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鄆城知縣時文彬是個好官嗎?為什麼言行大相徑庭

原標題:鄆城知縣時文彬是個好官嗎?為什麼言行大相徑庭


鄆城知縣時文彬是個好官嗎?為什麼言行大相徑庭


《水滸傳》里的官員,大多是奸臣的親戚門生,因而他們一個個都是些貪官污吏。但有一個人例外,這就是山東濟州鄆城縣知縣時文彬。第十四回是這樣寫的:「且說山東濟州鄆城縣新到任一個知縣,姓時,名文彬,此人為官清正,作事廉明,每懷惻隱之心,常有仁慈之念。爭天奪地,辯曲直而後施行;閑毆相爭,分輕重方才決斷。閑暇時撫琴會客,忙迫里飛筆判詞。名為縣之宰官,實為百姓父母。」


(時文彬 圖片來源於百度圖片)


這段文字可以分出這樣幾個事項:一、他是一個新任知縣;二、斷案子比較認真,掌握分寸;三閑暇的時間會會客。結論:清官好官。如果進一步解讀,還能折射出更多的內容。這是個新任知縣,梁山泊強盜佔山為王不是他的責任。封建社會,知縣是一個縣的第一責任人,也是唯一責任人,他的治下是「夜不閉戶路不拾遺」還是「盜賊猖獗」,都是知縣治理的結果。不過,時知縣是「新任」,責任解除,「好官」的說法成立。封建社會的縣官,只有兩件事情,安排好賦役和斷案子。只說這斷案子,任何時候,殺人放火嘯聚山林總是少數,大量的案件還是民間糾紛,就是經濟糾葛打架鬥毆之類,而這些案件往往難以分辨是非曲直,所謂「清官難斷家務事」是也。很多縣官遇到這類案件,要麼扔在一旁不管,要麼胡亂判決,久而久之,就會形成民怨,影響社會風氣。而時文彬不這樣,他不但管,而且還分辨清楚。舊時官員,縣官雖然歸朝廷直接任命,但政績考核依據上級官員對他的評價,這就出現了向上送禮行賄跑門子要官之類的官場腐敗行為。時文彬不這樣,他大多數時間在忙公務,偶爾有點兒閑暇,也是彈彈琴,會會客,巴結上司,跑官買官之類的事情找不到他。出現了強盜不是他的責任,老百姓的事情時時刻刻放在心上,不受賄也不行賄,這樣的官能不是好官嗎?


可是,事情真是這樣的嗎?

我們拿兩件來看看時文彬這個官究竟是怎樣的。


一、時文彬是怎樣管理鄆城縣衙門裡官員的 首先出場的是兩個都頭,朱仝和雷橫。為了防止這兩個人偷懶應付,時知縣讓兩人巡邏到東溪村,因為那兒山上有一株獨一無二的大紅葉樹。看起來,這個知縣管理隊伍非常注重細節,可是仔細想想,只要這個巡邏隊伍走到那兒就萬事大吉了嗎?維護社會治安,坐在衙門裡不出門當然不行,關鍵還是要看效果。問題恰恰出在,他的這兩個都頭,認認真真地執行了他的指示,都到了東溪村;隨心所欲地履行著自己的職責,對於靈官殿中的那個大漢劉唐說抓就抓,說放就放。


劉唐是雷橫捉拿的,先說雷橫。他到靈官殿里看見劉唐睡在供桌上,也不問個青紅皂白,第一反應就是「知縣相公忒神明」,這兒果然是個賊,於是,一不用問二不用審,直接就把人定為賊,一個縣裡有了這樣的一個都頭,這個縣裡想保持社會穩定都難。假如這個人不是劉唐,不是為了生辰綱,只是一個一般遊手好閒的賴漢,一個吹捧知縣神明的人,難道不會被認為是辦事幹練的人才嗎?接下來的事情更糟糕,你既然認為這個人有問題,應該是趕緊押回去審問才是。但是雷橫卻不,他帶著二三十個人到晁蓋莊子上去「歇息」,而晁蓋很自然地讓莊客安排酒食管待。看起來,這雷橫利用職務之便「吃拿卡要」已經是習以為常。正所謂是「拿了人家的手短,吃了人家的嘴短」,在離開晁蓋家門時,劉唐叫了一聲「阿舅」,晁蓋一認可,雷橫馬上就放了劉唐。這個時候,法律的程序,知縣的「神明」都比不上一頓飯!不用說,雷橫肯定知道,不管這個人是晁蓋的真外甥還是假外甥,好處是少不了他的,果然,就是這麼一趟例行的巡邏,就賺了十兩銀子。


晁蓋對雷橫是這般大方,卻不及和朱仝好。生辰綱事發,時文彬安排縣尉及朱仝、雷橫捉拿晁蓋,可能這個縣尉經驗武藝都不行,只好聽從朱仝的,朱仝就這樣放了晁蓋。這件事情雷橫心裡明白,「朱仝和晁蓋最好,多敢是放了他去」,安排如此周密的抓捕計劃失敗,這個時文彬既沒有問一個去向,也沒有追究責任,甚至都沒有問一個為什麼,這樣的官長能夠帶出一支什麼樣的幹部隊伍?後來宋江遇到了官司,一應事體都是朱仝在打點,可見這個朱仝枉法弄權要比雷橫嚴重得多。


再說這個宋江,他竟敢來回花費上一個時辰的時間給晁蓋送信讓其逃跑,讓上級來人等候這麼長的時間,這個時文彬為什麼不問一聲何觀察什麼時候到的?宋江在山東河北一帶是聞名的及時雨,花錢像下雨一樣,時文彬應該是早就聽說過。作為一個知縣,到任後也該知道宋家究竟有多少土地,宋江掙多少俸祿,這種花錢如下雨的狀況,宋江的經濟來源能夠支撐嗎?

還有一個張文遠,平日里常去「三瓦兩舍」也就罷了,勾引宋江的小妾這種事情為什麼會在眼皮子底下發生?這事情,發生在民間這個縣太爺要管,發生在衙門僚屬當中更應該管,因為這問題,既關係「風化」,又關乎律令。這件事情,鄆城縣城裡的人都知道,只不過是瞞著宋江一個人而已。其實,宋江也是隱隱約約知道一些,只不過大家沒有說破,他也沒有說破。


如果說,以上事情時文彬都不知道,那這個官也實在是太昏了,除了自己覺得有點兒小聰明,幾乎和聾子瞎子差不多。


對於以上人員,時文彬可以處理他們嗎?答案是肯定的。武松打死了景陽岡上的老虎,陽谷縣知縣當場就參武松做了都頭,也就是朱仝、雷橫一樣的職務。雷橫打了知縣相好的父親,知縣馬上就能把他帶枷示眾,不需要任何請示呈報。觀察何濤因為偵破生辰綱一案不力,州尹先把他臉上刺上金印,讓他成為「准罪犯」。這些事情都表明,知縣對於都頭、押司這些人具有絕對的權力。說你行,不要什麼由頭你就可以當官,說你不行,隨便找個由頭就可以把你變成「罪犯」。至於撤職,恐怕還得要「謝恩」才行。


在這個烏煙瘴氣的鄆城縣官場,時文彬在僚屬管理上不作為,這樣的官能好到哪裡去?硬要把他向好官上靠,最多也就是「潔身自好」而已。


二、時文彬是怎樣斷案子的。 時文彬斷過一件案子,宋江殺妾案。時文彬是怎麼審理判決的呢?

宋江殺了閻婆惜,因為唐牛兒的摻合,宋江走了。閻婆只好扯住唐牛兒來到縣衙。大堂上,閻婆分明告的是宋江,唐牛兒也把事情說得很清楚,可是這個時文彬開口就說:「胡說!宋江是個君子誠實的人,如何肯造次殺人?這人命之事,必然在你身上!」定下了這個調子,然後再派人去勘驗現場。因為張文遠的原因,這件事情還是落實在宋江名下。可是,這個時文彬,「卻和宋江最好,有心要出脫他,只把唐牛兒來再三推問。」唐牛兒說了並不知道前面的事情,時文彬卻說:「你這廝如何隔夜去他家尋鬧?一定你有干涉!」當唐牛兒說只是為了去討碗酒喝,他馬上就說:「胡說!打這廝!」可是,不管他怎麼打,唐牛兒前後說的都一樣。更可恨的是,時文彬「明知他不知情,一心要救宋江,只把他來勘問。」由於殺人兇器刀子是宋江的,張文遠又是懂得辦案的內行,在他的再三督促之下,時文彬「遮掩不住」這才差人到宋江的住處捉拿。宋江逃走了,當張文遠要時知縣到他老家去捉拿時,這個時文彬「本不肯行移,只要朦朧做在唐牛兒身上」。由於這文案是張文遠管著,他唆使閻婆不停地上告,時文彬這才不得已派人去了一趟宋家莊。宋江是一個殺人嫌疑犯,又經常的使槍弄棒,去抓捕這樣一個人,時知縣只派了「三兩個做公的」。當公人拿了一張宋江的「出籍」文書回來,時文彬如獲至寶,馬上就要作為一個「積壓」案件處理,發一張「海捕文書」了事。張文遠不行,閻婆子要到州里去告,這個時文彬才派了朱仝和雷橫去宋家莊捉人。不用說,派去的這兩個人還不如前面派去的那「三兩個做公的」。最終,這案子還是只發了一個通緝令了事。整個案子,就苦了唐牛兒一個人,他被「問做成個『故縱凶身在逃』,脊杖二十,刺配五百里外。」一件殺人案,就這樣被弄成了糊塗案。一個無緣無故的唐牛兒,倒被弄成了冤案。


當看完了這個案子再回頭看對時文彬的介紹,什麼「辯曲直,分輕重」則完全是一派胡言。也許這事情放在兩個一樣的百姓身上他辯過一回「曲直」,可到了宋江這兒,這曲直根本就不用辨。


那麼,這樣一個絲毫不明的糊塗官,為什麼能夠被作者當成是好官呢?主要原因有兩個方面。


一、社會的等級觀念 封建社會是一個等級社會,這種等級的觀念深植於每一個人的頭腦當中,哪怕是敢犯上的人,一旦以他自己為坐標來衡量人,馬上也會有一個貴賤的標尺在他的心裡。比如說那個林沖,高衙內侮辱他的娘子,這對於男人來說是何等大事,他因此而拔拳相向,可是當他見那人是高俅的乾兒子時,立刻就放下了手。可是,在上梁山前,當柴進的莊客不願意回給他酒吃的時候,他卻說人家「好無道理」,把五六個人全部打走,快活地吃人家的酒。為什麼會是這樣?只因為這些人都是些小人(這廝們)。難道是林沖的性格有變化了嗎?肯定不是。當他舉起拳頭來,那就是要打人的,只不過當他看到這個人是個上等社會的人,哪怕他的人格是極度的齷蹉,他的拳頭也落不下來了。而柴進的這些莊客們,是些下等人,就應該勻一些酒給他吃。我要了你們還不給,這不是找揍嗎?同樣的道理,在時文彬眼裡,宋江是個「君子」,不可能「造次殺人」,這殺人的勾當,只能是唐牛兒這種人才幹得出來。這就是一種思想觀念不自覺的流露,骨子裡的東西,掩飾不了。等到確定這人是宋江所殺,時文彬仍然是將唐牛兒百般拷問,無奈唐牛兒編造不出一個合適的殺人情節,這殺人兇手就無法按到他的頭上。這時候的時知縣就三番五次地想法給宋江開脫,不派人緝拿兇手,導致宋江能夠輕易脫逃。這樣一樁案子,為什麼鄆城縣衙門一應人員都不認為宋江這人可惡(這時候所有人都不知道宋江是因為梁山事殺的閻婆惜)?時文彬把簡單案子辦成懸案冤案,而作者還要把這樣的人說成是好官呢?根本原因,就是閻婆惜和宋江地位不對等。閻婆惜是個出入妓院賣唱的,是比奴婢還要下一等的人,她又是被宋江買來的,這樣的人,即便是宋江毫無道理殺了他,也不足道。因為宋江買了她,已經把她從下賤的娼妓變成了「如夫人」,可是她還背著宋江偷漢子,這樣的人,理應該死!張文遠極力為她說話,並不是為了什麼道義,只因為兩個人的姦情。正因為如此,張文遠的所作所為反而「不合時宜」,所以才受不了周圍的壓力放棄了追究宋江的罪行。假如他還要不識時務地追究下去,他一定會身手異處,不用等到宋江造反以後,也不用梁山人下來,朱仝雷橫唐牛兒之類的人都會讓他死。

在這樣的社會氛圍當中,時文彬把宋江捉住才不是一個好官,因為他可能和後任知縣一樣,為了一個「婊子」而利用刑罰,或者他就是一個潛在的張文遠。這是當事人的觀念,也是整個封建社會文人的觀念。「萬般皆下品,唯有讀書高」,《水滸傳》作者處於亂世,靠讀書當不了官,但這種自視「上品」的觀念卻和秀才、舉人、進士的讀書人絲毫沒有兩樣。換句話說,作者即便是當時的鄆城知縣,他也不會去維護一個「婊子」這種下下等人。


二、民眾的清官情結 封建社會,官員幾乎個個貪賄,「十年清知府,十萬雪花銀」反映的就是這種狀況。偶爾出一個不貪的官兒,這個人就會被捧到天上去,就像後世的海瑞。明朝的張居正,他對大明王朝以及中國歷史的貢獻非常大,假如你要是說,大明王朝有沒有海瑞無關緊要,沒有張居正則會完全不一樣,我還是勸您,準備好挨板磚。還有那個羅鍋劉墉,就因為他參加過審理巨貪和珅,就成了完人。其實,是皇帝要劉墉審理和珅,是皇帝要殺和珅,換了誰審理都一樣。但民眾不這樣認為,在他們看來,敢審理貪官的一定是清官,貪官敢審理貪官嗎?所以,劉墉審理的是天下最大的貪官,他就應該是天下最大的清官。在一般人的意識當中,這個官員作為不作為不重要,只要清廉就是好官。這就是如今有些貪官也大講特講清正廉潔的原因所在。是不是好官,不貪或者比他人貪得輕一點,貪得含蓄一點,這是過去那個社會的唯一標準。在這種標準之下,一個有著天下第一大盜賊梁山的縣裡,不影響知縣是個好官;有一個污濁不堪的官場不影響知縣是個好官,把易案辦成懸案冤案也不影響時文彬是個好官。


這是一種民眾情結,這是作者迎合民眾心理,個人也同時具有的情結。有了這種情結,誰說時文彬不是一個好官,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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