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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扣扣殺人案中「法治倒車」輿論觀點分析

2月15日是中國農曆大年三十,當天中午陝西漢中市南鄭區新集鎮三門村35歲的退伍兵張扣扣,持刀將鄰居王自新及其兩個兒子王校軍、王正軍殺害後逃走並於兩日後投案自首。兇案發生後,張扣扣母親汪秀萍於1996年在一次衝突中被死者之一王正軍傷害致死的往事在網路上不斷被提及。

這起發生在農曆大年三十的殺人案在輿論中很快引發了三種不同的觀點:

第一種認為當年司法機關對張扣扣母親被害案兇手的判決與執行可能存在漏洞;

第二種認為這種惡性復仇案件社會危害性極大,如果輕判會給社會造成「道德殺人者可輕易脫罪」的強烈心理暗示;

第三種輿論卻將這起惡性事件抽去事實和法律的根基,將背負三條人命的張扣扣打造成一個「為母復仇不傷婦孺」的悲情俠客。

張扣扣殺人案引發的輿論爭議幾乎貫穿了整個春節,作為一起公眾關注較大的惡性事件,如果不全程參與審理閱讀案卷,僅憑目前媒體報道甚至部分媒體對案件相關細節的報道還互相衝突的情況下,網路圍觀群眾對案件全貌或許很難窺見一斑。本文根據截至2月26日上午10時的網路公開信息,僅討論張扣扣案發後輿論場上出現的三個輿情注意點,不涉及案情的技術層面探討。

一、案發初期輿論中「快意恩仇」的群體情緒曾一度很強烈

有媒體稱,一起脈絡清晰、事實確鑿的兇殺,如果能夠讓輿論為之久久停留,那麼它一定是附著了若干關聯信息,撐起了連鎖想像空間。而我們從輿論反響觀察,張扣扣案恰好具備了若干讓輿論久久停留的關聯因素。張扣扣殺人案案發初期輿論中「快意恩仇」情緒一度蔓延,除去看熱鬧不嫌事大的圍觀起鬨心態,以及部分代入感強烈的人群(如同樣有過忍氣吞聲經歷)可能經由張扣扣案而在心理上收穫一種「酣暢淋漓的報復快感」外, 我們認為還與以下兩個因素有關:

(一)大劑量的「未經證實」和「腦補」信息附著在單薄的新聞報道上

事件初期,除了張扣扣與被害人的信息,更多案件細節並沒有官方或官媒的佐證。在這種情況下,一些網民就很容易採信某些「先入為主」的自媒體和媒體信息,並由此提前預設個人立場。但值得注意的是,這些在案發初期並未經權威證實的各路媒體消息甚至有不少相互抵牾之處,而一些擅長蹭流量的自媒體更是為了提高點擊率刻意渲染事件、自行「腦補」加戲,甚至唱起私力救濟的過時老調煽動「以暴制暴」。比如事件初期知名自媒體「六神磊磊讀金庸」文章以《白日不到處,青春恰自來》為題表達了其對該案「法治帶不來正義,我自己來主張正義」的觀點;號稱「國際政法研究院院長陳中華」的網友更是在微博上發表「張扣扣在殺母兇手得不到法律制裁的情況下殺了兇手,是符合天理國法人情的,司法機關應當儘快釋放張扣扣,才能震懾那些有錢有權有勢的犯罪分子」的荒悖言論。

(二)張扣扣案中快意恩仇情緒一度蔓延或還與部分網民對司法權威公信的懷疑,以及此前相關熱點事件的鋪墊有關

目前網路輿論中,就有不少聲音將張扣扣案與2017年的「於歡案」(辱母殺人案)相提並論,媒體也稱,母親受辱甚至慘遭不幸,最能夠激發起人們心底深處的憤懣,從這個意義上講輿論關注張扣扣案,同去年山東於歡案的邏輯如出一轍。而引發張扣扣殺人案重要起因的22年前其母汪秀萍被害案的司法判決,目前在網路上也遭到不少網民質疑其對兇手王正軍可能存在量刑過輕、服刑時間短等司法漏洞。

在這幾種情況的綜合作用下,事件初期大劑量的網路輿論同情、支持張扣扣,這類輿論甚至將張扣扣演繹成為母報仇的孝子,給其帶上所謂「報名參軍是為忠,為母報仇是為孝,不殺無辜是為仁,投案自首是為義」的俠客帽子。

這種將背負三條人命的殺人者渲染為英雄俠者以及煽動以暴制暴私立救濟的輿論情緒很快引發了媒體和學者的擔憂。他們認為,雖然這起個案的真相還有待司法機關的全面調查和權威披露,但是公然讚揚復仇宣揚暴力在法制社會是絕對不允許的。如《法制日報》稱有人煽動「以暴制暴」是開法治倒車,《新京報》斥「點贊」殺人嫌犯張扣扣的自媒體是「混淆是非」,專家也稱「贊殺人者為『英雄』,只會將社會法制水平後退,從而剝奪每個人的安全感」。

二、媒體間部分細節報道相互矛盾:哪個是真相?哪個是謠言?

目前網路上關於該案件的權威信息我們認為大致只有兩類:一類是當地公安部門、宣傳部門,及其上級主管部門和其它官媒對於該案件的通報;另一類則是1996年關於張扣扣母親被害案的司法判決書,以及張扣扣父親保存的2001年刑事附帶民事狀。而至於目前網路傳播較廣的一些針對該案件的「細節」和「起底」報道,仔細分析會發現,部分媒體之間的報道會存在衝突,甚至個別媒體對於該事件的個別報道已被證實是虛假消息。以兩個較為明顯的媒體衝突報道為例:

一是「陝西高院委託漢中中院對張扣扣母親死亡案再合議」的媒體報道被證實為虛假消息。2月21日有知名媒體以《漢中「2.15」殺人案續:官方通報稱嫌疑人對母親被殺懷恨在心,陝西高院已委託漢中中院合議庭對當年案件再次合議》為題,稱陝西高院委託漢中中院對張扣扣母親死亡案再合議。但2月23日上午,中央政法委、中央綜治委官方新聞網站微博@中國長安網發布闢謠微博,稱該知名媒體關於張扣扣母親案再合議的消息不實,請大家不信謠不傳謠。目前該知名媒體也已經刪除了此前報道的微博文章。

二是媒體間對「誰是殺死張扣扣母親的兇手」的報道存在相互矛盾之處。這種簡單的事實認定,1996年的判決書本是最權威的證明,但由於眾所周知的原因,有時司法判決書並不能起到一錘定音的作用。目前該案由於缺少較為權威的官方細節通報和官媒細節報道,導致不同版本的媒體自采消息出現了相互衝突甚至真假難分的狀況。如「大白新聞」採訪張扣扣的姐姐稱,打死張扣扣母親汪秀萍的兇手是王家老二王富軍,但王家卻讓未成年的老三王正軍頂罪;「每日人物」報道則以一份保存完整並署名張福如(張扣扣父親)的2001年的刑事附帶民事狀為依據,稱當年張扣扣家已明確指老三王正軍為「致死人命的兇手」;而「界面新聞」採訪曾目睹汪秀萍被害的同村知情人稱,當年是張扣扣母親汪秀萍挑釁在先,才被老三王正軍用路邊柴禾堆撿的木棒反打在太陽穴上搶救無效死亡。對於目前這種媒體因採訪對象不同而導致信息互相矛盾的情況,有律師就表示「網上有些信息不見得是真實的」。

三、輿論爭議期相關敏感措辭易引發次生輿情

張扣扣案目前處於輿論爭議期,網路聲音更是紛繁複雜,此時官方和媒體任何一個稍微帶有傾向性的措辭和用語都可能挑動部分網民群體的神經,從而引發次生輿情。從輿情反響看,張扣扣案中有兩個次生小輿情的起因都是因官方和媒體使用了「網民認為有傾向性的用語」。

首先是部分網民質疑官方通報中「無正當職業」的用語。當地公安部門2月15日的案件通報中,稱「張某某,男,現年35歲,無正當職業,有重大嫌疑,現在逃」。其中關於張扣扣的「無正當職業」用語引發部分網民爭議。網民稱,「無正當職業就容易走上犯罪道路,官方是想埋下這個伏筆誤導群眾吧?」「『無正當職業』本身就是刻意劃分階層身份」「按這個農民和打工者均屬『無正當職業』的標準,中國有多少億人口無正當職業?」。網民認為,如果用「無固定職業」這個中性用詞可能就不會引發爭議了。

二是部分網民質疑自媒體報道使用「國家職工」的用語。自媒體「漢中視點」於2月15日發布的《新集鎮王坪村2.15兇殺案基本情況》,稱死者之一、南鄭區紅寺湖管委會主任王校軍是「國家職工」。這份足以以假亂真的通報雖非官方通報也非官媒發布,但還是引發了不少媒體和網民的轉載議論。網民表示,「國家職工,這好像是新發明的一個辭彙」「『國家職工』和『無正當職業』確實橫著一條措辭不適的鴻溝 」。

(圖片來源於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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