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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世紀北歐靠土豆,南歐靠番茄,離了這兩樣歐洲人簡直不能活

熟悉歐洲飲食的人都知道,北歐人靠土豆,南歐人靠番茄,離了這兩樣他們簡直不能活。那麼,在這兩種作物來到歐洲之前,他們都吃什麼?有什麼特別奇葩的飲食習慣,或許羊皮古卷能告訴我們一二軼事?

事實是,他們什麼都吃!天上飛的地上跑的水裡游的,哪怕今天生活優越的歐洲人再也不屑問津甚至覺得殘忍噁心的,餓紅了眼的中世紀窮苦大眾也照吃不誤。下水什麼的現在已經很少有人吃,最近的一則新聞里英國農業大臣還感謝中國市場消化掉數以百萬噸計的英國豬下水,但這種東西在中世紀可不會被扔掉。遠的不說,蘇格蘭「國菜」哈吉斯(Haggis)就是羊胃囊里填上羊雜碎做的。歐洲人不像中國人一樣願意為烹調下水花複雜的工夫,洗大腸切腰花太過麻煩,大件的還可以拿去烤熟,零碎的部件就乾脆剁碎了大鍋一燉,肉香撲鼻卻又不花肉的價錢,皆大歡喜,是中世紀歐洲平民家裡最常見的蛋白質來源。

中世紀大亂燉

讀過《愛麗絲漫遊仙境》的應當記得裡面有一隻「素甲魚」(Mock Turtle)。其實這甲魚一點也不素,它的名字來源於英國一道民間菜肴「假甲魚湯」。怎麼做的呢?據一份比較權威的菜譜說,要拿一個小牛頭,燉至牛角變軟,然後連頭骨帶腦花一起砍碎,加上牛尾牛蹄香料一起熬煮即成。不少中世紀的平民菜式都是這一類的亂燉,大家估計也不會願意知道吃進嘴裡的「肉」到底是什麼。當然,「假甲魚湯」是對「真甲魚湯」的模仿,後者用海龜熬成,不是一般人能吃得起的。雜碎的另一個用途是做成香腸。舊時沒有冰箱,農民們一年只有到年底才殺一次豬,吃不完的肉就做成鹹肉、火腿或香腸,血、內臟、豬油拌勻了全部塞進香腸里,一點都不會浪費。

中世紀養的豬可不是我們現在那種肥得路都走不動的白條豬,而是渾身灰毛,獠牙外露,像狗一樣精瘦敏捷的半野種類。比之需要付出更多精力照料的牛羊,養豬的好處就是簡單。他們的豬自由放牧,每天成群跑到森林裡去自己刨土尋食,吃些橡子、蘋果和蘑菇,入冬便可變成美味的鹹肉。只不過,豬性難改,什麼都吃。

穀類是歐洲人最重要的主食,穀物多數會製成麵包,一些估計指當時歐洲人一天會吃1至1.5公斤的麵包,但穀類有時也會煮成稀粥、乳粥(西班牙文及英文:Frumenty)和麵條,其中裸麥、大麥、蕎麥、粟麥、燕麥最為盛行。當時義大利北部有種植大米,但中世紀時期大米價格仍偏高。鬧饑荒時,他們會用栗子、干豆莢、橡樹果和蕨類植物代替穀物。在芸芸縠物中,中世紀人認為小麥是眾麥之首,營養最高,售價亦最貴。貴族吃的麵包是用精製麵粉製作,而下等人只能吃一些粗糙、干黑和滿布面糠的麵包。不分貧賤和大小場合,他們經常會把麵包放到酒、湯和醬汁之內,混合食用,這種濕吃麵包在英文中稱為Sop,而在西班牙文中稱為Sopa。當時麵包已是家家戶戶必備的食品。

北歐人對土豆的痴迷

在瑞典的哥德堡,市中心的一個小廣場上,矗立著一座青銅塑像;這是哥德堡的一處名勝,俗稱吃土豆者的塑像。就象美國人被稱為山姆大叔一樣,這是一個典型的斯文遜(瑞典人)。他神情淡然,骨骼粗大,靦腆,下巴上有一道很的溝壑。雖然一身貴族裝扮,但是象土豆一樣沉靜,內向,沉穩。他就是約拿斯·阿爾斯特魯瑪 (Jonas Alstr?mer),著名的吃土豆者。

三百八十多年以前,一七二四年,約拿斯·阿爾斯特魯瑪在哥德堡附近的一個小城市,在他自己家的莊園里,種下了一些土豆;收成以後,他成了整個瑞典,第一個吃土豆的人。同時,他大聲疾呼,種植和推廣土豆這種食物,產量大,營養豐富。約拿斯不僅是第一個吃土豆的人,而且是第一個,規範了瑞典語中土豆的叫法;以前有許多名稱,有叫土薯的,有叫地蘋果的;約拿斯借了英語的名字,稱之為Potatis。

就在現在的秘魯、智利和厄瓜多這些國家,土豆和玉米,是古代印第安人的主食。有趣的是,古代印第安人,不僅掌握了土豆的種植技術,而且善於加工和儲藏土豆。加工的辦法,就是把土豆放在太陽底下暴晒,多天之後,晒成了土豆乾。把土豆晒成土豆乾以後,再砸成粉末,煮著吃。這種方法,據說意義遠大。一是完全乾燥的脫水土豆,可以儲藏十年以上,萬一遇到災年,一樣有糧食可吃;二是晒乾的土豆,便於攜帶,是謂乾糧。有了乾糧,興建巨大工程,或者是行軍打仗,意義十分巨大。

但是土豆最早傳入歐洲是被認為有毒的,迷信最強烈的法國,很多人迷信吃土豆,會引起麻瘋病,梅毒,猝死和性狂熱。在一個叫做貝山崆Besancon的城市裡,市政F居然發布法令,嚴厲禁止土豆:「鑒於事實上土豆這種有害物之使用,將引起麻瘋病,茲予以禁止;私自種植,將罰重金。」如此一來,將土豆引起麻瘋病這種毫無根據的迷信,說得鐵板釘釘。更有甚者,認為土豆是巫婆和魔鬼造出來騙人的東西。

雖然英國皇家學會在一六六二年左右,向英國政F提出建議,應該在英國推廣種植土豆,但是這一建議毫無影響。一直到一七三三年,英國種子學家斯坦奮·斯威扎爾(Stephen Switzer)總結公眾對土豆的看法時,他寫道:「這只是一種適合愛爾蘭人和小丑吃的食物」。而一直到一七四四年以前,土豆在德國,還是用來餵豬和犯人的東西。

約拿斯後來大辦企業,成了瑞典的風雲人物,甚至成了皇家科學院的院士,這都不說;他享受的最大名聲,就是在瑞典第一個種植土豆,並且吃土豆的人;所以很多甚至稱他為土豆之王,並且在哥德堡的市中心,為他建造了塑像。

北歐土豆至少有108種樣式,而且一點也不懷疑馬上會有109種。在蔬菜界, 土豆一直是個不起眼的存在 。外表平常,粗生粗養;味道也平常,沒什麼個性;口感呢,或許是最值得稱讚的地方,綿軟細膩,算是它最大的亮點。但正是因為這樣的平凡沒個性,土豆在主食和配菜的領域上才能大展拳腳。作為主糧,土豆幫助歐洲人度過了數次的大饑荒 ,還帶來了歐洲人口的幾次膨脹;作為配菜,土豆綿密吸汁的質地, 更是給食客們帶來大大的滿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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