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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留學生在英被撞身亡,毒駕肇事者被判緩刑12個月

【文/觀察者網 唐莎莎】2016年10月8日晚11點15分,在英國攻讀碩士學位的26歲中國留學生海倫(Xizhu Miao)在過馬路時被一輛汽車撞飛,送醫後不治身亡。肇事車輛在事故發生後,短暫剎車幾秒,隨即駕車逃離現場。肇事司機自首後,血檢顯示其體內可卡因過量。

如今,一年多過去了,當地法庭終於在持續了5天的審訊後做出判決。然而,法官駁回了疏忽駕駛及吸毒過量的罪名,最終判決肇事司機肇事逃逸罪成立,入獄12周、緩刑12個月,禁止駕駛12 個月。

《諾丁漢郵報》報道截圖

據《諾丁漢郵報》近日報道,海倫為諾丁漢特倫特大學研究生,事發當晚乘坐公交車前往諾丁漢大學與朋友見面。但是,在她穿過馬路走向諾丁漢大學時,一輛白色寶馬汽車突然將她撞飛到人行道上。她胸部和頭部受到重傷,失去知覺。

一名路人隨後發現她,並叫來警察和救護車。然而,送醫搶救後,海倫最終不治身亡。

《諾丁漢郵報》報道截圖

據悉,此時離她計劃回國的事件僅有3天。

法官稱無直接證據準確還原事故,自行判決

報道稱,肇事司機名為克里斯汀·艾麗斯,事發時23歲。一位目擊證人稱,汽車剎車燈在事故發生後短暫閃了幾秒,隨後汽車便朝市中心方向開走。

事發21小時20分鐘後,艾麗斯的血檢顯示其血液中可卡因過量。檢察官則表示,艾麗斯稱在此之前,自己只吸食過一次可卡因,且無法說出具體數量和純度。

雖然檢方以疏忽駕駛同時吸食可卡因過量起訴艾麗斯,但法官最終駁回了這兩項罪名,僅判決肇事逃逸罪成立,判處其12周監禁,緩刑12個月,以及12個月禁止駕駛的懲罰。

據悉,此次審理從2月12日持續到16日,共進行了5天。16日,在聽取了檢察官莎拉·奈特和被告律師西蒙·戴維斯的意見後,法官伯吉斯將此案從陪審團撤回,稱檢方所指控的罪名不成立,轉由自己判決。

諾丁漢刑事法庭 報道截圖

伯吉斯16日稱:「所有證據無法排除一種可能性,那就是海倫自己走到被告正行駛的道路上,讓被告沒有反應時間,不管她是否受可卡因影響。」

「在這種情況下,我不得不做出以下判決,將案件從陪審團撤回,直接裁定被告無罪。」

他還稱,檢方無法拿出任何直接證據,還原車禍現場的具體情況。「沒有目擊者,也沒有監控視頻,被告也不承認自己應該對這起事故負責。」

「在事故發生3個月左右,艾麗斯曾發表過聲明稱自己沒有超速。她一直跟著車流行駛,在事故發生之前根本沒有看到受害者。」

戴維斯稱,事發後1個半小時之內,艾麗斯的男朋友便打電話報警,隨後艾麗斯前往當地警察局自首。「對於事發之後離開現場的行為,她表示非常懊悔」,戴維斯補充道。

法官對艾麗斯表示,離開事故現場「是非常嚴重的問題」。「你說你是出於恐慌才逃逸的,我就根據你的所作所為進行判決。」

調查員馬克·斯蒂德曼對肇事車和現場道路上的刮痕進行了檢查,這道刮痕被另一位專家認定是車輛緊急剎車時留下的痕迹,但斯蒂德曼認為沒有證據表明這就是寶馬車留下的痕迹。此外,兩人均認為無法精確判斷事故究竟發生在哪個地點。

法庭陳述和判決書則顯示,事故發生前不久,肇事司機處於超速狀態,時速為58英里;逃逸時車速約為30英里。不過,檢方沒有認定艾麗斯闖紅燈。

肇事者未道歉,家屬對判決結果很失望

據中國僑網24日報道,在庭審過程中,艾麗斯只承認自己肇事逃逸,其本人和家屬卻沒有向受害者父母道歉。

一直協助跟進此事的諾丁漢大學博士生、諾丁漢雪蓮前主席馬樂告訴記者,該案刑事部分目前已經結束,民事賠償部分還沒有完成。他表示,海倫父母對判決結果很失望,認為不公平,「完全沒有想到」。

馬樂還透露,海倫是獨生子女,家中老人至今不知道她已經去世,家人一直以她在英國很忙為由搪塞過去。

2月20日下午,諾丁漢特倫特大學為Helen舉行學位授予儀式,為她頒發了畢業證書。在進入諾丁漢特論特大學前,她曾以一等榮譽學位從林肯大學畢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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