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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華書院講書預告第108期:《月亮和六便士》

序:國華書院講書預告第108期

代 碼:108-180224

書名:《月亮和六便士

作 者:威廉薩默塞特毛姆

翻 譯:李繼宏

時間:2018年02月24日(禮拜六)

點:呂梁·國崋書院

主講:楊國華

標題:你如何看待生活的意義

說起英國作家,不能不提起威廉薩默塞特毛姆(1874-1965),他的小說《月亮和六便士》,在中國可謂家喻戶曉。1920年,毛姆來到中國,拜訪了特立獨行的,擁有13個博士學位,熟練掌握9門外語的東方大儒辜鴻銘。這是毛姆第一次也是唯一的一次中國之行,九十八年後的今天,我們重溫經典,感受大師文筆之風采。

毛姆,父親是律師,在英國駐法國大使館工作,幼年不幸,十歲前,父母相繼亡故,回國後寄寓叔叔家。由於身材矮小,口吃,受歧視,遂孤僻,敏感,內向,不幸的童年,使人性格尖銳。學醫五年,遂行醫,見識底層生活,有感觸,寫《藍貝斯的麗莎》,又寫幾部,不成功,小試牛刀,牛刀確實小,用毛姆自己的話來說,沒有一部能夠使泰晤士河起火。轉向戲劇創作,得大名,1908年,倫敦劇場上演四部劇,全是他的,紅極一時。後又轉向小說創作,1919年,《月亮和六便士》問世,以法畫家保羅高更為故事原型,寫天才的個性與世俗矛盾,寫物質與精神矛盾。

月亮象徵崇高的理想追求和美妙的精神境界,六便士這種小面額的硬幣代表著世俗的雞蟲得失。乍看上去,故事主角是查爾斯斯特里克蘭,實際上,主角是敘事者——我,通過對斯特里克蘭的回憶,夾敘夾議。

保羅高更(1848-1903),法國後印象派畫家三傑之一,此人對當代繪畫有著深遠影響。干過股票經紀人,有有體面的工作,穩定的收入,有美滿的家庭,有可愛的孩子,結果人到中年,卻辭職又離家,與家人斷絕關係,過苦行生活,致力於繪畫。高更優雅也粗魯,個性強烈,後來去了太平洋上的一個小島——塔希提島,生活創作,妙品迭出。小說中的斯特里克蘭,在這幾方面與高更是完全吻合,都是那種可以為天上的月亮神魂顛倒,而對腳下的六便士視而不見的角色。

我們這次選擇的譯本還是李繼宏先生翻譯的,之所以選擇李繼宏的譯本,除了流暢的譯筆之外,他還做了一萬多字的導讀和兩百多條注釋。

全書共分三部分,毛姆以第一人稱「我」展開描寫。第1章到第17章是第一部分,講「我」在英國與斯特里克蘭的粗淺交往;第18章到第44章是第二部分,講「我」在巴黎與斯特里克蘭的交往;第45章到第58章,講「我」在塔希提島聽到很多人對斯特里克蘭的回憶。

1、第一部分

在第一部分,更多的是寫斯特里克蘭的妻子,即斯太太,37歲,個子高,豐腴但不胖,皮膚黃,頭髮黑,喜歡和文人墨客交往,常搞家庭沙龍,並以此為樂,她是個出色的家庭主婦,是個值得敬佩的母親。而「我」喜歡去斯太太家的原因是,她能夠給人恰到好處的同情,家裡也乾淨優雅,女傭漂亮,食物也還可口。至於斯特里克蘭,他太太認為他是個庸俗的小市民,「我」與他不多的幾次交往,感覺他或許是個安分的良民,體貼的丈夫,慈祥的父親,誠實的經紀人,總之,他是個善良無趣的普通人。這是「我」對斯先生和他太太最初的印象,縱觀小說,這一招叫做欲揚先抑。

等到斯先生遠走巴黎,斯太太拜託「我」去巴黎找回他丈夫,斯先生的太太、連襟和大姨子都以為他是移情別戀,是和情人私奔了。結果,「我」在巴黎最破爛的小旅館找到他,問他關於情人的事,他說:「女人的頭腦真是太可憐了,愛情,她們就知道愛情,她們以為男人離開的唯一原因就是移情別戀。」又問他到底為什麼要離家出走,他說他想畫畫,將近兩年的時間裡,他每天晚上都上繪畫輔導班。他說自己必須畫畫,他控制不住自己。但他妻子對此居然一無所知,她回憶起來說,我原本以為他跟我在一起很幸福呢。「我」對他飽含熱情的聲音感動了,在英國的時候,他儀錶堂堂,但顯得非常不自在,此刻,他邋裡邋遢,蓬頭垢面,住在破爛的旅館裡,卻非常的自如寫意。

對斯特里克蘭的動機,「我」無法完全理解,只能這樣猜測:「我懷疑她的靈魂里是否深埋著某種創作本能,那種本能雖然受他的生活環境所抑制,卻像腫瘤在活體器官中膨脹那樣頑強地生長著,最終控制了他整個人,迫使他不由自主地採取行動。就好像布谷鳥把蛋產在其他鳥類的巢里,新生的小鳥破殼而出之後,就把它的養兄養弟擠出去,最後還會破壞那個收容它的鳥巢。」

以「我」的觀察,斯特里克蘭擁有盲信者的率真和佈道者的狂熱。他完全不在乎他人的看法。斯特里克蘭離家出走後,讓我轉告他太太,如果太太想離婚,他願意製造一切方便她的理由,但斯太太說,我不會給他自由。她的表現令「我」失望,「那時候我不像現在,總以為人性是很單純的,發現一個如此溫柔體貼的女子竟然如此陰險歹毒,我感到很難過。我尚未明白人性是多麼的複雜。現在我清楚地認識到,卑鄙和高尚、兇惡和仁慈,憎恨和愛戀是能夠並存於同一顆人類的心靈的。」

在整部小說里,斯特里克蘭接觸過四個女性,第一個是髮妻,他選擇了逃離;第二個是他剛到巴黎不久,一個妓女看上他,說不要錢就可以把她帶回家,斯特里克蘭讓人家見鬼去吧,他說,要搞女人我在倫敦搞就可以了,我來巴黎不是為了這個。這看上去,好像斯特里克蘭是絕情寡慾,乾脆沒有了性需求,但他後來在巴黎,偶爾也會去找妓女。

斯特羅夫,本身是畫家,但他認為斯特里克蘭才是當時最偉大的畫家,是不可多得的天才畫家,斯特里克蘭生病,他與妻子布蘭琪商量要帶他回來照顧,布蘭琪大怒,不允,斯特羅夫苦苦哀求,最後布蘭琪說,他來了,可能會有大悲劇發生,結果照顧了一段時間,布蘭琪愛上了斯特里克蘭,斯特羅夫出於愛妻子,敬天才的考慮,捨不得他們受苦,居然主動凈身出戶。

布蘭琪仕途讓斯特里克蘭陷入溫柔鄉,給他做好吃的,殊不知,他對吃穿和生活環境根本就無所謂,她害怕他寂寞,總是纏著他,但是「對斯特里克蘭來說,性慾佔據的位子非常小,它是毫不重要的,是十分討厭的,他的靈魂追求的是其他東西,他也有強烈的情慾,他的身體偶爾會被那種慾望控制,逼得他去盡情放縱一番,但他憎恨這種讓他失去自制力的本能。

未幾,布蘭琪發現自己可能失算了,這個男人和自己想像的不一樣,最後喝葯自殺,這是第三個女人。至於第四個,是斯特里克蘭到了塔希提島,與土著女孩愛塔的結合,愛塔愛他,有遺產,年輕,懂事,做飯,照顧孩子,從不主動打擾他,他說,她滿足了他對女人的全部要求。

這四個女人中,第二個妓女雖然只有幾句台詞就退場了,但是沒有她的陪襯,不足以坐實斯特里克蘭確實不是為了性離家出走。而第三個女人布蘭琪是他妻子的另一個側面,是溫柔版的,是仰慕他的,但在此驗證斯特里克蘭不會為了正常的家庭生活放棄藝術。第四個女人,沒有一般的家庭婦女對丈夫的期許,而這才是適合斯特里克蘭的婚姻,第一個妻子要靠他養家,而愛塔有祖產,可以養活他,髮妻的爹有名望,打心裡有點瞧不起他,而愛塔對他崇拜有餘,另外,倫敦是個痛仇濃烈的商業天地,而塔希提島有五顏六色的樹木,清澈的海水,永遠明凈的藍天和白雲,他生活的農莊,又遠離城區,在這裡,他是比土著還土著的人,非常的自由,安靜,他可以安心創作。

2、第二部分

在第二部分里,主要講畫家斯特羅夫對斯特里克蘭是如何的青眼有加,照顧優待,反之,斯特里克蘭對這種抬舉和優待又是毫不領情,甚至還「忘恩負義」的撬走人家老婆。斯特羅夫是個不知憎恨為何物的人,面對妻子的背叛,他說:「我愛她遠遠多過愛自己。我覺得如果你在談戀愛的時候還講自尊心,那原因只有一個,其實你最愛的是你自己。不管怎麼說,男人結婚之後出軌是很常見的事情,等他玩夠了,他就會回到他的妻子身邊,而他的妻子會接受他回家,大家都認為這種事情很正常。女人為什麼不能像男人這樣呢?」這短明顯帶有女權主義色彩的話,想必很受女性歡迎。但他說的確實有幾分道理。

其實斯特羅夫早就發現妻子愛上斯特里克蘭了,他比妻子還早知道。只是他害怕真相,他寧可承受妒忌的折磨,也不願體驗分別的痛苦。在第三十章里,「我」分析布蘭琪對斯特羅夫的感情,以及她和斯特里克蘭的愛情。想必會幫助很多女性看清或許連自己都不知道的隱秘角落。

布蘭琪對丈夫斯特羅夫的感情,是對愛護和關懷自己的回饋。「在世俗人眼裡,它是可取的,它是可取的,因為它會促使女孩嫁給想要她的男人,相信婚後能夠日久生情。那種感情的成分很複雜,包括衣食無憂帶來的滿足,家財殷實的驕傲,受人愛慕引起的愉悅,以及之子于歸造就的稱心,只有徒慕虛榮的女人才會認為這樣的感情也有高尚的價值。面對情慾的衝擊,這種感情是毫無抵禦之力的。」

布蘭琪一開始拒絕收留斯特里克蘭,並為此大怒,「與其說是她害怕斯特里克蘭,不如說她害怕她自己,因為斯特里克蘭讓她莫名其妙的感到心煩意亂。他的外表狂放而粗野,有著冷漠的眼睛和性感的嘴唇,身材既高大又強壯。」如果斯特里克蘭觸動了她的感情,那麼她要麼憎恨他,要麼熱愛他,此外,她別無選擇。確實,布蘭琪一開始非常憎恨斯特里克蘭。

布蘭琪死後很長時間,有一天,「我」見了斯特里克蘭,他說:「男人的靈魂漫步於宇宙最偏遠的角落,而她(布蘭琪)卻想將其囚禁在柴米油鹽之中。」他想要的就是除了像疾病偶爾爆發似的性慾外,讓他安靜的獨處。這一點在後來的塔希提島,在愛塔身上實現了。

斯特里克蘭如此渴望創作,有沒有像常人那樣汲汲於名利的想法呢?沒有,他創作但從不賣畫,至少不鑽營賣畫,只打零工為生,他住的地方很爛,穿的也很爛,吃的也是有上頓沒下頓,打工攢錢之攢到能支持他稍微創作就跑了,他在乎的是創作的過程,創作完了就完了。他送給斯特羅夫一幅畫,「我」問他為什麼要送呢?他說,我畫完了啊,它對我來說沒有任何用處。

常人可能很難理解斯特里克蘭的行為。「我」盯著他看,剎那間,「我彷彿看到了一個火熱而痛苦的靈魂,正在追逐著某種凡夫俗子無法理解的偉大目標。……我有種奇怪的感覺,這僅僅是個驅殼,我面對的是一個出竅的靈魂。」

第二部分對斯特里克蘭的總結性評價是:「我把他寫得那麼冷酷、自私、粗暴和下流,卻又說他是個偉大的理想主義者,但事實就是如此。……他是個可惡的人,但我還是認為他很偉大。」

3、第三部分

在第三部分里,主要講多年以後,我遊歷到塔希提島,這裡是斯特里克蘭浪跡多年後的歸宿,正是在這裡,他畫出了名聞遐邇的扛鼎之作。如果用世俗的話來說,那就是他在這裡找到了他的自我。「我」到塔希提島的時候,斯特里克蘭已經死了九年了。在這一部分里,是幾個與斯特里克蘭有過短暫交往的人對他的回憶,「我」是根據他們的回憶來寫的。

第一個人是尼克爾斯,這是「我」訪談的第一個對象,他是船長,怕老婆,個子矮,身材幹癟,西裝破舊,手很臟,短頭髮,灰白,一口爛牙,烏黑,眼睛小,但靈動,一看就是那種奸詐的流民。在對尼克爾斯船長描寫時,作者寫了這樣一段話:「八年前他有欠考慮的結了婚。仁慈的上帝指定世間某些男人必須過著單身生活,但他們有些人由於自身的原因,或者由於他們無法抗拒的外部因素,竟然違背了這種意願。世上再沒有比這種結了婚的單身漢更值得同情的人。尼克爾斯船長就是這種人。」這段話,表面看是在說尼克爾斯船長,實際上是毛姆內心世界的流露,他曾經結過婚,但其實他是同性戀,後來果真也離婚,並長期與同性愛人生活在一起。

尼克爾斯船長是斯特里克蘭從巴黎到塔希提島之前的見證人,另一個見證人是硬漢比爾,在巴黎最後的日子裡,斯特里克蘭,一如既往的慶坤潦倒,又毫不在意,無禮粗暴,活蹦的像只蛐蛐。他惹惱了硬漢比爾,兩人在紅燈區打架,比爾是個睚眥必報的小人,尼克爾斯建議斯特里克蘭遠走高飛,然後,他交了好運,免費坐船遠走塔希提島。

第三個人是科恩,猶太商人,法國人,個子矮小,眼睛和藹,笑容可親,捎帶手也做漁民。斯特里克蘭來到島上,第一份工作是科恩給的,當地農場如果沒有白人做監工,很難順利生產,而斯特里克蘭恰好是白人,就得到了這份工作,但他只待了幾個月,攢夠買顏料和畫布的錢,他就不敢了。後來,斯特里克蘭找科恩借錢,他看上去很久沒吃東西了,科恩可憐他就借錢給他,再後來,有天斯特里克蘭送給科恩一幅畫,說畫的是你的種植園,送給你。科恩當時對他的畫,根本沒概念,直接放在庫房裡,好幾年都沒人看一眼。直到有一天,他哥哥寫信問他,知不知道一個叫英國畫家,住在塔希提島上,他的畫很值錢,他才翻出來寄給哥哥,結果,那幅畫賣了三萬法郎。

第四個人是緹亞蕾,他是「我」所住的酒店的老闆娘。作者對她相貌的描寫太精彩了,我都捨不得簡寫,還是照搬如下:「她的手臂粗壯的像羊腿,乳房像兩顆巨大的捲心菜,她的寬臉滿是橫肉,你看到了會覺得粗俗不堪,她的下巴則是層層疊疊的。我不知道她到底有幾重下巴。它們很壯觀地落到她那寬廣的胸脯上。」她捲髮,黑色,眼睛年輕靈動,笑聲很有感染力,她最愛三樣東西——笑話、美酒、和俊男。

緹亞蕾的形象很糟糕,但心地很善良。「年紀和肥胖使他失去了戀愛的本領,但她對年輕人的戀情很有興趣。她認為男歡女愛是人的天性,而且總是樂於用她自己豐富的經驗來加以說明。」她經常照顧斯特里克蘭,讓他免費吃,免費住,他酒店裡有個年輕的女服務員愛塔,她撮合她嫁給無人照顧的斯特里克蘭。

第五個人是布魯諾船長,是緹亞蕾給「我」介紹的,說是他去過斯特里克蘭的家,與他很熟。布魯諾是法國人,中年,鬍子有點花白,皮膚黝黑,曬得,眼睛大,有神,衣服整潔。

他常來塔希提島做生意,每年三四次,他喜歡下棋,偶爾去斯特里克蘭家下棋。他說他永遠忘不了去斯特里克蘭家的情形,那裡就像個伊甸園,遠離塵囂,迷人,頭頂是萬里碧空,周圍是綠樹成蔭,萬紫千紅,空氣芬芳,涼爽,他不問世事,也被人遺忘,他住的房子搖搖欲墜,邋裡邋遢,他赤腳走路,身上只圍著一塊遮羞布。布魯諾問,在這裡,你不覺得無聊或者寂寞嗎?斯特里克蘭說,我親愛的朋友,你顯然不知道當藝術家是怎麼回事。最後,布魯諾出於同情買了他幾幅畫。

布魯諾說自己和斯特里克蘭有著共同追求的東西,那就是美。布魯諾曾在法國海軍服役,結婚後本計劃靠祖產過小日子,不小心破產後,遠走帕皮提島(與塔希提島相距不遠),兩人在這裡買了個小島,動手蓋房子,二十年過去了,荒島早已變成花園,他也變出了美。

布魯諾對自己的婚姻感到非常幸福,他說妻子是完美的朋友,完美的伴侶,完美的愛人,完美的母親。看來在婚姻中,一個人需要扮演不同的角色,才有可能讓婚姻靈動起來,而不至於日久凝固,坍塌崩落,對男性來說,又何嘗不是如此呢?

對於希特利客來在塔希提島的從容生活,「我並不認為他在這裡就變得沒那麼粗魯、自私或野蠻,但這裡的環境更加寬容。……他在這裡得到了他未曾指望他的同胞會給出的東西——同情。」這句話,毛姆應該也是有所指,對英國或者法國的所謂文明社會的諷刺。

第六個人是庫拉特,他也是法國人,身材高大,胖,大腹便便,眼睛明亮,膚色紅潤,頭髮花白,說話好聽,他是醫生,斯特里克蘭患麻風病的最後幾年,他是唯一接觸他的外人。

最後一次,他來到斯特里克蘭的住地,發現這裡簡直被荒蕪包裹,房子快要倒塌,斯特里克蘭在房間的牆壁上作畫,「那幅畫是令人悸動的,是性感而熱烈的,然而也散發著某種恐怖的意味,某種讓他感到害怕的氣息。唯有潛入人性深處,並已發現許多美麗又可怕的秘密的畫家,才能畫出這樣的作品。唯有已經見識過不能為凡人所知的神聖景象的畫家,才能畫出這樣的作品。畫中的意象是原始而可怕的,是非人的。這幅畫讓他聯想到傳說中的黑魔法。它既美不勝收,又低俗下流。」

但實際情形是,斯特里克蘭的眼睛已經瞎了差不多有一年,也就是說,這幅畫是他眼瞎了後畫的。最後,愛塔遵照斯特里克蘭的遺願,燒了那所房子。後來,「我」回到英國,見了斯特里克蘭的妻子,他知道丈夫已經是知名畫家,家裡的牆壁上掛著幾幅斯特里克蘭著名畫作的複製品。她的兩個孩子已經長大成人,兒子參軍,女兒出嫁,我說完斯特里克蘭在塔希提島上的事情後,兒子羅伯特故作深沉的說:「正所謂天網恢恢,疏而不漏。」父親沒有盡到養育之責,孩子有此情緒,似可理解。

我想,可能每個人內心深處大概都有一個斯特里克蘭吧。他代表著某種精神層面的訴求,又代表著某種脫離現實過程中的掙扎,大多數人可能只是在夢裡起義一番,天亮的時候,又乖乖的做起奴隸。人性是複雜的,好的小說,總是讓人咂摸不盡,回味無窮。為什麼只有愛塔適合斯特里克蘭?斯特里克蘭到底是可惡的魔,還是偉大的神?對於現世,我們究竟是抬頭奔向月亮,還是低頭搜撿六便士?

其實,毛姆在文章一開始就亮出自己的觀點:「藝術中,最有意思的莫過於藝術家惡人格。藝術家哪怕有上千個缺點,但只要有著特立獨行的個性,那就是可取的。……畫家的作品就是他的紀念碑。」斯特里克蘭,誠然有太多的缺點,站在世俗角度講,他沒有責任心,但對於一個藝術家來說,尤其是創作出偉大作品的藝術家,你能說什麼呢,他的人生就是藝術品。

對於物質和精神的博弈,毛姆也旗幟鮮明的拷問:「難道做自己最想做的事,生活在讓你感到舒服的環境里,讓你的內心得到安寧是糟踐自己嗎?難道成為年入上百萬英鎊的外科醫生,娶得如花美眷就算是成功嗎?我想這取決於你如何看待生活的意義,取決於你認為你應該對社會做出什麼貢獻,應該對自己有什麼要求。」(文/楊國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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