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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以過度苛責?駕坦克致4死 台士兵被判6個月緩刑5年

前年,台陸軍演習預演時,一坦克墜溪造成4死慘劇。

唯一倖存的駕駛員楊炎霖,事後被以「業務過失致死罪」被起訴,據台灣聯合新聞網2月26日報道,台灣屏東地方法院審理認定楊炎霖操作不當釀禍,判其6月有期徒刑,但法官念其「背負四條戰友性命、深受煎熬」,故給予緩刑5年

事件發生在2016年8月,台「陸軍」564旅當天在屏東三軍聯訓基地預演,肇事的CM11坦克由楊炎霖駕駛返回營區,因履帶跨卡在橋墩上,從橋上翻落5米深的溪水中。

坦克上包括25歲中尉車長吳得瑋、31歲上士許世坤、25歲下士射手陳秉逸,以及25歲一兵裝填手張志偉4人死亡,僅楊炎霖一人逃出獲救。

家屬聞訊後淚崩,當天還是陳秉逸的生日,陳世坤則有2個小孩,小的才剛出生2個月,張志偉只剩20多天就退伍。

肇事原因調查認為,楊炎霖未注意坦克轉向幅度與油門動力大小,於左轉時兼踩油門及剎車,箝制油門左轉力道,造成左轉角度僅9度,坦克右側前端輾壓到橋邊護欄,加上他沒有注意車前狀況,未將坦克倒退駛離,又未依坦克駕駛員教範靠車道中央行駛,駛近橋邊時,貿然在橋邊原地轉向,導致重心不穩而翻落溪中。

案發後,楊炎霖的臉書頭像即改為「僅向聯訓基地不幸罹難的官兵表達最深的哀悼」的黑絲帶,還曾發文:我的4個同車兄弟離開我了,只有我一個存活下來,我其實很痛苦,經歷生死關頭,面對同伴死訊,我心中滿是不舍,每天每天都在腦海中浮現我們一起努力維護車輛,努力完成任務……

判決書指出,楊炎霖具有戰車駕駛專長,駕駛戰車行經意外現場的斜坡至少超過10次,顯見對地形十分熟悉,案發當時雖然下雨,但並不影響戰車履帶煞車。

不過法官考量,楊炎霖素行良好、並無前科,全案雖有過失,但結果並非其所願,與4名死者為戰友弟兄,案發一再關心詢問同車弟兄的傷勢,在得知同車弟兄均意外罹難後,一度因精神壓力過度,產生急性壓力癥狀而就醫,顯見全案對被告身心已造成極大的煎熬,難以過度苛責,加上已與家屬達成和解,全案處徒刑6個月,得易科罰金(即准以罰金替代),緩刑5年,並於兩年內向國庫支付10萬元新台幣,全案可上訴。

對於判罰結果,台灣有網民諷刺道:台灣法判順序是是情、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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