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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志軍:仰韶文化時期農耕生產的發展和農業社會的建立——魚化寨遺址浮選結果的分析

原標題:趙志軍:仰韶文化時期農耕生產的發展和農業社會的建立——魚化寨遺址浮選結果的分析


摘要:根據魚化寨遺址浮選結果分析,仰韶文化的農耕生產是以種植粟和黍兩種小米為特點,屬於典型北方旱作農業傳統。在仰韶文化早期,農耕生產尚未完全取代採集狩獵,通過採集獲得的野生植物仍然是重要食物資源。隨著技術和社會的發展,農耕生產比重逐漸增強,採集活動作用逐漸降低。到仰韶文化晚期甚至可能在廟底溝時期,通過採集野生植物獲取食物資源的必要性已經微不足道,農業生產終於取代採集狩獵成為仰韶文化的經濟主體,以仰韶文化為代表的中國北方地區正式進入以農業生產為主導經濟的社會發展階段。


魚化寨遺址位於陝西省西安市內西南部的魚化寨街道,地處皂河西岸的二級台地上,是一處仰韶文化時期村落遺址。2002~2005年西安市文物考古研究所對該遺址進行了發掘,出土了豐富的遺迹遺物。其中包括內外兩重環壕、百餘座房址、250餘個灰坑、一座窯址、10餘座土坑墓、120餘個瓮棺葬等遺迹現象,以及大量的陶器、石器、骨器等遺物。魚化寨遺址文化堆積以仰韶文化早期和仰韶文化晚期遺存為主,仰韶文化中期(廟底溝類型)遺存較少。根據地層關係和器物類型分析,魚化寨遺址的仰韶文化早期遺存又可再細分北首嶺期、半坡期和史家期三個階段,絕對年代在距今7000~6000年間,年代跨度約一千年。魚化寨遺址的仰韶文化晚期遺存的絕對年代在距今5500~5000年間,年代跨度約五百年。


一、浮選及結果


浮選工作伴隨考古發掘在魚化寨遺址展開,先後採集並浮選土樣103份。其中屬於北首嶺期的土樣19份,半坡期的28份,史家期的41份,仰韶文化晚期的15份。土樣採集的遺迹單位包括灰坑、灰溝、房址、灶坑等。浮選出土的炭化植物遺存分為炭化木屑、堅果殼殘塊以及植物種子等三類。

魚化寨遺址浮選樣品所含的炭化木屑十分細碎。利用分樣篩將每份樣品出土的大於1毫米的炭化木屑篩分出來稱重,103份浮選樣品所含炭化木屑的總重是120克,按照每份樣品10升土量進行等量換算,魚化寨遺址浮選樣品中的炭化木屑的平均含量是1.16克/10升。


魚化寨遺址浮選出土了許多大小不等的堅果殼殘塊,總計242塊,其中有84塊具備鑒定特徵,被鑒定為菱角(Trapa spp.)殼殘塊。這些菱角遺存均出土於仰韶文化早期樣品中,30塊出土於北首嶺期樣品,54塊出自半坡期樣品。需要說明的是,未能鑒定種屬的158塊堅果殼殘塊也是全部出土自北首嶺期和半坡期的浮選樣品中,與菱角遺存出土情況完全一致。這些堅果殼有可能也屬於菱角殘殼,只是由於破碎過甚,失去了鑒定特徵。


炭化植物種子是魚化寨遺址浮選工作的最大收穫。在103份浮選樣品中共計出土各種植物種子29萬餘粒,其中的絕大多數是藜屬植物(Chenopodium)的種子,總計23.8萬餘粒,占出土植物種子總數的81.8%。然而,這些藜屬植物種子幾乎都出自一份浮選樣品中,即屬於北首嶺期的灰坑H201樣品。從這份浮選樣品出土的藜屬植物種子多達23.5萬餘粒,佔到藜屬植物種子總數的99%。在浮選結果中,如果某一類植物種子的出土背景異常集中,反映的應該是一種特殊的文化現象,灰坑H201出土藜屬植物種子的情況就是一個很好的例證,對此將在後面予以詳細討論。這裡需要說明的是,由於灰坑H201樣品出土的藜屬植物種子數量過於龐大,屬於典型的異常樣品,在應用統計學方法進行量化分析時,勢必對其他浮選樣品或其他出土植物種子的數量比例造成干擾,因此,為了能夠在量化統計數據上更加清楚地說明出土植物種子之間的相互關係,在進行數量統計和量化分析過程中,我們將灰坑H201這份異常樣品暫時擱置,單獨討論。


在不考慮灰坑H201樣品的情況下,魚化寨遺址102份浮選樣品出土的炭化植物種子總數是5802粒。經鑒定,這些植物種子分別屬於20餘個不同的植物種類,其中有些可以準確地鑒定到種(species),有些僅能鑒定到屬(genus)(表一)。



浮選出土的植物種子可分為農作物和非農作物兩大類。其中以農作物的出土數量為大宗,包括粟(Setaria italica)、黍(Panicum miliaceum)、水稻(Oryza sativa)和小麥(Triticum aestivum)四個穀物品種,合計50189粒,占所有出土植物種子總數的89.9%。在四種穀物中,又以粟粒的出土數量最多,共計36553粒,占出土穀物數量的72.8%。相對粟粒而言,黍粒的出土數量較少,共計13629粒,占出土穀物數量的27.2%。魚化寨遺址出土的水稻遺存數量極少,僅發現了5粒炭化稻米和2粒稻穀基盤,在出土穀物數量中所佔比例微不足道。另外,在浮選結果中還發現了2粒炭化小麥,分別出自半坡期和史家期的樣品中。


魚化寨遺址浮選出土的非農作物植物種子種類較多,但數量很少,僅5613粒,占所有出土植物種子總數的10.1%。其中出土數量較為突出的有禾本科(Poaceae)、豆科(Leguminosae)和藜科(Chenopodiaceae)植物種子,三者合計數量為5521粒,占非農作物植物種子數量的98.4%。出土的禾本科植物中以狗尾草屬(Setaira)為代表,其中的狗尾草(S. viridis)是秋熟旱田的主要雜草種類。出土的豆科植物中以大豆屬最多,採用新的鑒定標準進行識別,這些大豆遺存屬於野大豆(Glycine sojo)。出土的藜科植物中以屬於藜屬的灰菜(Chenopodium album)為主,灰坑H201樣品中的23.5萬餘粒藜屬植物種子大多也是灰菜。灰菜是一種常見的雜草類植物,其枝葉可以食用。其他出土植物種子中比較重要的還有紫蘇(Perilla frutescens)、獼猴桃(Actinidia sp.)等。


二、浮選結果的分析


考古遺址中埋藏的植物遺存大多數應該屬於文化堆積,即人類通過勞動主動(如穀物)或被動地(如雜草)獲得、而後又被人類有意識地遺棄或無意識地遺漏在遺址中的植物遺存。所以,浮選出土的植物遺存應該都具備一定的文化背景,與古代人類的日常生活和生產活動或多或少有關聯。


(一)炭化木屑的分析

魚化寨遺址103份浮選樣品出土炭化木屑的總重為120克,平均含量為1.16克/10升。但實際上每份浮選樣品的炭化木屑含量是不同的,各樣品之間存在著差異。根據計算,這103份浮選樣品炭化木屑含量的中值(median)是0.26克/10升。平均值與中值相差如此懸殊,說明平均值並沒有如實地反映出魚化寨遺址浮選樣品炭化木屑含量的整體情況。從圖一可以看出,有兩份浮選樣品飄離了大多數樣品的分布範圍,其炭化木屑含量遠高於中值。這兩份浮選樣品采自仰韶文化晚期的灰坑H186,其中H186②層樣品的炭化木屑含量是29.05克/10升,H186③層樣品的是20.90克/10升。




一般而言,浮選樣品炭化木屑的含量與樣品採集背景的性質應該存在著某種相應關係。考古遺址中各種遺迹由於其功能不同,埋藏炭化植物遺存的可能性和豐富程度相應地有所不同。根據大多數考古遺址的浮選結果統計,采自灰坑的浮選樣品的植物遺存含量一般都比較高,這是因為考古遺址中的所謂灰坑雖然其原始功能多種多樣,但大多數最終都成為了垃圾坑,即在原始功能喪失後被用作堆放日常生活垃圾的場所。所以灰坑出土的植物遺存不僅在種類和數量上相對豐富,而且對復原古代人類生活方式也最有價值。


但是,魚化寨遺址灰坑H186樣品的炭化木屑的含量屬於異常,高於平均值約20倍,高於中值近百倍。經過核查發現,采自灰坑H186的這兩份浮選樣品出土的植物種子情況也十分特殊:一是種類單純,僅出土了粟粒和黍粒兩種穀物遺存,沒有發現任何其他植物種子;二是數量驚人,兩份浮選樣品合計出土粟粒29520粒,黍粒11940粒,分別占魚化寨遺址浮選出土粟粒總數的81%、黍粒總數的88%。綜合以上現象判斷,灰坑H186應該是一處糧食窖藏,儲藏有粟和黍兩種穀物,可能是在使用期間不慎失火被焚燒,儲藏的糧食無法再食用,所以被就地掩埋,為數千年後的考古發掘完整地保存了一個未被擾動的糧食窖藏遺迹。如果這個分析是正確的,灰坑H186的浮選結果即為探討仰韶文化晚期的糧食產量和儲藏方式提供了重要線索。


灰坑H186是一個典型的袋狀灰坑,開口圓形,口徑1.54米,坑壁向內傾斜,深1.44米,坑底平整,底徑2米(圖二)。該灰坑形狀規整,保存完好,幾乎沒有破損,說明其應該是在其原始功能正常使用期間就因故被放棄的。如是,灰坑H186的浮選結果還揭示出了另一個非常重要的信息,即仰韶文化晚期乃至於整個仰韶文化時期聚落遺址中的所謂袋狀灰坑的原始功能很有可能是以穀物儲藏為主。



(二)水稻遺存的分析


魚化寨遺址浮選出土的水稻遺存數量很少,僅發現了5粒破碎的炭化稻米和2粒稻穀基盤,但提供的信息非常重要。


上個世紀的考古發現揭示,早在仰韶文化時期稻穀已經傳播到了黃河中下游一帶,根據當時統計,共有7處屬於仰韶文化時期的考古遺址發現了水稻遺存。但這些水稻遺存都是屬於偶然發現,而且主要是在紅燒土上觀察到的稻穀印痕,因而沒有引起學術界的廣泛關注。自本世紀起,由於浮選法的普及和應用,在中國北方地區不斷發現屬於新石器時代的水稻遺存,為探討稻作農業向北傳播提供了重要的資料。例如,在黃河中下游地區的龍山時代考古遺址,但凡開展過浮選工作的幾乎都出土有水稻遺存。新的考古發現還證實,早在距今7000年前的後李文化時期,水稻就已經傳播到了黃河下游地區。但是,分布在黃河中游地區的仰韶文化特別是仰韶文化早期的水稻遺存仍然稀少。魚化寨遺址的發現彌補了這一缺憾。

魚化寨遺址仰韶文化時期的水稻遺存是通過系統的浮選法獲得的實物資料,其中還包括了仰韶文化早期的炭化稻米遺存,這一發現不僅再次證實了仰韶文化存在水稻的事實,而且還將水稻傳播到黃河中游地區的時間向前也推到了距今7000~6000年間。鑒於此次發現的重要性,我們將年代最早的出土自北首嶺期浮選樣品(堆積單位為T1013⑨層)的一粒碎稻米送交碳十四實驗室進行加速器質譜計(AMS)測年。但遺憾的是,由於碎稻米樣品量不夠,未能測出數據(表二)。



(三)小麥遺存的分析


小麥起源於西亞,後傳入中國,並逐步取代了粟和黍兩種小米成為中國北方旱作農業的主體農作物,形成了現今中國「南稻北麥」的農業生產格局。雖然小麥的起源與中國無關,但小麥是何時傳入中國的?傳入中國後又是如何擴散的?對中國古代文明進程產生了那些影響?這些都是需要認真探討的學術問題。


本世紀以來,由於浮選法的普及,考古發現並獲得了大量的古代植物遺存,其中也包括了豐富的小麥遺存。根據目前統計,自本世紀以來正式發表或報道的出土有距今3000年以前的早期小麥遺存的考古遺址多達30餘處,出土小麥總計數千粒。其中許多新發現的早期小麥遺存被送交國內外的碳十四測年實驗室進行年代測定,據不完全統計,直接使用考古出土小麥遺存進行AMS測年的數據已經多達近百例。根據這些測年數據進行綜合分析,現在已經可以得出結論,小麥傳入中國的確切時間在距今4000年前後。山東膠州趙家莊遺址出土的龍山時代小麥遺存的碳十四年代測定結果顯示,小麥傳入中國的時間有可能早到距今4500年。


由此可見,魚化寨遺址浮選出土小麥遺存的相對年代就有些出乎意料了。兩粒炭化小麥粒均出自仰韶文化早期的浮選樣品中,一粒出自半坡期的灰坑H169,另一粒出自史家期的壕溝G2,這兩處堆積單位的年代應該在距今6500年前後。如果這兩粒小麥的年代確實符合其出土堆積單位的年代,魚化寨遺址的新發現就將小麥傳入中國的時間整整提前了兩千年!


由於魚化寨遺址小麥遺存的年代令人難以置信,我們選擇了出自灰坑H169的炭化小麥粒作為測年樣品,送交碳十四實驗室進行AMS測年。測年結果證實了我們的懷疑,這粒炭化小麥的真實年代在公元1655~1865年間,屬於近現代遺存(表二)。


近現代的小麥遺存為什麼會混淆在仰韶文化早期的文化堆積中呢?這與炭化植物遺存本身的特點和考古遺址文化堆積的埋藏環境有關。考古發現的遺迹和遺物皆因埋藏在土壤中才得以保存,但土壤自身的特性以及自然界各種因素對土壤的作用可能會擾動埋藏中的遺迹遺物,由於炭化植物遺存如植物種子的個體非常細小,在埋藏過程中受到擾動的可能性則更為嚴重。例如,植物根系在生長過程中對周邊土壤產生的機械擠壓作用,以及植物死亡後其根系腐朽在土壤中造成空洞,都有可能改變細小的炭化植物種子的埋藏層位或位置。再例如,生活在土壤中的蠕蟲(如蚯蚓)或昆蟲(如螞蟻)的活動也能夠對埋藏的植物遺存造成搬運作用。因此,對浮選出土的植物遺存進行分析時,應該考慮到植物遺存在埋藏過程中或提取過程中存在誤差的可能性,特別是對那些具有重要研究價值的、但年代異常、出土量稀少的炭化植物遺存,尤其需要採取謹慎態度。在條件許可的情況下,最好對這些植物遺存直接進行AMS年代測定。


(四)藜科植物種子的分析


在考古遺址通過浮選方法獲取到的植物遺存中,藜科植物種子是常見的植物遺存之一,特別是在北方地區的史前考古遺址,凡是採用了浮選法獲取植物遺存,一般都能夠發現和出土藜科植物的種子。但是,魚化寨遺址藜科植物種子的出土情況十分特殊:一是出土數量非常驚人,總數多達近24萬粒,二是出土單位極端集中,絕大部分(99%以上)出自一份浮選樣品中,即屬於北首嶺期的灰坑H201樣品中。這種異常現象應該是人為造成的,灰坑H201埋藏的藜科植物種子很可能是魚化寨遺址古代先民採集並儲藏在窖穴中的食物。

藜科植物包含130餘個屬,1500餘個種,其中栽培品種有菠菜、甜菜等,另外還有許多野生種類也是可以食用的,例如藜(灰菜)、地膚(掃帚菜)、豬毛菜(蓬子菜)、翅鹼蓬(黃須菜)、沙蓬(沙米)等。從上所列不難發現,藜科植物中能夠被人類食用的種類,不論是栽培的還是野生的,基本上都屬於蔬菜類,即它們的可利用價值主要是葉、莖、根。但是灰坑H201中出土的都是籽粒即灰菜的種子。


事實上,藜科植物的種子也是可以食用的,不僅如此,有些藜科植物甚至還曾被馴化成為穀物。例如,大約在距今3800年前,生活在北美洲的古代印地安人曾經將野生的伯蘭德氏藜(Chenopodium berlandieri)馴化成為了栽培作物。在隨後的很長一段歷史時期內,伯蘭德氏藜成為北美洲最主要的穀物,與向日葵和假蒼耳屬的Iva annua共同構成了分布在現今美國中西部地區和東南部地區的古印第安人農業生產的主要農作物品種。大約在距今1100年前後,起源於中美洲地區的玉米傳入北美洲,這種產量高、適應性強的優良農作物品很快取代了當地的原有穀物品種,伯蘭德氏藜和假蒼耳屬的Iva annua從此退出了農業生產,成為消失的古代栽培作物(lost crops)。


另外,還有一種被古印第安人馴化的藜科植物卻一直延續至今,那就是起源於南美洲地區的藜麥(C. quinoa)。藜麥也是一種被馴化的藜科穀物,穀粒呈棋子狀,直徑約2厘米,營養豐富,口感好,是南美洲安第斯山區最重要的穀物品種之一。考古證據顯示,至遲在距今3500年前,生活在科亞奧高原上「的的喀喀」湖周邊的古印第安人已經開始種植藜麥。但與北美洲的伯蘭德氏藜不同,起源於南美洲的藜麥並沒有被後傳入的玉米完全替代,直至今日,當地一些地區特別是山區仍然種植藜麥。伴隨新大陸的被發現,藜麥還在近代被傳播到了世界其他地區,例如,我國北方有些地區也開始引進並種植藜麥。


中國古代是否也曾存在過某種栽培藜,目前還不清楚。美洲學者對伯蘭德氏藜和藜麥進行過系統的研究,並分別建立了識別這兩種栽培藜的鑒定標準,包括種皮的厚薄,籽粒形態的變化等。但這些鑒定標準是否也適用於中國的藜科植物種子,尚未進行檢驗。


通過現生標本比對發現,魚化寨遺址出土的藜科植物種子與現生的灰菜種子不論是尺寸大小還形態特徵都沒有顯著差異,應該是野生品種。那麼問題是,魚化寨遺址古代先民為什麼要採集和儲藏數量如此巨大的藜科植物種子?野生的藜科植物種子雖然細小,種皮較硬,不是理想的人類食物,但經過加工還是可以食用的。例如,屬於藜科植物的沙蓬(Agriophyllum squarrosum),其種子雖然細小,但富含蛋白和脂肪,被稱為沙米,我國西北地區的農牧民經常採集並加工成粉狀,作為餵養幼畜的代乳品,人也可以食用。灰菜種子亦然。


(五)菱角遺存的分析


古今一般都認為菱角是南方特有的堅果品種,所以才有了「北人啖菱」的故事。但是,位於渭河谷地的魚化寨遺址出土的仰韶文化早期的菱角遺存有些耐人尋味。


現代的野生菱(T. incisa)主要分布在南方地區,野菱角呈三角形,一般有四個角,垂生在水中,每年秋季成熟,而後自然脫落沉於水底,來年發芽再繁殖。野菱角的尺寸在2~5厘米之間,果肉富含澱粉和蛋白質,營養成分高,口感也好,自古就是傍水而居的古代先民最為喜愛的採集類食物。相比較而言,栽培菱的分布範圍較廣,以環太湖地區和珠江三角洲地區最為集中,果實即菱角呈船形,分兩個角(T. bispinosa)和四個角(T. quadrispinosa)兩種類型,春季散播水中,秋季成熟收穫。栽培菱角較大,尺寸一般都在10厘米以上,殼薄肉厚,味道鮮美,即可以作為新鮮果品直接食用,也可以將果肉晾乾磨粉,烹煮成羹,是我國南方地區重要的地方食物之一。


栽培菱的起源地點和時間都不清楚。《呂氏春秋》記載:「杜厲叔事莒閔公,以為不知,去居海上,夏食菱芡,冬食橡栗」。說明在戰國時期,菱角與芡實、橡子和板栗仍然都屬於被採集的野生植物。北魏賈思勰的《齊民要術》記載,「種芰法:一名菱。秋上子黑熟時,收取,散著池中,自生矣」。這似乎又說明在南北朝時期,中國古代先民已經掌握了菱的種植技術。如果根據這兩段古代文獻記載,可以推測出栽培菱的種植起始於兩漢時期,但是否確實如此,有待考古出土實物遺存證實。


事實上,考古出土的菱角遺存時有報道。比較重要的有:浙江蕭山跨湖橋遺址出土的距今8000~7000年間的菱角遺存,湖南澧縣八十擋遺址出土的距今約8000年前後的菱角遺存,浙江餘姚河姆渡遺址和田螺山遺址出土的距今7000~6000年間的菱角遺存。尤其值得強調的是田螺山遺址,由於應用了浮選和水洗等植物考古田野方法,出土了數量驚人的菱角遺存。這些考古出土的早期菱角遺存是否屬於栽培作物,至今還沒有學者進行過討論,如果僅根據出土菱角的尺寸大小判斷,目前考古發現的史前時期的菱角遺存應該都屬於野生菱。

以往考古出土的早期菱角集中在長江中下游地區,在中國北方地區的史前考古遺址中,菱角非常罕見,這應該與菱特別是野生菱的生長環境有關。菱是一年生的浮水草本植物,一般生長在溫暖的靜水環境中。魚化寨遺址所在的渭河谷地冬季寒冷,霜凍期長,春季水溫過低,不適合菱角的繁殖和生長。然而,環境研究結果揭示:大約在距今9500~6500年間,渭河谷地的氣候溫暖濕潤,是全新世以來溫度最高、降水量最大的適宜期;大約在距今6500~5500年間,當地氣候惡化,形成了一個短暫的乾冷時期;大約在距今5500~3000年間,渭河谷地的氣候再次好轉,恢復到溫暖濕潤的環境條件。魚化寨遺址的菱角遺存全部都出土於仰韶文化早期浮選樣品中,即北首嶺期和半坡期樣品,而仰韶文化早期的年代恰好處在全新世適宜期。由此看來,魚化寨遺址出土的菱角遺存與渭河谷地的環境變化是相吻合的。大約在距今6500年以前,渭河谷地的氣候環境比現今更加溫暖濕潤,魚化寨遺址周邊的開發領域或生產區域內可能存在著有利於菱角等水生植物生長的靜水環境,如池塘、淺湖、沼澤等,為魚化寨遺址的仰韶文化早期古代先民提供了通過採集便可獲得的食物資源。


三、仰韶文化時期的農業生產特點和發展狀況


魚化寨遺址是一處相對單純的仰韶文化村落遺址,包含有仰韶文化早期和仰韶文化晚期的文化堆積,因此魚化寨遺址浮選出土的植物遺存,特別是其中的農作物遺存,為復原和探討仰韶文化的農業生產特點及發展狀況提供了重要的實物證據。


(一)仰韶文化的農業生產特點是以種植粟和黍為主的旱作農業


一個地區的農業生產特點主要體現在耕作制度上,耕作制度又稱農作制度,包括農作物種植制度(cropping system)和與之相適應的農田管理制度(soil management),其中,種植制度是主體。種植制度是指一個地區在一定時期內的農作物組成及其種植方式,這是由該地區的自然環境特點和農業生產條件、該時期的社會經濟發展程度和農業生產技術水平所決定的。因此,探討一個特定時期的古代農業生產特點可以從復原其種植制度入手。具體的方法是:通過對考古遺址浮選出土的農作物遺存進行量化比較和分析,了解不同農作物品種在人們日常生活和生產活動中的地位和價值,進而判斷當時的農作物種植制度以及由此反映的農業生產特點。


如前所述,魚化寨遺址浮選出土了四種農作物遺存,即粟、黍、水稻和小麥,總計50189粒。其中小麥的出土數量最少,僅兩粒,而且根據碳十四年代測定結果證實,這些小麥粒是混入的近現代遺存。水稻的出土數量也極少,共發現了5粒碎稻米和2個稻穀基盤,與粟和黍兩種小米的出土數量(合計50182粒)相差甚遠。毫無疑問,魚化寨遺址仰韶文化時期的農業生產是以種植粟和黍這兩種小米為特點的旱作農業生產方式。


通過對魚化寨遺址北首嶺期、半坡期、史家期和仰韶文化晚期出土農作物的縱向比較可以看出,仰韶文化時期當地的農業生產特點相對穩定,自始至終都是以種植粟和黍兩種小米為主,在農作物種植制度上沒有出現過變化。粟和黍兩種小米的農作物組合及其相應的種植方式是古代中國北方旱作農業的特點,有學者甚至將古代中國北方旱作農業稱為「粟類作物農業」。魚化寨遺址是一處典型的仰韶文化村落遺址,其文化面貌與同處渭河谷地的西安半坡、臨潼姜寨、寶雞北首嶺、華縣泉護村、扶風案板、高陵楊官寨等仰韶文化村落遺址基本相同,因此魚化寨遺址浮選結果具有一定的代表性。根據魚化寨遺址浮選結果推斷,仰韶文化時期渭河谷地的農業生產特點應該屬於典型的古代中國北方旱作農業傳統,即以種植粟和黍兩種小米為特點。


仰韶文化農業生產特點也可以從出土的雜草種子得到進一步證實。雜草是伴隨著人類的出現而形成、依附於人類的生產和生活而存在於人工生態環境的一類特殊植物,其中與人類關係最為密切的是田間雜草。田間雜草之所以被人類視為危害,是因為它們在農田中與人類所種植的農作物爭奪生存資源(光、水、土壤、養分等)。自然界植物的競爭主要發生在那些適於同等生存條件的植物種屬之間,作為田間雜草,它們的競爭或危害對象主要是與其在生長習性上和對生態環境需求上都十分相似的農作物品種。魚化寨遺址浮選出土的非農作物類植物種子中,禾本科植物種子的數量較為突出,其中又以狗尾草屬植物種子的數量最多。魚化寨遺址浮選出土的農作物遺存以粟為主,粟在植物分類上也是屬於狗尾草屬。據此,魚化寨遺址出土的狗尾草屬種子應該是當時農田中生長的雜草,混雜在被收穫的穀物中被帶入遺址的,然後在脫粒和揚場的過程中被剔除出來,最後被當垃圾拋棄並埋藏在了魚化寨遺址的文化堆積中。


(二)仰韶文化早期的社會發展仍處在由採集狩獵向農耕生產轉變的過渡階段


通過浮選結果分析可以看出,魚化寨遺址出土的植物種類中最為特殊的當屬菱角遺存和藜科植物種子,而正是這兩種特殊的植物遺存為探討仰韶文化時期的生業形態變化和農業發展狀況提供了重要的信息。

如前所述,魚化寨遺址浮選出土的菱角遺存全部出自仰韶文化早期前段的浮選樣品中,即北首嶺期和半坡期的樣品,而在仰韶文化晚期的浮選樣品中未發現一例菱角遺存。菱角在仰韶文化晚期的突然消失,不能排除環境因素,但文化因素可能是主因。


魚化寨遺址出土菱角屬於野生品種,即當時人們通過採集獲得的野生植物。魚化寨遺址古代先民所採集的可食用的野生植物應該不止菱角一種,可能還有很多其它種類,但那些可食用的野生植物或者不易保存(如鮮果類和葉莖類)、或者從外皮到內瓤都可以食用(如塊根莖類),被遺棄在遺址文化堆積中以及長期保存在土壤中的概率較低,所以未能出現在浮選結果中。而作為堅果類的菱角,雖然果肉鮮美,但果殼堅硬不可食用,人類食用果肉後將果殼拋棄,由此被埋藏並保存在遺址文化堆積中。從某種意義上講,菱角遺存可以代表那些未表現在浮選結果中的其它被採集的野生植物種類。據此推測,仰韶文化早期浮選結果中大量出現的菱角遺存在仰韶文化晚期浮選結果中完全消失,反映出了以菱角為代表的通過採集獲得的可食用野生植物在人類生活中的重要性的降低乃至消失。


與菱角遺存的出土情況相似,魚化寨遺址浮選出土的藜科植物種子中的絕大部分(近24萬粒)均出土於仰韶文化早期北首嶺期的一座灰坑中,即灰坑H201樣品中。從表一可以看出,其它浮選樣品出土的藜科植物種子大多也屬於仰韶文化早期,而在仰韶文化晚期的15份浮選樣品中合計才發現了17粒藜科植物種子。


前面已經分析到,魚化寨遺址出土的藜科植物種子屬於採集獲得的植物類食物。作為食物,藜科植物種子與粟和黍兩種穀物有許多相似之處。以灰菜為例,作為菜蔬,灰菜的嫩苗和葉莖的採摘季節是春季和夏季,但種子的成熟季節是秋季,而粟和黍也都是秋收作物。藜科植物種子的胚乳與穀物相同,也是主要以澱粉和蛋白質構成,例如被馴化成為栽培作物的藜麥,其營養成分與粟和黍兩種小米相差無幾。穀物的最大優勢是可以儲藏,以備冬春季節的食物短缺,而藜科植物種子也可以儲藏,由於其種皮厚硬,儲藏效果甚至優於粟和黍兩種穀物。由此可以看出,在收穫季節、營養成分、食用方式、儲藏功能等諸多方面,以灰菜為代表的藜科植物種子與粟和黍為代表的穀物具有很強的相似性。所以對古人而言,二者不是缺一不可的互補性食物,而是可以相互替代的同類食物。


由於是可以相互替換的同類食物,如果二者在質量上有優劣之分,而其中質量好的食物又可以得到充分供應,人類自然不會再費力去獲取質量差的一類食物。與粟和黍兩種穀物相比較,灰菜種子的尺寸小,種皮厚硬,口感差,不易消化,當然不是優良的食物種類。所以,如果魚化寨遺址古代先民通過農耕生產能夠收穫足夠的粟和黍兩種穀物,就完全沒有必要再通過採集獲取灰菜種子作為食物。換句話講,魚化寨遺址仰韶文化早期的古代先民之所以採集並儲藏灰菜種子作為食物補充,主要原因應該是當時的農業生產所獲不能滿足村落人口的基本食物需求。


通過以上分析可以得出這樣一個結論,在仰韶文化早期,魚化寨遺址古代先民除了實施以種植粟和黍兩種小米為特點的農耕生產之外,還需要通過採集活動獲取野生植物類食物,以補充農產品的不足,這反映出當時的農業生產水平低下,農耕技術相對原始,生產規模有限,尚處在由採集狩獵向農業生產轉變的過渡階段。到了仰韶文化晚期,魚化寨遺址古代先民的農業生產水平有了大幅度地提升,農耕技術有所完善,生產規模擴大,依靠農業生產已經能夠滿足村落人口的食物和其他生活需求,不再需要通過採集野生植物補充食用,由此完成了由採集狩獵向農業生產的轉變,真正進入到了農業社會階段。


四、結語


魚化寨遺址是一處重要的仰韶文化村落遺址。根據對浮選出土植物遺存的分析,魚化寨遺址古代先民的農業生產是以種植粟和黍兩種小米為特點,屬於典型的古代中國北方旱作農業傳統。然而在長達兩千年的發展歷程中,仰韶文化的生業形態處在不斷發展和變化的動態過程中。例如,魚化寨遺址古代先民早在距今7000年前的北首嶺期就已經開始從事種植粟和黍兩種小米的農耕生產,但是,當時的農業生產並沒有完全取代採集狩獵成為魚化寨人乃至整個仰韶文化早期的經濟主體,通過採集獲得的可食用野生植物,如菱角和藜科植物種子,仍然是當時的重要食物資源之一。隨著技術和社會的發展,仰韶文化經濟生活中的農耕生產比重逐漸增強,採集活動作用逐漸降低。到仰韶文化晚期,通過採集野生植物獲取食物資源的必要性已經微不足道了,以種植粟和黍兩種小米為代表的旱作農業終於取代採集狩獵成為仰韶文化的經濟主體,從此,以仰韶文化為代表的中國北方地區正式進入了以農業生產為主導經濟的社會發展階段,即農業社會階段。


需要說明的是,由於魚化寨遺址缺乏仰韶文化中期即廟底溝時期的文化堆積,所以中國北方地區農業社會的建立究竟是發生在仰韶文化晚期還是廟底溝時期,目前還不得而知,有待於今後更多的考古發現和植物考古證據,特別是廟底溝時期的植物遺存資料。然而,考慮到仰韶文化在廟底溝時期表現出的躍進式發展,例如分布範圍大擴張、文化影響力強勁、聚落分化顯著、彩陶藝術輝煌等等,我認為,中國北方地區農業社會的建立應該是發生在仰韶文化中期,即廟底溝時期。換句話說,仰韶文化時期是中國北方旱作農業形成過程中的關鍵階段,從早期的農耕生產和採集狩獵並重的生業形態,逐步發展到以農業生產為主導經濟的社會發展階段,在仰韶文化中期即廟底溝時期建立起的農業社會為隨後的華夏文明的形成奠定了基礎。


本研究得到了中國社會科學院創新課題「中國古代農業起源和發展」(2017KGYJ039)、國家文物局文物保護和技術研究課題「北方旱作農業的形成過程-植物考古新資料及分析」(編號20110221)和國家文物局指南針專項「栽培大豆的起源和早期耕作技術」的資助。

(作者:趙志軍 中國社會科學院考古研究所  原文刊於:《江漢考古》2017年第6期 此處省略注釋,完整版請點擊左下方「閱讀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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