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大爺」躺賺「7萬5,有些事還得服老藝術家
腦洞時間︱虛構故事︱如有雷同︱純屬巧合
1
終於判了!
葛大爺從沙發上蹦起來,伸了個懶腰,同時臉上露出久違的微笑。身邊的人已經好久沒見他笑過了,自從被英皇挖走之後,他臉上一直陰雲密布。
有一件事情到現在葛大爺都沒有弄明白,為啥他姓馮的說割袍便割袍,說好的好諳達一輩子,咋翻臉比翻書還快?
多少次,他都在夢中一遍遍呼喊馮諳達的名字,怎奈對方每次都是頭都不回的走開,著急之下,他只能狠拍本就光光的腦袋。
2
沒有了馮諳達的加持,事業下滑的速度就如同滑雪一般,以前好電影好本子自己接不接全憑心情,但現在呢?別說沒有挑的機會了,就連部像樣點的電影都接不到了。
這種境況一晃幾年,葛大爺心理苦啊。
但終歸說起來葛大爺也輝煌過,頭上也頂著人民藝術家的稱號。更何況拍電影的人從骨子裡便看不起那些拍電視劇的,在他們心中電影是藝術,而電視劇是那些沒演技沒品位的人才去拍的東西。葛大爺自然也是要面子的,再沒活兒也得挺著,拍電視劇?丟不起這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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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活著累,而經歷了事業大起大落的男人,活著便更累。
正當葛大爺為生計發愁艱難的活著的時候,發生了一件事兒,而就是這件事令他眼前一亮。
原來一個搞旅遊的公司在微博上用了自己當年的一張劇照,而且還是被用作商業用途。不經我葛大爺同意就敢拿我的劇照出來撈金賺錢,畢竟老子也不是法盲更不是文盲,你們這麼搞是侵權啊,這還得了?
這張劇照後來被網友稱作葛優癱,可以說對於這張劇照,葛大爺是非常引以為傲,這是網友對自己的肯定,若干年後自己也可以拿這劇照跟晚輩們吹吹牛,雖然大爺我後來落魄了,但當年你大爺在演藝圈也算是號人物,你看這個動作就是以我的名字命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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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見自家米缸已然見底,再看了一眼微博,葛大爺計從心生,一條一石二鳥之計湧上心頭。
首先,我得維權,即便我落魄了,但也不能任由你們胡搞,畢竟咱也是拿過多個影帝的人,此時此刻不知道有多少個人在盯著自己對這件事作何反應,尤其是那些曾在各個電影節上被自己斬於馬下的人,這會兒一定在等著看自己的笑話。
人爭一口氣佛受一炷香,這面子,我葛大爺還是要的。再有,人總不能等著被餓死,米缸空了,是時候出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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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言說,秦檜還有三個好朋友,更何況葛大爺堂堂影帝了,恰巧他的一個朋友就是律師。
說出目的之後,朋友勒了勒褲腰帶說這事兒乾的過,但是他有一個條件,那就是官司贏了他要一斗米做回報,葛大爺聽後想都沒想就答應了,律師朋友感動的眼淚都流出來了,關鍵時候還是你這個光頭仗義啊。
葛大爺急忙安慰道兄弟莫哭,有哥哥一口吃的就少不了,律師聽聞眼淚更止不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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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旅遊的沒經葛大爺同意便拿葛大爺照片在微博上做營銷,這是百分百的侵權行為沒啥說的,所以看勢頭不對,對方第一時間刪除了相關微博還在微博主動道歉,但這些,葛大爺都不接受。
這讓人想起了偉大思想家道明寺說過的一句話:道歉有用的話還要警察做什麼?早知道事情會這樣,為啥還要侵權用別人的照片做營銷?這麼簡單的道理,不懂?
結果出來,搞旅遊的輸了官司,並被要求在微博上再次誠懇的道歉,還要賠償葛大爺7.5萬元,以獲取葛大爺原諒。
對於這一結果,搞旅遊的自然無法接受,於是提起上訴,法院則在考量之後駁回了上訴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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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大爺在自己肖像權受到侵犯將對方告上法庭的做法自然應該得到支持,生活中我們經常遇到這樣的事情,礙於各種原因,我們都對這種侵權行為不予追究,但不得不說這種行為是錯誤的,一方面我們沒能保護我們的個人權益,另一方面變相的縱容了對方。
葛大爺的做法很給力,說白了人家不差這7萬5,一張劇照換回來這點錢也等於是」躺賺「,道歉則更像是一種形式,但人家爭得就是一個理兒,你侵犯了我的權益我就得讓你付出相應代價。
法制社會由不得你胡來,更由不得你踐踏法律,任何人都應該懂得自律。希望各位能在葛大爺維權事件中得到啟示,千萬不能再做「悶死的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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