錯誤,並開發出了可操作的作戰原則。中國製造商還沒有做到這一點……關於出售給伊拉克或其他中東國家的中國無人機的表現如何,沒有什麼信息。」他指出,迄今為止,現有的數據稱中國的無人系統「已經完成了工作」,但它們比不上西方和以色列的系統。迪克森先生還稱,關於中國無人機的適用性方面存在問題,而且據報道,飛機的電子產品質量較差,特別是感測器套件。「許多國家對高端的無人機不感興趣(或者沒有真正需求),因為他們正在應對低技術威脅,如伊拉克打擊伊拉克和大敘利亞伊斯蘭國,以及奈及利亞應對博科聖地伊斯蘭叛亂。」他說,「不過,中國還沒有準備好在公開競爭中與西方和以色列的無人機進行直接對抗。」

澳大利亞的無人機發展計劃

除了希望自主研發無人機技術在本國使用然後出口的國家外,在亞太地區還有許多對進口無人機技術非常滿意的國家,澳大利亞就是這樣的國家之一。該國近幾個月來已經獲得承諾,將從美國和歐洲進口先進的無人機。對澳大利亞的銷售往往很容易被批准,一方面是因為該國政局穩定,另一方面該國在1990年獲得了「導彈及其技術控制制度」的成員資格。堪培拉政府正計劃採購諾斯羅普·格魯曼公司MQ-4C「人魚海神」(Triton)高空長航時無人機,這些無人機是該公司為美國海軍研發,旨在和波音P-8A「海神」海上巡邏機互為補充。除了堪培拉政府計劃採購MQ-4C無人機之外,韓國已經從美國採購了RQ-4B「全球鷹」無人機,而日本也被授權採購這種型號的無人機。

圖3、諾斯羅普·格魯曼公司MQ-4C「人魚海神」高空長航時無人機。

此外,澳大利亞在二月份宣布,已經選擇了奧地利西貝爾(Schiebel)公司的S-100「坎姆考普特」(Camcopter)無人機為海軍提供過渡能力。澳大利亞皇家海軍一直在尋求採購一種艦載無人機,並在2016年12月選擇了S-100型無人機。這架飛機的感測器選項仍有待確定,但萊昂納多公司宣稱,正在向澳大利亞皇家海軍提供兩種機載監視雷達,即「魚鷹-30」(Osprey-30)和PicoSARX波段(8.5~10.68吉赫)雷達以及Sage電子支持措施。除了S-100型無人機之外,澳大利亞在7月25日已經與美國航空環境公司簽署了一項合同,在三年內採購該公司的「黃蜂-AE」小型無人機。美國航空環境公司將針對澳大利亞的要求對「黃蜂-AE」小型無人機進行改裝,並提供本土維護、培訓以及戰場支援。該公司的一系列小型無人機已經在40個國家投入使用,「黃蜂-AE」型無人機是一種手拋式無人機,重2.8磅(6.2千克),是該系列中最小的無人機。它可以降落在地面上,也可以降落在淡水或鹽水中,因此適合裝備步兵、沿海和海上偵察人員。

圖4、澳大利亞皇家海軍即將裝備的S-100「坎姆考普特」無人機。

未來前景

雖然亞太地區對無人機有著明確的需求,但該地區在採辦方式上似乎已經出現了分化。例如,澳大利亞似乎更樂意相信美國和歐洲盟友在這些系統發展方面的技術能力,中國則不會引進無人技術,而是把自己看作無人機競賽中傳統開發商的有力競爭者。印度則處於兩者之間,它希望獲得這種能力,並且希望能夠迅速實現,但是目前印度正在進行的採購和合作被認為是暫時的,直到它能夠生產自己的無人機。只有時間能夠證明新興的中國和印度的無人機技術是否夠得上水準,但是他們缺少美國和以色列成為經驗豐富的無人機開發商和運營商所需的寶貴經驗,而且這種經驗不容缺失。(全文完)


喜歡這篇文章嗎?立刻分享出去讓更多人知道吧!

本站內容充實豐富,博大精深,小編精選每日熱門資訊,隨時更新,點擊「搶先收到最新資訊」瀏覽吧!


請您繼續閱讀更多來自 酷奇志科技 的精彩文章:

美國領導人為何非要來延安,蔣介石都攔不住

TAG:酷奇志科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