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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迅的三份自傳

魯迅曾經對勸他寫自傳或協助許廣平為之作傳的青年朋友說:「我是不寫自傳也不熱心於別人給我作傳的,因為一生太平凡,倘使這樣的也可作傳,那麼,中國一下子可以有四萬萬部傳記,真將塞破圖書館。」(1936年5月8日致李霽野)

這裡所謂的「自傳」是指篇幅較長比較正規的傳記,如胡適、沈從文等人寫過的那樣。

不過魯迅也寫過三份自傳,其中有兩份是準備印在翻譯的書里向外作介紹的,都非常之短。

一份是1925年應《阿Q正傳》俄文譯者王希禮(波·阿·瓦西里耶夫)之請而作的,後譯為俄文,載入俄文譯本魯迅短篇小說選集《阿Q正傳》(列寧格勒激浪出版社1929年版)一書之中。其中文文本則收入《俄文譯本〈阿Q正傳〉序及著者自敘傳略》,後編入《集外集》。

這篇《自敘傳略》共分四段,前三段分別寫18歲以前、18歲至29歲、此後到現在(45歲)的主要經歷;第四段介紹自己的作品,他寫道——

我在留學時候,只在雜誌上登過幾篇不好的文章。初做小說是一九一八年,因了我的朋友錢玄同的勸告,做來登在《新青年》上的。這時才用「魯迅」的筆名(Pen-name);也常用別的名字做一點短論。現在匯印成書的只有一本短篇小說集《吶喊》,其餘還散在幾種雜誌上。別的,除翻譯不計外,印成的又有一本《中國小說史略》。

四段文字都是非常平實的情況介紹,沒有任何現在比較常見的後台喝彩的意思。

第二份是1930年5月16日寫定的《魯迅自傳》,寫作的因緣不詳,後根據手稿編入《集外集拾遺補編》。這份自傳的格局同1925年的《自敘傳略》完全相同,只有第四段頗有增補:

我在留學時候,只在雜誌上登過幾篇不好的文章。初做小說是一九一八年,因為一個朋友錢玄同的勸告,做來登在《新青年》上的。這時才用「魯迅」的筆名(Pen-name);也常用別的名字做一點短論。現在匯印成書的有兩本短篇小說集:《吶喊》、《彷徨》,一本論文,一本回憶記,一本詩文詩,四本短評。別的,除翻譯不計外,印成的又有一本《中國小說史略》,和一本編定的《唐宋傳奇集》。

行文清晰平實如故。時間才過去五年,魯迅的成果就這樣更加豐富多彩了。梵穀人一向是與時俱進的。

第三份徑題《自傳》,是1923年為美國友人伊羅生編譯的中國現代短篇小說選《草鞋腳》提供的傳記材料。《草鞋腳》動議甚早,而出版乃在數十年後,於是此文遂作為附錄放在1925年的《自敘傳略》之後,編入《集外集》,又單獨編入《集外集拾遺補編》。此傳分為五段,其倒數第二段是新寫的,主要介紹自己在1927年以後受到的迫害:

又約半年,國民黨北伐分明很順利,廈門的有些教授就也到廣州來了,不久就清黨,我一生從未見過有這麼殺人的,我就辭了職,回到上海,想以譯作謀生。但因為加入自由大同盟,聽說國民黨在通緝我了,我便躲起來。此後又加入了左翼作家聯盟,民權同盟。到今年,我的一九二六年以後出版的譯作,幾乎全被國民黨所禁止。

行文仍然平靜,而實際上充滿了控訴。「廈門的有些教授」指顧頡剛,魯迅同他矛盾頗深,這裡順便刺了他一槍。關於「通緝」的問題,至今詳情不明,魯迅這裡也只說是「聽說」。國民黨查禁魯迅的譯作則是明顯的事實,而實際上是禁而難止的,歷來如此。

在三份自傳中,這第三份最長,但也只有千把字。

三份自傳大同小異,如果三選一作為標準樣本,似以取1930年5月16日寫定的《魯迅自傳》為宜。

如果自己願意,自傳也可以寫得很長,成為厚厚的一本;魯迅因為怕「塞破圖書館」,只應外國友人之請寫了這麼幾份極簡的履歷介紹。如果真是一生平凡的人,寫自傳似乎也以簡明為好,大體說清楚就可以了,實無取乎冗長也。(顧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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