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必須離別,請一定好好說再見
文 | 羋十四
向過去說再見是一件你只能遵從而無法違抗的事——它是遲早的事,因為大家都在變啊。
像我這樣的人
2017閱文超級IP風雲盛典
毛不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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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搬過很多次家。起初年紀小,一切事宜都是爸媽在操心,我只是偶然發現,咦,那本我最喜歡的童話書不見了;咦,那個我最喜歡的洋娃娃找不到了;咦,那雙我最喜歡的紅皮鞋不知到哪裡去了……
我問媽媽,媽媽忙著收拾東西,隨口說「以後再給你買啊」。我沒有繼續問,我知道他們搬家很辛苦,也知道沒了就是沒了,新的也不是原來的了。
後來長大一些,再搬家的時候,我就把我的小東西們看得很緊。我捨不得它們啊。那塊石頭是我第一次去海灘找到的最漂亮的石頭;那些貼在牆上的海報我都小心翼翼地撕下來,卷好放在紙箱里;每本書都記到本子上,清點時發現少了哪本都心疼得要命。
爸媽只給我三個半人高的紙箱,他們看著我說:「不要的東西都扔了吧,帶走也沒用啊,這麼塊破石頭你放進去幹嗎?」
最後,他們妥協在我倔強的眼神里。
-02-
再長大一些,我發現他們說的是對的。那塊破石頭,自從搬到新住處之後,我再沒有瞧過它一眼;那些海報,等到下一次搬家的時候,我已經沒有力氣再去一張張撕下它們;我只能把空間留給我的書,那個時候它們佔據了整整兩個大紙箱。
最後一次搬家,我收拾起東西已經駕輕就熟,僅僅用了兩個小時就把住了兩年的房間里的東西打包完畢。
我甚至學會了笑著面對離別。我瀟洒地把三個紙箱留給搬家公司處理,一個人先去了新住處,對爸媽揮揮手說:「我先把我們家最值錢的東西搬走了。」
但是對待有些東西,我永遠學不會瀟洒。
-03-
搬過九次家,有四次是臨近的,有五次是遠距離的。
每年寒暑假回家,我都會抽時間回當年住過的社區看看街坊鄰居。開麵店的老婆婆看到我,都會讓我帶些面回去吃,我媽要付錢,她就說「這些又不是給你吃的,是給你女兒吃的,以後吃一次就少一次了。」
開饅頭店的大媽幽默地說「你來吃按照當年的價錢給就行」,十五年過去了,一屜饅頭的價錢已經從一元五毛錢漲價到了八元,但是有些東西好像真的沒有變。
某任房東常常盛情邀請我去他們家吃飯,然後開心地把我小時候調皮搗蛋的事情曆數一遍……
這些人在我的生命中留下了或深或淺的痕迹。如果我捨得,那麼不過是萍水相逢,緣起緣消,可我就是捨不得啊,儘管我捨不得的可能不是他們,而是他們陪伴我走過的那段屬於我的歲月。
可是,誰又能那麼理性,把那些溶解在歲月里的說不清道不明的因緣像提煉溶質一樣區分得那麼清楚呢?
-04-
上大學之後,很多朋友吐槽說與老朋友三觀不合。我也常常遇到這樣的情況,大家各奔東西,學習不同的專業,與原先的朋友好像都沒有共同話題了。
我的家鄉商業發達,中學時代好多朋友家裡從商,現在他們都開始慢慢接手家裡的生意。
聊起天來,我總覺得恍惚,記憶似乎還停留在他們羞澀地和我談論某個女生的年代,可是一眨眼,他們已經一副世故精明的成人模樣,分析事情的利弊,侃侃而談,而我好像還是一個與人爭論對錯的小孩子。
小學時玩得極好的女生,開始在朋友圈裡做代購,明明知道她不在日本,但她的微店上就寫著明晃晃的「店主在日本留學」……
可我還是捨不得他們。
-05-
年輕的時候,我們有充分的時間去把陌生人暖成知己,他們代表了我曾經最美麗的日子。等到年紀大了,你鮮少有機會選擇朋友,只能無奈地建立人脈。
彼時,你手中或許擁有了更多可供交換的資源,別人與你結交,你與別人結交,彼此都看不清對方手中的底牌。不是沒有真心,而是真心與真心之間,霧障重重,你就算想交心,人家也不一定稀罕。
前幾天我回老家辦理一些雜事,順道在杭州見了兩個朋友,一個是小學前桌,一個是中學學妹。我的時間挺趕,只得在換車的間隙與他倆分別見了一面。
細數之下才發現,與前桌的男生已經相識十二年,且十二年來從未斷絕聯繫;學妹還是通過QQ空間建立的聯繫,雖然見面時間少,但一來二去,聊了七八年,兩顆心也焐得熱熱的。
我心裡篤定,這倆人一定是我到了牙齒掉光、子孫滿堂,也能坐在一起對著彼此傻笑的朋友。
我很感謝他們,而且這種感謝隨著年歲漸長、閱曆日增而越加深厚。我知道自己本性偏向淡薄,與人交往總是隔著一道關卡,有時候臉上笑意滿滿,心裡卻始終格格不入,尤其在感情上,被動得要命,山不過來,我也絕不過去。
在我與他們的關係中,毫無疑問,是他們更為主動更為包容更為體貼。我是多麼感謝那些時間哪,那些一生之中最難得的時間,考試失利、感情失敗、事業困頓的時候對著對方傾訴發泄的時間,正是這些時間把路人變成了朋友。
年輕的時候真好啊,總有使不盡的力氣,一次次地把自己從頭到尾交代一遍,我家在哪裡,我爸爸做飯很好吃,我小學和中學在哪兒念的,我喜歡聽誰的專輯,我愛看誰的電影,我喜歡過什麼樣的男孩子,我去過哪些地方,我以後還想去哪些地方……你呢?
-06-
一個人的感情是有容量限制的,我總覺得,友情比愛情更講究緣分。有些人雖然一見如故,惺惺相惜,但是出現得太遲了,難以勻出多餘的精力去交代自己。越早相遇,越能掏心掏肺。
我從不認為「人脈」是一個虛偽可憎的詞,因為我們的感情是有限的,因為不是每一個人都值得真心相交。
你一定見過這樣的人,不過在某個場合見了一面,就掏出手機,熱情地想加你微信,加了也從來不打招呼,逢年過節也許能收到幾條群發的信息,有事情請你幫忙的時候,他又突然蹦出來,好像和你熟了三輩子。你對他的印象永遠只停留在他在哪家公司、似乎是做什麼的。
而只有年輕的時候,才有更多成為朋友的可能性。
「人脈」是最無奈最可惜最浪費的選擇——只要你想,人脈永遠會有。但是,朋友,可能錯過了就是錯過了。
我們總是容易與那些和我們三觀接近、志趣相投的人在一起,這是不可避免的吸引定律。向過去說再見是一件你只能遵從而無法違抗的事——它是遲早的事,因為大家都在變啊。
人生無不散之筵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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