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 最新 > 書法為什麼一定要臨帖?不臨帖不行嗎?

書法為什麼一定要臨帖?不臨帖不行嗎?

經常有人問我,為什麼你老是臨帖,自己寫不行嗎?為什麼總是崇拜古代人?現代都什麼年代了,都新時代了,怎麼還老是抱著老古董不放?

要回答這個問題,我們還得回到本源來。

書法是一種利用毛筆為工具,以漢字為內容載體,在平面上展現美學追求的藝術。但是,究竟什麼是書法的美?具體到一幅作品上,到底是美還是丑,觀者反饋往往大相徑庭;在音樂、美術等藝術形態里似乎不成問題的「美」,在書法這裡似乎有些莫測高深,甚至真假難辨。其實,美本來應該是很簡單的,每一個人的心目中都有關於審美的一本經,要理清書法審美的賬,我們還需要不忘初心,從頭出發。

一、書法的審美是對自然形態規律的抽象觀照

同樣作為二維平面上的造型藝術,書法與繪畫最大的不同在於:繪畫是對自然形態的二維描摹,書法則是對自然形態規律的二維表現。換句話說,繪畫中的形象,在大自然中一般都可以找到對應物;而書法的形象,展現的則是大自然中形態分布的規律。

我們可以用一顆樹來打比方。如果是繪畫,那就是把這棵樹畫下來。不同的畫家,可能會使用不同的手法,但是,終歸展現的還是樹。而書法展現的,則可能與這棵樹在形態上的規律相合。比如章法的分布,好比是樹葉的分布:疏朗或茂密,肥潤或枯瘦,都可能在書法中體現。它一定不是雜亂無章的,而是有特定的分布規律;但是這種規律又絕不是整齊劃一的。雜亂無章是死亡的自然,整齊劃一則是非自然,這兩者都不是書法追求的美。

書法審美追求的種種範疇,比如黑與白,濃與淡,粗與細,動與靜,大與小, 奇與正,開與合……無不在自然的分布中可以找到對應的規律。古人觀高山墜石,千里陣雲,劍器舞動,擔夫爭道,屋漏留痕……都是在把自然形態的規律運用到書法中。

但是,書法對自然形態規律的描摹,又絕對不是簡單地用字來作畫,那種把字寫出人物、動物、器物、景物形象的「書法」,恰恰是對書法美的最庸俗的歪曲。

書法美對自然形態規律的展現,必然是展現其積極的一面,表現力量、生機、運動、和諧、秩序、流暢等等積極的因素,因為我們認為這樣的自然才是美的;而自然消極的一面,如虛弱、死亡、靜止、混沌、生澀等,我們認為是不美的。因此,判斷一幅字是否美不美,其實也很簡單:如果一幅字讓你看著覺得願意駐足欣賞、展卷賞玩,那它就是美的;如果它讓你看著覺得窩心、堵心、鬧心,避之唯恐不及,那一定不能歸於「美」的範疇!

二、書法的審美離不開對傳統文化的繼承

書法美還有一個很突出的特點:其美學要素都是約定俗成的,是繼承自傳統的。

學畫畫,不用從臨摹別人的作品開始;學寫字,一定要始於臨摹。不光今天學書者如此,幾千年以來,蒙童都是從臨摹字帖或先生的字開始學書之路,並形成對書法之美的初步認識。因此每個人的書法認知可以說是來自於紙上,並代代相傳;而千百年來如此形成的,對書法之美的共同認知,沉澱在中華民族的集體意識深層,成為了對書法之美的共同認知。所以書法之美的認知是約定俗成的,是有共性的,而這個共性是源於傳統的。

由此我們也就可以理解,不臨帖自然就無法掌握中國人所共同認可的書法美學符號系統,寫出來的字再有「追求」,自己認為再美,也難以得到別人的認同,自然就不能成為大家公認的書法之美。就好像一個人長得很獨特,但如果只有他自己覺得美,別人都不覺得美的話,那是無法稱其為美的。

所以,不臨帖就無法獲得書法之美;而創新也就必須立足於傳統,才能獲得中華民族文化共同體的認可,才能有資格成為美的書法。

三、書法的審美立足於熟練技巧的掌握

張旭光先生曾經說過,判斷書法法的好壞,首先看它是否到位,其次再看它是否有味道。這個「到位」,首先指的就是,是否熟練的掌握書法必須的技巧。

書法的技巧,首先就在於是否對書法工具的使用熟練到位。書法特有的毛筆、墨、紙,使用的難度很高,也因此留下了極大的表現力空間。古人云,「筆軟則奇怪生焉」,柔軟而富有彈性的毛筆,對使用技巧提出了極高的要求,沒有控筆能力,就談不上對書法之美的表達。墨、紙的使用,同樣存在極高的技巧要求。對控筆、控墨、控紙能力的追求,幾乎是永無止境的。我們說技巧到不到位,首先就看對書法所必須工具的控制能力到不到位。大巧若拙,與真正的笨拙之間的區別,從工具的運用技巧看,雲泥自判。

書法的技巧,還體現在對書法美學符號以及表現技巧的掌握豐富度和熟練程度。一筆一划可以有無數種寫法,筆畫的組合形成結構,結構的組成形成字與字組,字與字的組合形成章法,每一個層級都存在無數種變化,這些變化構成了不同層級的美學符號。對美學符號掌握的豐富度與熟練程度,直接體現為書法變化的豐富度,更成為了書法表現力高低的分水嶺。

四、書法的審美最終實際是學識修養乃至人格魅力的外在展現

對自然形態和運動規律的模擬,對傳統的繼承與發展,對技巧的熟練掌握,是通向書法之美的必然路徑,但卻不是書法之美的目的和終點。書法之美的最終高下之分,是審美境界的高下之分。書法家本身認為何者為美,何者為丑?他最終表現的、追求的是什麼?他的表現給大家帶來的是什麼感受?他所認為的美,能否成為大家共同認可的美?

「寫《樂毅》則情多佛郁;書《畫贊》則意涉瑰奇;《黃庭經》則怡懌虛無;《太史箴》又縱橫爭折;暨乎《蘭亭》興集,思逸神超;私門誡誓,情拘志慘」……天下三行書中,《蘭亭序》所表達的瀟洒俊逸,《祭侄文稿》所表達的沉鬱悲憤,《黃州寒食》所表達的蒼涼憤激,懷素《自敘》的狂放,楊凝式《韭花》的蕭散;歐的險峻勁緊,顏的正大寬博,趙孟頫的精雅,蘇東坡的洒脫,米芾的爽利,王鐸的險勁……每一篇名帖,每一位大家的筆下表達的,無不都是書寫者心中的美;這些美,無不源自於古來文人的修養與胸懷,表達的是他們的審美趣味和人格魅力,並被觀者所接受、景仰,甚至崇拜。古代可以有職業的畫家,而留存至今的卻沒有「純粹」的書家;書法比繪畫,更秉承了文人的修養與情性。

所以,書法審美的境界,最終是由學識修養、人格魅力這些「書外之物」所決定,一個人臨帖再勤,技巧再熟,甚至即使創造力再豐,如果沒有這些「文人之氣」作為依託,終歸只是書匠;更有甚者,走火入魔,誤入審美的歧途,以低級的趣味為追求,即使一時邀寵,最終也必將寂滅。


喜歡這篇文章嗎?立刻分享出去讓更多人知道吧!

本站內容充實豐富,博大精深,小編精選每日熱門資訊,隨時更新,點擊「搶先收到最新資訊」瀏覽吧!


請您繼續閱讀更多來自 全球大搜羅 的精彩文章:

有機會,請釋放下自己
服裝布料切割

TAG:全球大搜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