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上最牛爛片《房間》:一個東歐賣國賊的心酸美國夢
電影《災難藝術家》火了一陣,就被詹姆斯·弗蘭科的性醜聞給按下去了。
然後我讀了原著,也就是Greg寫的那本《災難藝術家》。
給不清楚的情況的朋友簡單介紹一下,湯米·韋索自導自演的2003年電影《房間》被譽為「史上最牛爛片」,「爛到仰望底線」,但後來因為爛得傳奇,發展出了cult文化。
湯米·韋索生活中的好友,也是《房間》的男二號,格雷格·塞斯特羅(Greg),寫了一本傳記性質的書,《災難藝術家》,講述自己與韋索相識相知,最後一起拍攝這部傳奇爛片的笑料百出的故事。
在前面的三分之二里讓我笑得前俯後合之後,書中忽然來了一段風格迥異的文字,讓我瞬間意識到看詹姆斯·弗蘭科改編的那部電影后覺得懸而未決但又說不清是什麼的問題:
主人公湯米·韋索這樣一個奇男子,這詭異的行事風格到底從何而來?他為什麼要斥資六百萬美元,拍攝《房間》這樣一部故事混亂、邏輯缺席、毫無藝術價值的「電影」?
在書中找到答案後,我又禁不住想:
詹姆斯·弗蘭科為什麼沒有把書中最有份量、讓故事真正升華的那一部分拍出來?
回過頭來看,「史上最牛爛片」《房間》,Greg所寫的《災難藝術家》一書,詹姆斯·弗蘭科拍的電影《災難藝術家》,和之後爆發的弗蘭科性醜聞,竟成了一個有機的結合體。
每一件,單拆出來,都無法完成自我解讀。
只有四者放在一起,才能拼完整這個大拼圖。
拼圖的中央,當然就是那個奇男子:
湯米·韋索。
這個聽起來像「猥瑣」的姓氏,其實也有背後的故事。
這個傳奇人物,有著非常矛盾的性格和行事風格。
他掏錢拍自編自導自演的《房間》這部電影時,在器材公司明確告訴他「攝製組通常都是租用器材」的情況下,他仍毫不猶豫地掏錢把攝影器材買了下來。
同時,在面臨「用數字格式拍還是用膠片拍」這個選擇題時,湯米的回答是:兩套器材各買一套。
也就是說,在電影還沒開始拍攝的時候,他就已經花了約一百萬美元完全沒有必要花費的錢。
器材公司當然樂壞了。
這麼說起來,你肯定覺得湯米·韋索就是典型的人傻錢多吧?
並不是。
湯米·韋索在不懂攝製流程的情況下,誤導美術組拆了景。湯米大發雷霆後讓美術組把景裝回去。裝回去的賬單里包括釘子200美元。
湯米呵呵一笑:「以為我沒幹過建築?200美元的釘子?我一毛錢都不會付。」
於是這200美元,最後美術指導不得不自己墊付。
更誇張的是,雖然湯米腰纏萬貫,雖然湯米為這個電影大手大腳亂花了不少錢(比如花幾十萬在拍攝地搭了一個他個人專用的廁所,儘管幾十米外就有一個完全正常使用的廁所;比如大費周章建造了一個小巷內景,儘管棚外就是一個一模一樣的外景小巷),湯米小氣起來也是讓人不可思議的:
劇組沒有提供飲水,沒有空調——這實際上已經是違反勞動法了。這直接導致一名演員在現場中暑暈倒。
拍攝聚會戲的時候,湯米說要找一百個臨時演員。Greg想辦法在短時間內找來了八個,提供的條件是一百美元一天,包伙食。而湯米之前要求Greg提供的是二十美元一天,不包伙食。
這個男人到底能奇葩到什麼程度?我們來在書里隨便看看吧:
湯米帶我去洛杉磯那個公寓的時候,在大門口的密碼鎖旁,他說他把密碼抄下來了,馬上念給我聽。然後他念出了密碼:「1,2,3,4。」我說這麼簡單還抄下來做什麼。湯米回答說,他必須寫下來,不然永遠記不住。
明明可以在真正的屋頂上拍攝,湯米非要在棚里用綠幕拍屋頂。那畫面實在太假,場記桑迪說可以拿一下風扇來吹吹風,偽裝出屋頂的風。湯米說沒這個必要,因為他不覺得熱。
桑迪說,「我不是要用風扇給你降溫。我是想讓這個場景看上去真實一點。」
湯米大笑起來,說,「你開玩笑呢吧?風扇?這個笑話不錯。」
(湯米帶我去洛杉磯的時候,遇上了我媽。)
我媽:「湯米,不要傷害我兒子。」
湯米:「我不會的。」
我媽:「還有,湯米。還有一件事。不能有性行為,湯米,ok?聽清楚了嗎?」
我:「媽!」
湯米:「我們都這樣。」
我媽:「你說什麼,湯米?」
湯米:「你懂的。我們都這樣。」
我媽:「抱歉我不懂你的意思,不過我想你明白我的意思了。」翻譯:你要是碰我兒子,我就宰了你。
演黑幫的丹,在片場挺入戲的,還沒開機就在旁邊自言自語說粗口,把演對手戲的菲利普嚇得夠嗆。
丹把這個片段排了八九次後,走向湯米,說,「我這個角色為什麼把這句話翻來覆去地說呢?『我的錢他媽在哪兒?』我能不能潤色潤色?讓這句話說起來有點變化?」
「我們不改台詞,」湯米說著,眼睛還在盯著監視器,「你想當演員,就像個演員的樣兒。」
湯米的反應結果讓丹更憤怒了,接下來排練的時候,當丹向菲利普問他的錢他媽在哪兒的時候,菲利普嚇得快尿褲子了。
儘管湯米的反應對丹的影響不是湯米的本意,但這一刻,卻是我見過的唯一一次,湯米成功擔當了導演角色。
湯米導丹恐嚇丹尼這場戲的時候,一直叫丹模仿丹尼。全場很懵逼。
很久以後大家才弄明白,他是叫丹恐嚇丹尼。
湯米弄錯了「模仿imitate」和「恐嚇intimidate」。
戲裡,(丹飾演的)克里斯-R欺負丹尼的時候,湯米和我要從樓梯口衝出來營救丹尼。
湯米從樓梯口衝出來的時候彷彿剛剛看到了克里斯-R在吃丹尼的內臟;我則像是剛剛看到了兩個陌生人在玩丟沙包。
我實在沒法認真起來。我盡了最大的努力像湯米那樣張口結舌,但桑迪一喊「卡」我就爆笑了。
這一條對湯米來說達標了,所以拍下一條。
也就是我們制服克里斯-R。
我們演得太作孽了。
丹演到一半實在憋不住了,停了下來,轉過身看著湯米,說,「要擰我胳膊就他媽用力一點!別他媽跟個老娘兒們似的!」說完他又走到一邊自言自語地大罵起髒話來。
「媽呀,」湯米看著丹走開,說,「他好猛啊。」
湯米第一天演戲就記不住詞。
他演的約翰應該說「我不能沒有你」,但問題出現了。他每次說完「我不能…」,就糊塗了,然後就會叫「台詞!」。
桑迪就會盡職地提示他:「沒有你。」
「我不能……台詞!」
「沒有你。」
「我不能……台詞!」
「湯米,天可憐見,『我不能沒有你。』」
「好。謝謝。」
「開拍!」
「我不能……台詞!」
劇組成員實在憋不住嘲諷了。拉菲爾,我們的攝影指導,不得不溜到拍攝場地旁邊他搭的一個特殊帳篷里,這樣他就可以假裝在那兒看監視器,而事實上,他在裡面笑得太厲害,整個帳篷都在瘋狂地抖動。
床戲的最後一個鏡頭,湯米演的強尼從床上下來,光著屁股走進浴室。湯米冥思苦想了很久,決定還是要秀一秀他的屁股。「我需要這麼做,」他對我說,「我需要亮出我的屁股,不然這電影賣不出去。」是的,湯米這整場戲都是為了他的屁股。他的靈感是從布拉德·皮特那兒來的,因為皮特在《燃情歲月》里就亮過屁股。床上戲裡當然有湯米的屁股露出來,但是一直沒有哪個鏡頭是全神貫注於他的屁股的,只有走向浴室這個鏡頭才能做到。這個鏡頭,湯米堅持拍了很多遍,讓我們感覺……他好像是拿屁股瞄準了我們,彷彿,這整場戲,只是為了讓他有一個機會,能把屁股一次又一次地亮給我們看。湯米從來不在意別人看他的目光。不管是作為一個人類,還是作為一個表演者。我從來沒見過誰,在一群恨他的人面前,赤身裸體,還這麼自在。
排練的時候,女主演朱麗葉倒願意吻湯米,儘管很少有人在排練的時候真來。沒簽協議,沒有攝影機拍攝的情況下,她和湯米會在那兒排練親熱。一次就是幾分鐘。不管我什麼時候跟湯米說「你不用這麼深入」,他都會說「我得知道他們能演。要是他們不能演,抱歉,他們就走人。不要嫉妒我,年輕人。」(《房間》上映後,我媽評論說,為了跟一個姑娘親熱花上六百萬美元真是「非常可悲」。)
湯米一遍又一遍地重複著,布萊恩終於憋不住叫收工了。
「不行,」湯米說,「拍好了才能收工。」
「湯米!」布萊恩有點絕望地說,「我們百分百拍好了。」
說到這裡,有些東西又映射到詹姆斯·弗蘭科的個人問題了。
在好萊塢乃至整個美國的反性騷擾運動#MeToo中,正在宣傳《災難藝術家》的詹姆斯·弗蘭科,本來還在發聲力挺受害者,忽然也成為了揭發對象。
比如,
Tither-Kaplan告訴《洛杉磯時報》三年前她跟弗蘭科還有其他幾個女演員拍過一場裸體狂歡戲,弗蘭科在拍攝時將其他女演員們私處佩戴的塑料保護罩摘掉,然後模擬與她們進行口交。接著,在場的女演員們被要求表演一幕劇本里沒有的戲,她們要赤裸上身並戴動物骷髏頭冠圍著弗蘭科跳舞。有一位拒絕表演這場戲的女演員第二天就被開除了。
這當然讓人遐想,詹姆斯·弗蘭科說當時讀Greg這本《災難藝術家》的時候,還沒讀完就想改編成電影了,到底是什麼地方引起了他的共鳴?
其實詹姆斯·弗蘭科和Greg還頗有緣分。書中提到,湯米曾說Greg長得像詹姆斯·迪恩,而詹姆斯·弗蘭科在2001年就扮演過詹姆斯·迪恩。
更有趣的淵源是,1999年,Greg主演的那部《魔偶奇譚7:前身》,詹姆斯·弗蘭科也參加了主角的試鏡。今天回顧,我們很難想像詹姆斯·弗蘭科為什麼會輸給Greg。Greg在《魔偶奇譚7:前身》里的表演其實很糟糕,充滿了某些老式港劇的廉價感。
詹姆斯·弗蘭科讀到那一段的時候,一定想起了當年參加試鏡的情況,不知心裡又是何感想呢?
當然,最大的問題依然是開篇所提到的,打開《房間》的鑰匙,書中揭露的最大隱聞,為什麼在詹姆斯·弗蘭科的電影里全未提起?
這本像笑話書一樣的《災難藝術家》,在我讀到三分之二的時候,忽然插入了這樣風格的文字:
很久很久以前,在東歐的一個社會主義國家,斯大林死後的某個時候,一個男孩T出生了,他的母親很愛他。T有一個哥哥和一個姐姐,他是最小的(也可能是第二小的)。他父親是個暴力酒鬼,多半時候不在家,很早就死了,也許是一直都不在。
T的家鄉百分之九十九毀於二戰。那裡滿目瘡痍的破敗景象老出現在他的噩夢裡。生活很苦。他家很窮。有時候他會看到蘇維埃士兵,那是他見過的最接近「可靠的父親」形象的人。
T很早的時候就決定要做一件很簡單但又不可能完成的事:到美國去。他每天都去圖書館,看那裡被共產黨清理過後所剩無幾的關於美國的書。T摸著上面的圖片。他在其中看到了什麼,可又無法解釋。他知道自己屬於那裡。斯大林死後,事情開始一點一點地起了變化。到了五十年代末,電影院里有迪士尼電影了,不過他家太窮,買不起電影票。但是他周圍那個破敗的灰色世界開始慢慢閃亮起來了。他的早期記憶之一就是站在電影院門外,透過門上的縫,看《101隻斑點狗》。他最後被趕走了,但那天晚上,他夢見自己在那群斑點狗之間,在迪士尼世界裡真實地活著,感覺很安全。他的同學經常會帶一些美國雜誌(像食物或者戰時禁運物資一樣寶貴)到學校來,他會乞求著把雜誌在手裡拿一會兒,一會兒就行。他會跟同學老師爭辯,因為他們對他說,他熱愛的那個美國的人民,生活在水深火熱之中。因為這個,T被人打,被人欺負,被人嘲諷,說他是賣國賊。他們給他取外號叫「美利堅斯基」。他沒有朋友。他會去天主教堂,祈禱,希望能夠去美國。他要跟別人不一樣,他要拋棄自己的祖國,但這罪惡,他不能向任何一個神父懺悔。他擔心被舉報。他感覺孤身一人。
十幾歲的時候,他在城市廣場兜售夢露、詹姆斯·迪恩和約翰·韋恩的海報。也許他在是哪本美國禁書里看到了他難以忘記的畫面:約翰·韋恩站在一個T覺得是好萊塢大製片廠的外面 。他的同胞從他那裡買海報,但有人指責他為美國宣傳。他無所謂。在他腦海中,他已經離開那裡了。
……
他長成了一個年輕人。他強壯,敏捷,狡黠。他表哥跟他一樣,憎恨共產黨,一心想要逃離。他們聽說有個法國的小城,據說那裡的警察會折磨非法移民。但畢竟,那些法國人不想做的工作是需要人去做的。他和表哥湊了些錢,找到了路子賄賂,上了一輛巴士。天很黑。無疑那巴士有很多來自其他共產國家的人,也許T感覺自己是一個大運動中的一份子。他不再孤單。他找到了志同道合的人。這肯定讓他很高興。
他和表哥輾轉到了法國東北部的斯特拉斯堡,那是一個阿爾薩斯城市,以美食聞名。但他對此一無所知。人家叫他去城中心一家餐飲去上班。他本以為自己了解屈辱和殘暴了——但他並不了解。那工作很苦:通廁所,刷盤子。多年以後T會把那工作說成「黑市」工作。沒人留意的時候,他會吃臟盤子上的食物。他住在骯髒的地下室里。當初他上那巴士的時候,沒想到會過上的是這樣的生活。他學起了法語。他工作的那家餐飲的名字叫L』Amour,很快他就知道那是什麼意思了。聽起來像個笑話。
他表哥被抓了,被遣送回國了。T不知道為什麼會這樣,也不知道是怎麼發生了。T也不知道為什麼自己可以留下來。也許餐飲里的女人有誰保護了他。他是一個勤奮、天真的年輕小夥子,她們喜歡他;也許他的法語學習進度給她們帶來了歡樂。L』Amour的主廚對他很壞。有一天他拿著菜刀把T趕出了廚房,說T是「老鼠」。T做了什麼才被這樣對待呢?他只是問了問主廚可不可以在星期天請一天假。T不再抱怨,因為他明白了,如果自己不謹小慎微,就會隨時像他表哥一樣,被遣送回國。他很害怕。有的晚上他躺在地下室的鋪蓋卷上哭泣。他擔心自己永遠不能離開斯特拉斯堡。他到了西方,但是卻生活在恐怖當中。對年輕的T來說,這實在沒道理。
……
這時候T改名叫皮埃爾了,他學法語的速度經常讓他得到讚揚。他的狀況在很多方面改善了——他住在一個招待所里,離斯特拉斯堡的哥特式大教堂只有幾百米。不過他還是在餐館工作。在一個十二月的寒夜,斯特拉斯堡的警察突襲了他住的招待所。那裡有人販毒,但皮埃爾並不知情。不知情也沒用,他被抓走了。他當然沒有證件,兩個警官把他銬了起來,帶到了警察局。
警察錄了他的指紋,讓他坐在審訊室里。警官是純種的法-德阿爾薩斯人,在他的眼中,這種人體現了法國人和德國人最糟糕的一面。他們把皮埃爾叫做「東邊來的入侵者」,儘管他一直堅稱自己是無辜的。皮埃爾看得出來,他們很享受這個過程。
警察把一份寫好的認罪書放在皮埃爾面前,讓他簽字。他拒絕了。又挨了很多巴掌。他們把他扒到只剩一條內褲,惡狠狠地看著他,說著惡狠狠的話,比如「檢查一下他的屁眼裡面」。皮埃爾瑟瑟發抖;審訊室里沒有暖氣。一個警官掏出手槍,用槍把打了皮埃爾的額頭。皮埃爾哭了起來;看到槍,他嚇壞了。「或者我們殺了你,把你扔到大街上,」那個打他的人說,「這裡沒人會在乎你,不是嗎?」
「誰會管啊?」另一個警官也掏出槍來,「玩得盡興一點兒吧。玩俄羅斯輪盤賭吧。」
皮埃爾開始大聲祈禱。「上帝啊,保佑我,」他說,「上帝啊,保佑我。」
「上帝不會幫你的,」一個警官說,「上帝不會幫助共產黨。」
皮埃爾對他個警察說自己是天主教徒,結果因為回了這麼一句,額頭又被打了一下。他的額頭已經被打破了,流血了。皮埃爾在胸前划了個十字。
「好吧。」一個警官說著,把槍塞進了皮埃爾的嘴。皮埃爾呼吸困難,開始窒息了。他的臉上全是淚水和鮮血。他控制不住地發抖。那警察把槍管從他嘴裡猛地抽了出來,就像剛才猛地插進去時那樣。警察給他看了看,槍里有一顆子彈。皮埃爾低頭看到那警察的襯衣上寫著一個名字:弗雷德里希。那警察意識到皮埃爾看到了他的名字。警察靠了過去,低聲道,「你敢說出去一個字,我就殺了你,還有你全家。別擔心——我會找到他們的。」皮埃爾知道自己會追殺弗雷德里希,還有弗雷德里希全家,讓他們為這個晚上付出代價——如果皮埃爾有這個能力的話。
多年以後皮埃爾講起這個故事的時候,還是會哭泣。他說自己挨過了兩輪俄羅斯輪盤賭,甚至說有一個警察朝審訊室牆壁開了一槍來恐嚇他。不過很難相信任何人會在警察局的審訊室里開槍。
最後,在這寒冷的深夜,皮埃爾被大笑的警察們推到了大街上。他蹣跚著往家走,彎腰抓了一把雪,按在額頭傷口上。法國比社會主義警察國家也沒好到哪裡去。他知道他得離開法國。但是怎麼離開呢?
後來他想方設法到了美國,多年摸爬滾打,變成了後來的湯米·韋索。
知道了這段故事,很多謎題便有了答案。
這個人的自卑深入骨髓。
就像書中另一段揭露的:
我聽過一盤湯米在九四年左右錄的錄音帶,他的聲音天真而有生氣,那是他表演生涯的低谷,他對自己說,「把表演再嘗試幾個月」,然後重複自言自語著,「我相信我有可以展示的東西。我會成功的。我真的有料。要成功需要時間。真的需要時間。」
他的表演之路飽受挫折,後來他從洛杉磯到了舊金山,上了讓·謝爾頓的課。他那些錄音帶里,我聽到的他的第一次喜悅就是在這個時期。「有人選了我做表演搭檔。」那個人就是我。
當時的湯米並不知道,Greg選他做表演搭檔是因為他很奇葩,不是因為欣賞他的「演技」。
明明可以租用機器的時候偏偏一意孤行要買下來,是因為出於自卑的「面子問題」。
對他來說並不多的兩百美元,他不肯掏,是因為自卑的他要借這個機會證明自己「懂這個」。
一次大方,一次小氣,其實都是出於自卑的心態。
對劇組員工的刻薄,是他早已習慣的人世間。他的財富,正是在那樣一個世界裡含辛茹苦積攢出來的。
你不能說湯米對無產階級——他自己的母體——沒有同情心。《房間》里的Steven一角,湯米一開始想要找在劇組幫忙的一個墨西哥人來演,那個墨西哥人甚至英語都說不好。「給他一個機會,他會演好的。」不管別人怎麼勸阻,湯米始終堅持著。最後Greg告訴他,這個墨西哥人不是美國公民,僱傭他會帶來法律問題,湯米才作罷。
湯米為什麼會執意想讓一個不適合表演的人來演戲呢?除了對同樣來自第三世界的窮苦人的同情心,實在找不到別的解釋了。
另外,湯米為什麼要隱瞞自己的年齡,堅持把自己說小十幾歲?
因為心底里,他希望那十幾年從未在他的人生里經歷過。
當他踏上美國領土時,他希望時間倒轉,希望自己還是個少年。
彷彿多年前在透過戲院門縫看《101隻斑點狗》的時候,他就在一個神跡里穿越到了美國。
如果你還不明白為什麼《房間》這部湯米自編自導自演的電影充滿了這麼多莫名其妙的無聊情節:買花、送禮物、穿晚禮服、玩橄欖球……
Greg在書里做了一次直擊真相的總結:
我想到了這場看似熱鬧的聚會戲其實多麼可悲。約翰尼的好朋友和未來的妻子都聚在一起為他慶祝生日——而且她還懷上了他的孩子——這就是湯米夢想中的生活。他以為每一個美國人都夢想過這樣的生活。說到底,《房間》男主角約翰尼的生活並不太像常人所理解的完美生活:在銀行上班,升職失敗,住在一套糟糕的公寓房裡,還有一個未來的丈母娘瞎管著你的事。約翰尼的生活是湯米沒有機會擁有的一切。而另一方面,真的沒幾個人會把這樣的生活當成夢想——如果有機會設計自己的生活的話。湯姆不知道別人的夢想,他不知道自己不知道。
所以,關於《房間》的一切謎題,都可以解開了。
它其實是一個東歐賣國賊的心酸美國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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