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是個好制度
我曾聽一位老人說,現在的社會真是好。我問她為什麼好,她說,可以離婚。
在她眼裡,可以離婚,就是好,比什麼都好。因為她曾經是一個不幸婚姻的受害者。她生活在一個偏遠的農村,丈夫是個二流子,曾經整天無所事事、遊手好閒,喝醉了酒,就開始罵她、打她,她從精神到肉體,片體鱗傷。
村裡人都很同情她,但是,親戚朋友都勸她不能離婚,她的父母對她說:「嫁雞隨雞,嫁狗隨狗。」就這樣,直到丈夫酗酒後跟人打架,不小心被打死,她的大半輩子的苦難,才結束。
她說,她丈夫死去,不是苦難的開始,而是幸福的來臨。她說,那個晚上,她邊笑邊哭,一整夜。現在,她的兒子和女兒供養她,很幸福。
說實話,生在現代社會,在某些方面確實是幸福的。這個時代,我們享有了人類經過幾千年艱苦鬥爭才取得的文明成果。這個成果之一,就是離婚制度的確立。
目前在世界上絕大部分國家,離婚是被允許的。離婚,是人權的保證,也是選擇錯誤的補救措施。
「兩個人婚後過得不好,就離婚。」這是現在最平常的一個道理。但在人類歷史的大部分時期,這樣的事情是無法實現的。
比如在中國古代,女人離婚就完全是一件大逆不道之事。古代社會講「君為臣綱,父為子綱,夫為妻綱。」這哪裡有妻的份,女人不過是男人的附庸罷了。一言不合,丈夫休書一封,妻子就得滾回老家。但如果沒有丈夫的指示,即使丈夫死掉了,妻子也不能隨意嫁娶。烈女貞德碑,刻上去的不是人的美德,而是社會制度的醜陋。
離婚,從命運外觀上來說,是件不幸的事。但就個人幸福而言,離婚是符合理性的明智之舉。因為逃離苦難本身,就是追尋幸福的開始。世界上最聰明的人,也不可能沒有作出錯誤選擇的時候。離婚,就是一種糾錯機制。
從人類的發展歷史來看,男人和女人,是輪流做老大的。在母系社會,女人是老大。到了父系社會,男人是老大。現在這個社會,還處在父系社會。不過,已經是父系社會的末期了。因為文明的大趨勢是——男人和女人最終要走向平等。我相信,未來的社會,是平系社會。女人離婚,不再會是一件丟臉的事情,她們完全可以像男人離婚那樣高傲和洒脫。
所以,離婚制度的確立,真是現代文明的優秀成果。不像以前的野蠻社會,一旦結婚,就不能離婚,這給無數人造成了苦難。
我以為,婚姻是絕對不能高終身制的。因為,其中潛在的風險,實在太大了。對於本來就幸福的男女來說,終身制毫無意義;對於婚姻中不幸的男女來說,終身制就是苦難的枷鎖。
離婚是個好制度,離婚的權利,就是重新選擇的權利。剝奪重新選擇的權利,就是剝奪改正錯誤、追尋幸福的權利。
假如有一天,這個社會突然不允許離婚了,那麼,我們的社會就是在開歷史的倒車了。
提示:昨天下午,知乎上被封的性學大師兄又被解封了。不知是哪位高人在後面暗中幫助。如果是粉絲里的一員,那就謝謝你們了。既然死而復生,那我就繼續做傳道士吧,歡迎各位圍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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