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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次中風不記得自己的罪行 美國一死刑犯獲赦免

麥迪遜現在已67歲

麥迪遜

舒爾特警官

刑具

據英國《鏡報》2月27日報道,最近美國最高法院做出了一項重要的判決,他們決定同意赦免一名死刑犯的死罪,原因是這名罪犯在多次中風後已經失明、不能行走,而且嚴重失憶,已經忘掉了自己曾經犯下的罪行。

這名罪犯名叫弗農·麥迪遜,今年67歲,來自美國阿拉巴馬州。在1985年四月,麥迪遜開兩槍射中了警官朱利葉斯·舒爾特的頭部致其喪命。根據法院記錄,麥迪遜是在跟女朋友的一次家庭糾紛後殺死了舒爾特警官。在拿走了自己的所有物後,麥迪遜離開了女朋友的家,但隨後他悄悄潛伏到了坐在一輛巡邏警車裡的舒爾特後面,並朝他開了兩槍。麥迪遜前兩次審判的判決都因為上訴而被推翻,在1994年的第三次審判中他最終被判處死刑。然而在上個月,在即將被行刑的最後時刻,多名律師表示幾次中風已經讓麥迪遜喪失了大部分記憶,他已經不記得自己曾經犯下過這樣的罪行,此後美國最高法院同意赦免他的死刑。

在周一,美國最高法院同意就處決麥迪遜是否會違反美國憲法關於殘忍和不尋常懲罰的第八條修正案做出決定。之前美國最高法院就對跟存在智力殘疾和精神疾病的人相關的死刑做出了一些限制。

法庭文件表示,麥迪遜已經在死囚區關了30多年,近幾年來他多次中風,引發了痴呆症和記憶力缺陷。麥迪遜現在還是法定的盲人,已經不能獨立行走,說話也含糊不清。麥迪遜的律師們補充說,他現在已經無法記起自己的謀殺罪行,也無法理解自己收到的判決懲罰。他們宣稱「他的身心都在變得衰弱」,他應該被批准延期執行。

2016年,位於美國亞特蘭大市的第十一巡迴上訴法院裁定,因為記憶的喪失,從法律上來講麥迪遜已經不再適合被執行死刑了。但美國最高法院在11月駁回了這一決定,說法院還沒有創建過這樣的先例,因為囚犯不記得自己犯下的罪行就裁定他不適合被處決了。該州有關部門表示。他們沒能發現法院指定的一名負責評估麥迪遜心裡狀況的心理學家對麻醉毒品上癮,因為偽造處方被停職,使得他的發現變得無效。

阿拉巴馬州的律師們爭辯稱,麥迪遜自己的專家目擊人證明他明白自己因為什麼而受審,也知道死刑的意思。這一案例促使法官史蒂芬·布雷爾寫出了另外的看法,認為麥迪遜的案例說明了囚犯通常會被關在死囚區等待行刑的時間漫長地不合理。布雷爾法官也是一位死刑批判家。

但是在1月25日,美國最高法官停止了麥迪遜的行刑,因為他們考慮了麥迪遜律師們的請求,懇請再次重新考慮這一案件。麥迪遜的律師催促法官進行澄清,憲法是否允許患有痴呆症和認知退化的人被處決。城市信報編譯 曹麗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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