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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蒙古「吸毒」男子被擊斃:政府賠償160萬,家屬息訴罷訪

李某家人領取的現金支票(當事人供圖)

記者 | 劉姝蓉 陳威

「警方擊斃吸毒男子」案核心證據翻轉,死者體內無毒品

據2017年1月媒體公開報道,2017年1月5日19時許,在內蒙古烏蘭浩特市復興街某飯店門口,28歲的男子李某與另一名男子包某發生衝突,包某隨後報警。在警察隨後趕到現場處置的過程中,李某被警方開槍擊中後送醫,經搶救無效後死亡。

次日凌晨,烏蘭浩特市公安局官方微信發布通報稱,處警過程中嫌疑人持刀捅傷一民警,現場民警立即鳴槍示警,嫌疑人不但沒有停止行兇,反而繼續用匕首刺向民警。交巡民警果斷開槍將嫌疑人制服並立即送往醫院救治。經初步調查,嫌疑人尿檢呈陽性(吸毒)且醉酒。

案件發生後,據司法鑒定機構對李某屍體進行第二次司法鑒定的意見書顯示,委託人單位移交的心血,經檢測未發現常見毒品成分。被鑒定人膀胱、腹壁未檢見注射針眼,尿道未見出血及明顯損傷痕迹。此外,據一份烏蘭浩特人民醫院入院記錄記載,李某以「腹部槍傷」收入院,傷後未排二便。

在網路上廣為流傳的一份有關此事件的監控錄像中顯示,2017年1月5日19點35分,李某彎著腰從一輛寫著「公安交巡」字樣的警車後方挪步,畫面中他用手捂著腹部,步伐有些許踉蹌。一名身穿警服的人員出現在李某旁邊,另有一名身著便服的黑衣男子也出現在其附近。黑衣男子突然飛起一腳踢中李某,他隨即摔倒。這時又衝過來幾名身著警服的人員,其中一人手持棍狀物體擊中倒在地上的李某,之後被另一名著警服者拉著跑出畫面,疑似受傷。此後,上文中的黑衣男子又上前按住李某,另有兩名著警服人員繼續用棍狀物體毆打李某,其中一人用右腳踩住李某頭部。

家屬與當地相關部門簽保證書,獲「生活補助」160萬

此前報道中,大白新聞曾致電烏蘭浩特檢察院和烏蘭浩特公安局相關負責人,雙方均未對此事做出清晰表態。另據了解,李某被擊斃事情發生後,烏蘭浩特檢察機關已對此案進行立案調查。

此外,大白新聞曾從知情人處了解到,李家已與當地機關達成和解。2017年11月8日,案件當事人李某家人和當地相關部門簽訂了一份《息訴罷訪保證書》。一名不願具名的相關人士提供給大白新聞的《保證書》照片顯示,認可有關司法機關對李某死亡一案的定性及處理結論,放棄此前所有訴求,並撤回已向有關部門提出的控訴。「信訪部門受理保證人的訴求並對保證人的家庭情況進行調查核實後,於2017年11月1日給予了保證人及孩子生活補助160萬。」李某妻子成某的代理律師範辰向大白新聞證實了該保證書的真實性,表示保證書確為李某家屬向當地相關部門簽署。

保證書稱,現保證如下:

1.認可有關司法機關對李某死亡一案的定性及處理結論,放棄此前所有訴求,並撤回已向有關部門提出的控訴,今後任何時候不再因李某死亡事件情況提出任何信訪事宜,不到任何行政機關及司法機關提出涉及該事件訴求,該事件已一併得到一次性解決。

2.今後不在網路上及其他任何媒體上散布李某死亡事件及後續處理的任何言論,不就此事與記者聯絡,也不接受採訪。

3.如若違反前兩項保證,繼續滋擾政府部門,屬於無事生非,肆意滋事,願意接受任何處罰。

對此,李某妻子成某的代理律師、京師律師事務所的范辰律師提出質疑稱,有關部門向李某家屬支付的160萬元「生活補助」,是什麼性質?有何法律依據要求李某家屬撤回控訴?檢察院已審查了十個月至今未有結論,相關部門卻要求不散布李某死亡事件及後續處理的消息,更是沒有法律依據,侵犯公眾的知情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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