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罪態度差受賄嚴重 韓檢方對朴槿惠求刑30年
【環球時報駐韓國特派、特約記者 陳尚文 李軍】韓聯社27日報道稱,首爾中央地方法院當天對前總統朴槿惠案進行一審結案審理,檢方在提請法院量刑時表示,由於朴槿惠是「親信干政」事件的最終責任人,應給予比「干政」案另一核心人員崔順實更重的刑罰,遂提請法院對其判處30年有期徒刑,並處以1185億韓元(約合人民幣6.96億元)罰款。
27日,韓國檢方稱,朴槿惠作為國家元首,卻把憲法賦予的治國理政的權力轉讓給了毫無執政經歷的幕後親信行使,以致造成國政混亂,朴槿惠就是最核心肇事者。檢方還表示,朴槿惠拋棄了國民對她的信任,導致國內民意分裂,朴對此卻毫無反省和悔意,這也是檢方要求法院根據《特定犯罪加重法》對其加重處罰的依據之一。此前,「親信干政」案核心人物崔順實被判20年有期徒刑,罰款180億韓元。
韓國KBS電視台分析稱,檢方向法院對朴槿惠提請重刑的原因,一方面認為朴槿惠對審判的態度有問題,另一方面18項罪行中包含最為致命的收受賄賂罪。在韓國受賄金額超過1億韓元,相應的最短量刑為10年,有可能視情況被處以無期徒刑。此次,檢方判斷朴槿惠收受賄賂的金額達592億韓元,且認為是朴槿惠在與幾家大企業「掌門人」秘密會面時主動索要的。
報道稱,雖然檢方完全可以提請法院給予最重嚴刑——無期徒刑,但是檢方並沒有這樣做。事後,法律界人士分析認為,在韓國無期徒刑就等同於死刑,檢方可能考慮到如果請求「極刑」,前總統朴槿惠「堅實」的保守支持者可能會再給現政府製造麻煩,於是退而求其次。經調查,朴槿惠的財產只有68億韓元,其中28億已用於購買內谷洞的住宅,還有30億的支票與10多億現金。另外,今年年初,檢方向朴槿惠追加3項指控,包括違反選舉法和國家情報機構等相關法規,還在審理中。
韓國網媒《E-DAILY》27日報道稱,朴槿惠自去年4月17日開始被提起公訴,至今歷時317天,共經歷100多回開庭審理,傳喚證人達138人。其間,朴槿惠起初試圖以「不拘留」狀態接受審判,未果後又繼續抗爭法院對其的「延期羈押」裁決,去年10月16日辭退律師團並以身體健康等原因妄圖拖延審判,但無奈這些做法均未阻擋法院對該案的審判。報道稱,當天朴槿惠繼續缺席一審最後一次庭審,甚至連缺席事由書都未提交,「泰然」接受法院對其的「命運審判」。
韓國《國民日報》27日報道稱,今日一審結案審判已結束,只等待4月6日的一審宣判結果。報道認為,朴槿惠自去年10月16日抗議法院「延長其羈押期限」裁決開始,就一直以身體健康為由缺席庭審,根據以往情況來看,4月6日法院宣判時,朴槿惠繼續缺席的可能性比較大。報道稱,如果是普通被告人在法院宣判時因故不能出席,則可以往後推遲一兩次擇期宣判,但是朴槿惠的情況完全不同,因為她至今一直缺席法庭審判,法庭延期宣判也就毫無意義,所以屆時即使朴槿惠仍舊不出席,法院也可能會如期進行宣判。
韓聯社27日稱,法律界普遍認為,鑒於親信門涉案人崔順實在一審中被判處20年有期徒刑,朴槿惠被判的量刑將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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