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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足落井沒想到從天而降一具女屍 這個和尚真是有嘴說不清

北宋景德四年(1007年),河南知府兼西京留守向敏中受理了一樁奇案,捉拿了真正的兇手,將一個差點成為千古奇冤的和尚無罪釋放,百姓拍手稱快。

案件發生在某個夜晚,一個化緣的和尚路過一個村莊,看到天色已晚,就找到一戶人家請求借宿。

這家主人一口回絕,和尚再次請求在車廂中躲避風雨,主人勉強同意了。

半夜裡,和尚迷迷糊糊中被一陣聲音驚醒。

他睜眼一看,可了不得!有一個賊人扛著包裹,拉著一個女子翻越圍牆,轉眼之間逃之夭夭。

和尚心想,這戶人家丟了女人和財物,肯定會懷疑自己,認為自己投宿無門報復人家,三十六計走為上,趕緊溜吧。

和尚不熟悉環境,加上天又黑,沒跑幾步就掉進一口枯井裡。

人倒霉喝涼水都塞牙,那個逃跑的賊人將女子殺害後也丟進了這口枯井。

和尚暗暗叫苦,欲哭無淚,爬又爬不出來,只好坐等天亮被人懲罰。

果不其然,第二天一大早,主人發現財物丟失,女人不見,就在周圍尋找,發現了枯井中的和尚和女人的屍體。

人贓俱獲,和尚渾身是嘴也說不清,只好任由這家主人把自己扭送到官府。

黃泥掉進褲襠里——不是屎也是屎!

和尚知道無法為自己申辯,為了免受皮肉之苦,索性不打自招。

和尚聲稱,自己誘拐並姦汙了這家女子,後把女子殺死投進枯井,自己不小心失足也落入枯井,至於財物掉落在井邊,不知被誰拿走了。

審訊和尚的獄吏根本沒費啥腦細胞,案件就審理完畢,彙報給府台,府台大人認為案件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因此同意立即宣判。

西京留守向敏中得知情況,提出異議。

向敏中認為案件不可能如此簡單,贓物不在,存有疑點,於是單獨提審和尚。

和尚發現這位大人和顏悅色,也沒動用大刑,於是就如實回答向敏中,自己確實沒有劫財殺人。

為了早日找到真兇,向敏中派密探到各處暗訪。

某一天,一個密探在一個鄉村的飯館吃飯,飯館老闆娘得知他來自城裡,不知他是官府的人,就向他打聽劫財殺人案中和尚的結局。

密探就欺騙老闆娘說,和尚已經被活活打死了。

老闆娘接著問密探,說倘若真兇出現,如何是好。

密探稱,就算是官府判錯了案子,也會將錯就錯,不可能再追究什麼真兇了。

老闆娘自言自語,說如此就沒啥可忌諱的了,其實這個案子的真兇是本村的少年某甲所為,並告知密探真兇家的住處。

密探立即動手,來到某甲家中將其擒獲押送官府。

某甲見事情敗露,也未作抵賴,如實交代了劫財殺人的過程,官府在其家中找到了被害人家丟失的財物,人贓俱獲,等候判刑懲處,無辜的和尚則被當庭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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