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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才不怕老呢,誰沒年輕過!

文 | Sandy

圖 | Sandy

編輯 | 敏敏

立春要吃春餅或者春卷,叫做「咬春」。年前立春的那天,朋友圈被春餅和春卷刷屏。

看見滿屏的立春,我在心裡長長的舒了一口氣:終於可以大膽的褪去冬日的臃腫歡快的投入冠之以「春」的燦爛時光了!我承認那一刻,內心竊喜。

整個冬天,不停的有人在提醒我要穿秋褲要注意保暖,連我媽都建議我重新去買條不露腳踝、沒有破洞的正常褲子。末了也總是會多加一句:現在不注意,等你老了就知道多痛苦了。

可能,等到年老,風濕關節炎等一系列的毛病真的會找上門來吧。但是我依舊裸露著腳踝、穿著滿是破洞的褲子行走在刺骨的寒風裡,並且以這樣的姿態昂首挺胸的走過了連續兩個北方的冬天。可能,未來的很多個冬天,我還是會像現在這樣度過吧。

我對朋友說:反正,年老的人都會有或多或少的病痛,多一個關節炎有又何妨呢。

「老去」這件事情不會饒過任何人,所以,把年輕時光過得放肆才算是準備好了。

年輕時候總是要醉過才算

小時候看過一本書,裡面有一個片段記得很清楚:

18歲生日那天,我拿著駕照大搖大擺的走進酒吧,將駕照拍在吧台上仰著頭大聲對老闆說:「我18歲了!我要買酒!」

我期待著自己也可以18歲的時候拿著身份證驕傲的走進酒吧對老闆說我可以喝酒了!那種沒來由的張揚像是年少時光必須要有的狂拽炫酷,一邊特立獨行一邊跟隨潮流。

18歲的時候我沒有拿著身份證驕傲的買酒,因為我從超市選購了滿滿一購物車酒準備慶祝自己18歲生日的時候,根本沒有人上前問詢我是否18歲。我就這樣簡單順利的買到了很多酒,然後和七八個女孩兒一起在房間里喝酒、唱歌、跳舞、八卦......聲嘶力竭、竭盡全力。

那天我們所有人都橫七豎八的醉倒在房間里。對沒錯,就是你在電影里看見的那種宿醉的凌亂畫面。我醒來的時候是凌晨,窗外的天依舊黑著。路燈微弱的光照進來,我勉強可以辨認出來躺在房間各個方位的女孩兒們。酒杯酒瓶和五花八門的零食水果狼藉的散落在桌子上地上沙發上床上,音響里還在播放著一浪高過一浪的勁爆舞曲,洗手間沒關的燈在這黑夜顯得格外通透明亮。我走進去看見披散的頭髮上還殘存著顏色已經分不清楚的奶油,是剛剛吹滅生日蠟燭的瞬間我們抓起來蛋糕互相塗抹的結果。

頭疼像是炸裂一般,胸腔里有種隨時能夠噴薄而出的灼燒燙得喉嚨嘶啞,那一刻我想喝水、想嘔吐、想撕碎一切。可唯獨,沒有後悔剛剛的放縱狂飲。

宿醉的代價就是,接下來的三天沒去上課,因為根本沒辦法正常直立行走。沒有辦法正常進食,因為看見不管什麼樣的食物都像是看見酒一樣上頭噁心。也不好意思出門見人,因為酒精過敏之後的浮腫一直久久不肯褪去。

不用說酒精過敏出現在皮膚上的大塊紅斑有多難看,單是醉後猙獰的頭疼和令人窒息的噁心感,一直到今天依舊是生命里一個讓我內心望而卻步的恐懼符號。也就是從那時候起吧,我知道了,18歲的成人禮讓我明確一個事實:以後的人生里,不管是借酒澆愁還是把酒言歡,我都不能參與。

我不知道這算不算遺憾,但是好在,沒有酒的人生,大部分時候依舊可以很暢快。

高跟鞋刻進了我的生命

張愛玲曾經非常囂張的說過:我要快快長大,八歲就梳愛司頭,十歲要穿高跟鞋,十六歲要吃粽子湯圓吃一切難以消化的東西。

第一次讀到這句話的時候,我不明就裡。彼時,湯圓我最多也就吃一兩個,這種食物帶來的甜膩甚至高於純純的一大塊肥肉,我從內心抗拒湯圓粽子糯米飯等一系列甜糯的東西。

但是我,記住了,十歲要穿高跟鞋。

人生的第一雙高跟鞋是在進入大學校園的時候買的。在那場迎新晚會上,我穿著高跟鞋跳完開場舞,然後在後台和很多姑娘一樣捧著剛剛被鞋子磨傷的腳齜牙咧嘴。可是,內心還是開心得綻放出花兒來。

我的第一份實習工作是在加拿大駐中國大使館做一些簡單的日常文件校對和翻譯,也會隔三差五的跟上司一起出席很多場合。不記得有多少次結束工作的時候,腳上水泡血泡大大小小像是被密集燙傷一般的慘不忍睹,抓心撓肝一般的疼痛白天黑夜不停息,用盡辦法也並沒用,有那麼一瞬間想要剁掉雙腳癱坐在地上不管不顧了。可是,第二天依舊需要踩著高跟鞋上班或者外出。我在每個包里都塞了足夠多的創可貼,用以來暫時緩解高跟鞋帶來的尖利的的磨傷。

直到現在,我的包里也總是會有創可貼。儘管如今大部分時候已經不需要了,可是早些年高跟鞋帶給雙腳的疼痛想起來依舊讓我覺得隱隱的恐懼。

學會穿高跟鞋的這條路算得上是鮮血淋淋。不過也總算是知道了自己最能駕馭的高跟鞋高度,最適合的高跟鞋設計,以及最舒適的高跟鞋材質。在漂亮與疼痛的博弈中,我很欣慰的讓漂亮佔了上風。從此,我也可以穿著高跟鞋在不管是街道還是辦公室亦或是酒店健步如飛,抬頭挺胸、面色從容。

當然了,也有那麼一些時候腳被高跟鞋擠得麻木沒有任何知覺,也有那麼幾次在地毯和紅毯上當眾摔跤,也有無數次鞋跟卡進地縫然後猝不及防的跌倒......但是也都還好,這些尷尬的事件練就了我就算鞋跟踩進磚縫也能保持身形不動面不改色然後單憑腳踝的扭動將鞋跟拔出來的高深功底,也可以在踩空摔倒的時候笑著站起來不讓摔跤顯得那麼窘迫。

有一天很晚,我坐在一家甜品店裡吃著酒釀小圓子。那一刻,我忽然覺得,不管是鋒利的高跟鞋,還是柔軟的小圓子,圓滿了我世間好物可兼得的理想。

我想,等我到了60歲的時候,依舊可以穿著漂亮的裙子、最愛的高跟鞋,坐在小店裡吃一份艷若桃花的和果子也好、純凈樸素的小圓子也好,笑開來的嘴角是發自肺腑的上揚角度,就好。

和世界最美的一頁相遇

世界是一本書,不能總是只看目錄。

我記得一句歌詞:你要去的地方,四野細雨春芒。

很多年前我站在朝天門,聽見江水滾滾而下,帶著低沉莊嚴的咆哮和沿江細碎清亮的流水聲。那天晨曦的微光在江面粼粼隱約,遠處的城市尚在沉睡,偶爾一陣風吹過頭髮夾雜著江水的濕潤和清涼。那裡的高低起伏有種鋒利的感覺;那裡的繁華沒有任何的距離感,儘管夜裡會變成一個燈火璀璨的酒杯;那裡的溫度和方言都是硬硬的,很像我;還有那條江,你知道的,浩蕩的江水總是讓我融化和柔軟。

在去希臘的時候我更新了一條朋友圈:跟我一起去看最藍的海。我在聖托里尼島上的酒店裡喝下了人生第二次最多的酒 —— 一大杯香檳。喝下那杯酒我對著窗外那片通透的藍天大海睡了個七進八出,然後換上了超大裙擺的長裙挎著相機和朋友出門了,帶著弱弱的酒氣和暈眩在愛琴海逆著餘暉溫潤的光芒放肆的拍照。那裡的清澈、通透、暖陽和純白治癒了我最低迷的人生狀態。再回來的時候,就算是沒有身披彩霞一般光芒萬丈,至少也算得上是滿血復活了。

第一次去香港,最後一夜在銅鑼灣的街頭遇見一個香港人。我用僅會的一點點粵語夾雜著英語和普通話和他聊天,他陪著我們幾個外地人在街頭走走逛逛,看見冰室就進去喝涼茶,看見小吃攤就去買牛雜或者魚旦,就這樣一直到天亮,他送我們登上回程的巴士。現在每次想起來銅鑼灣,就會想起來那個可愛的陌生人。

巴黎算是圓了我的一個夢,這個夢與少女有關、與華麗有關、與浪漫有關、與時尚有關、與甜美有關......是的,我還是承認一句話 ——巴黎是一場流動的盛宴。我也總是覺得,巴黎人的生活好像從來不會有「無聊」這兩個字,不喧囂,不爭吵,不擁擠,不急躁。左岸還是有很多人從清晨到日落淪陷在咖啡的香氣里,凱旋門依舊有人在排著長隊等著和它拍照,塞納河畔的風依舊帶著甜甜的曖昧一路飛馳過去。

在悉尼的那些日子我習慣了吃生蚝、吃帶殼小龍蝦。潮濕的夏夜和一幫同學朋友圍坐在一起,分享一大盆冰鎮的生蚝,用帶著各自國家口音的英文興奮的聊天。第一次和同學去到邦迪海灘,放肆的將自己暴晒在陽光下,以為塗抹的防晒霜能夠替我抵擋一切來自陽光的傷害。然而,還沒到天黑,我的臉就開始刺痛、紅腫甚至脫皮。後來我在我的論文裡面寫到了這件事情,好幾個審閱的導師在Facebook上面告訴了我很多防晒的小竅門。儘管我還是懼怕過分強烈的陽光,但我也不得不承認,悉尼炙烤一般的陽光曾經幫我趕走了太多身在異鄉的無助。

巴塞羅那夢境一般的晴朗天空,東京擁擠但卻井然有序的生活,威尼斯悠揚有香氣的深秋,海伊小鎮的書店裡慢遞給未來的時間囊,瑞士四通八達並且舒適安全的火車客運系統......

這些世界上的其他地方,都讓我暫時忘記自己,去到另一個世界。同時,又能夠看見自己。

這種感覺,真是美妙極了。

順便,因為刷屏的立春,我特意查了一下「咬春」這個詞。這個詞真是像極了任性的少女,帶著姣好的容顏和年輕的生命躍動著時間的琴弦,俏皮的狡黠,但卻安寧美好——像極了一句詩:雨過條風著柳芽,淺黃淺綠嫩如花

我記得立春那天,陽光從後院照進來,明媚得一塌糊塗。坐在客廳的落地窗前,三歲的小外甥趴在地上興奮地逗弄著籠子里的兩隻白兔,鞋柜上染成鮮艷五彩的柳條已經踴躍地長出了新葉。

那一刻我忽然覺得,於歲月的洪流,變老,是一件多麼不值一提的微小事情。

我不怕變老。

我想要老得從容,老得優雅,老得無畏。

我想在變老的時候,也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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