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方要求判朴槿惠30年徒刑 秒看朴槿惠案歷史進程
當地時間2月27日下午2點10分,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刑事22部在該法院第417號法庭進行了朴槿惠「國政壟斷案」的結審公判。
檢方在提交量刑依據及建議環節提出:
朴槿惠濫用職權並妨礙及強行要求其他部門的權利——2015年10月~2016年1月,共謀崔順實等人,強制要求韓國全國經濟人聯合會(下屬18個公司)向MIR.K財團提供774億韓元。受賄——2014年9月~2016年7月,承諾從三星集團副會長處以鄭維羅(崔順實之女)購買馬匹名義等名義,收受77.9735億韓元等18項犯罪嫌疑。
同時,朴槿惠通過權力將國民的國民年金用到了幫助財閥(指三星)經營權繼承問題上,而且私有化國民和憲法賦予的權利壟斷了國政,大大損壞了大韓民國憲法價值。而朴槿惠本人並未承認自己的錯誤,而是始終否認了所有的嫌疑,並多次通過輿論表示這是政治陷害。
故要求法院判處朴槿惠有期徒刑30年,並處罰金1185億韓元。
涉嫌18項罪名的朴槿惠由於拒絕出庭,故由國選律師團作最後陳述。韓國法律賦予被告人的本人陳述也因朴槿惠拒絕出庭而被取消。目前庭審已經進入國選律師最後陳述階段。國選律師陳述完畢後,法庭將公布一審宣判時間。
朴槿惠「國政壟斷案」時間軸(相關證人133名,耗時317天)
2016年10月24日 韓國電視台報道崔順實介入國政運營的新聞並公開崔順實使用過的平板電腦內容;
10月25日 時任總統朴槿惠向國民道歉;
10月27日 韓國檢方設立崔順實調查專項小組(部門);
11月3日 檢方羈押崔順實;
11月4日 朴槿惠再次向外界發表官方立場,同意檢方的調查;
12月3日 韓國國會發起彈劾朴槿惠案;
12月9日 韓國國會通過彈劾朴槿惠案;
2017年3月10日 韓國憲法法院通過彈劾朴槿惠案;
3月21日 朴槿惠作為嫌疑人接受首爾中央地方檢察院的調查;
3月31日 檢方羈押朴槿惠;
4月17日 檢方向首爾中央地方法院起訴朴槿惠;
5月2日 法院決定朴槿惠案首次開庭日期;
5月23日 朴槿惠案第一次開庭;
10月13日 法院決定延長對朴槿惠的羈押期限;
10月16日 朴槿惠律師團隊集體辭職;
10月25日 法院為朴槿惠指定5名國選律師;
11月28日 法院決定(被告人)缺席庭審該案;
2018年2月27日 檢方向法院提出量刑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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