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 最新 > 婚姻中,女人的剩餘價值

婚姻中,女人的剩餘價值

作者:吳傑臻律師,廣東廣強律師事務所副主任暨高級合伙人,家事律師,廣東省法學會婚姻法研究會理事。

我處理過大量的離婚案件,這促使我不斷思考和審視我國的婚姻制度以及傳統的婚姻觀。

這些話,我忍了很久。或許,我會被眾多男性唾罵;或許,我會被視為男人的叛徒。

作為男人,你瞎說什麼大實話?

是的,我還是忍不住要說。

相信大家都知道,經濟學上什麼叫剩餘價值

在婚姻中,也有剩餘價值,而且更為隱秘。

資本家主要通過強迫工人延長勞動時間的方法來賺取利潤;

男人主要通過強迫女人延長家務勞動時間來賺取無形資產。

產業中的剩餘價值本來是工人勞動的產物,應歸工人所有,但是卻被資本家憑藉對企業的所有權無償獨佔,這就是資本家剝削工人發財致富的秘密。

婚姻中的剩餘價值本來是夫妻共同的產物,但在離婚後卻被不從事家務的一方無償獨佔了,這就是男人剝削女人獲取無形資產(可實現財富、權力、名聲等元素的自身價值)的秘密。

01

我把這個觀點發到微博上,引來一位男用戶的唾罵:你老婆也被你剝削?你結婚沒?

我很老實地回應他:

在某種程度上,我確實剝削了老婆的剩餘價值。

也許你會說,吳律師,你這不是扯淡嗎?我們國家是法定夫妻共同財產制,婚內創造的財富都是共有的,離婚的時候還會照顧女方。甚至搬出法條來:

婚姻法》第四十條規定

夫妻書面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各自所有,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予以補償。

據此,即使雙方約定了財產AA制,從事家務勞動一方無法獲得對方創造的財富,在離婚的時候也可以要求補償!

不管怎樣,女人的家務勞動價值還是被充分認可的!你怎麼說女人的剩餘價值被剝削了呢?

這些規定,你我都知道。正因為如此,女人的剩餘價值才會被更為隱秘地剝削。

1

02

以我自己為例, 我已經是一名小有名氣的家事律師,可以計算的單位時間價值為1200元/小時(諮詢)。若是做案件代理,綜合單位時間價值會更昂貴。這個價值還會隨著我的職業年齡,不斷往上攀升。

但是,這些價值不屬於老婆。在離婚的時候,她分不走。

要達到目前的水平,若不是在事業上付出大量的時間精力,是絕對做不到的。

這些年來,我時間基本分配在工作上,做案件、做諮詢、寫文章、社交活動。只要哪天周末回到家,既寫不了文章,也做不了諮詢,更做不了案件。一天到晚就被熊孩子折騰得要死。

所以,我周一至周五基本上不回家,都住在律所附近。

老婆則是一家上市公司品質控制部門經理,白天上班,晚上照顧孩子老人。由於她品控的職業病,有意無意把品控那套玩意用在育兒上,保姆都幫不了她多少。為了孩子,她可謂殫精竭慮。這一點,相信大部分母親都會這樣。

可以說,事業上的成功根本離不開老婆對家庭的付出、對我事業的理解與支持。如果她要全心全意把精力投放到事業上,那我就得把一半的時間投入到家庭中去。結果就是我到現在都還是名不見經傳的小律師。

實際上,家務勞動中只有對小孩、老人的陪伴和對小孩的教育是絕對必不可少的勞動外,其它家務勞動均可以由他人來完成,比如做飯、清潔、洗衣服、接送小孩等等。

這些非必要性的家務勞動,若由他人來完成,其經濟價值就可以立馬換算出來。

比如,請個保姆一個月5000元,夫妻雙方均可以釋放出自己的時間投放到自己的事業上,從而形成自己的無形資產。

可是,我們傳統的婚姻觀點從來都是摧殘、毒害女性,在道德上「強迫」女人承擔大部分或全部的家務勞動,否則就不是賢妻良母。

男人拿著1-2萬的工資,甚至會對女人說:你不要工作了,我養你一輩子。

也許,說這話的時候,他確實是真心的。

但世事難料,誰知道將來會怎樣呢?

或道德綁架,或連哄帶騙,男人通過婚姻迫使女人從事更多不必要的家務勞動來榨取她們的剩餘價值。

更為可怕的是,離婚時不僅對方的無形價值分不到,專門從事家務勞動一方的無形資產歸零。

03

從19世紀工業時代到21世紀,已經兩百多年了,女人早就擺脫了體力勞動的束縛,可以參與大部分的社會工作。

女人能自己賺錢,為什麼要靠男人來養呢?

這個要害,男人看出來了,但裝看不到;

有些女人太蠢,完全看不到;

有些女人看到了,但因此也離婚了;

有些女人看到了,更不想結婚了。

實際上,婚姻中的每一個女人都應把更多的時間放到事業上,讓男人來共同承擔家務或共同出錢購買一些家務勞動服務。

只要這樣,才能避免成為婚姻中被剝削剩餘價值的一方。

這些都應該在結婚之前就協商清楚,三觀不一致,遲早都會淪為婚姻的犧牲品。

可是,兩千多年的傳統婚姻觀,根本不是一朝一夕能改變的。

那麼,我們的婚姻法也是時候該考慮傳統婚姻觀與現代兩性關係的衝突,讓獲取無形資產高的一方,在離婚時根據每個月的收入情況,給予另一方贍養費作補償。

經過無產階級革命和勞動者意識的覺醒,世界各國無一例外都給予勞動者相當多的保護,避免資本對勞工的過度剝削。

而我們的婚姻法若做不到這點,女性覺醒與傳統婚姻觀的衝突在所難免,而離婚率降不下來,人口就漲不上去。

等到越來越多的女性不想結婚、不想育兒的時候,那些不掌握權力、財富和社會地位的男人可能連老婆都娶不到了。

註:儘管本文以女人為視角闡述其在婚姻中的剩餘價值,但不意味男人就不存在剩餘價值。如果男人專門從事家務勞動,女人專門投身事業,離婚時男人的剩餘價值也同樣被剝削。只是,這種現象比較少。這也是我為什麼主張離婚時收入差距較大,高收入一方要向低收入一方支付一定比例的贍養費。


喜歡這篇文章嗎?立刻分享出去讓更多人知道吧!

本站內容充實豐富,博大精深,小編精選每日熱門資訊,隨時更新,點擊「搶先收到最新資訊」瀏覽吧!


請您繼續閱讀更多來自 離婚大師 的精彩文章:

TAG:離婚大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