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時期地主老財對僱工怎麼樣?
眾所周知,古代地主、財主僱傭工人幹活,往往非常刻薄,給最差的伙食和最少的工錢,干最重的活,像牛馬一樣驅使僱工。
事實上,自明朝萬曆年間以來,僱工的身份有所變化,其人身自由度增加,與僱主的依附關係減輕。反映到勞動市場上,僱主主要依靠「勸」的方式激勵僱工努力幹活。
明清時期,江南一帶商品經濟發展比較快。僱主怎麼「勸」呢?「非酒食不能勸,比百年以前,大不同矣」,就是用好吃好喝來「勸」。
電視劇《那年花開月正圓》中的東家吳蔚文。
根據記載,明中期供應僱工飲食的規矩是夏秋一日葷二日素;春冬一日葷三日素。到清前期,因人口減少,僱工的伙食待遇水漲船高,夏秋一日葷一日素,重活累活連日葷;春冬一日葷二日素,重活累活多加葷。到清末,忙碌時節僱工每月吃葷日數又增加了五天。
明朝萬曆高官龐尚鵬在其留下來的《龐氏家訓》中說: 「僱工人及僮僕,除狡猾頑惰斥退外,其餘堪用者,必須時豐其飲食,察其饑寒,均其勞逸。……欲得人死力,先結其歡心, 其有忠勤可托者,尤宜特加周恤,以示激勸。」
《那年花開月正圓》中的織布局及工人。
這也是告誡家人要關心僱工的意思。曾經流傳的舊社會地主老財對僱工的盤剝無所不用其極的說法(以周扒皮的形象為代表),可能與歷史事實相距較遠。
僱主出於維護僱工生產積極性的考慮,不能不關心僱工的體力,「口惠無實,即離心生;夙興夜寐,即朝氣作」的道理並不難理解。
晚清蘇州的陶煦在其著作《租覈》中算過一筆賬,一個農業僱工一年的工錢和飯食費為33200文,他在這一年裡所創造的財富約值61000文。由此可見,僅工錢和伙食就佔去一半多的比例。
《那年花開月正圓》中的學徒。
清朝時期,在僱傭工人很普遍的江南,有一句俗語:「做工之人要三好:銀色好,吃口好,相與好;作家之人要三早:起身早,煮飯早,洗腳早。」
這「三好」「三早」是僱主總結的對待僱工的經驗。「三好」是給僱工的工錢銀子成色要足;伙食要好;態度要和藹。「三早」是僱主先早起,以便叫僱工起床;做飯要早,不讓僱工餓肚子幹活;晚上早早燒好洗腳水,讓僱工早洗腳早休息。
電視劇《那年花開月正圓》中的東家沈四海(左)。
「三好以結其心,三早以出其力,無有不濟」,可以說僱主為調動僱工的勞動積極性也是挖空了心思。
這些史料說明,明清時代僱工不是賤民,與僱主之間存在著權利義務的關係。為了做好生產,僱主對他們的基本權利是放在眼裡的。
參考資料:張研《18世紀前後清代農家生活消費的研究》,陳學文《明契約文書考釋選輯》,馮爾康《古代農民家庭經濟研究法淺談》,張履祥《補農書》
※老照片:武昌起義街頭景象 房倒屋塌到處都是廢墟
※第一次鴉片戰爭之後20年清朝才開始近代化,全靠這個「鬼子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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