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奧迪Q5混電車,為什麼不能電機驅動

某德國進口的2012年產奧迪Q5混合電動EV轎車,該車輛的身份證VIN碼為WAUC8D8R1CA.......,配用型號為0BW的變速器,性能一直很穩定,已正常行駛近九萬多公里。該車為混合電動模式,駕駛員有兩種驅動車輛的方式可供選擇:可使用發動機作為動力的驅動方式,或是用電機驅動的方式,只要方便的利用按鍵即可進行切換。

圖一、儀錶顯示「EV模式當前不可用」

車友反映最近該車無法使用電機的驅動模式,同時組合儀錶盤中顯示「EV 模式當前不可用」的警告。此時發動機還無法熄火關閉,但發動機的驅動方式仍然是正常可用的。維修時考慮到車輛還是可行駛的,說明車輛本身的機械部件仍屬正常,即動力及底盤和基本部件沒有什麼故障,但為什麼電動模式無法激活使用呢?重點應檢測與電機驅動相關部分的檢修。

對於車輛驅動部分的故障,按廠家維修手冊的指導,可以查找到有兩個相關的TPI故障文件,分別是「2028157/1」和「2032178/1」。前者「2028157/1」是指發動機無法關閉 - 無法啟用電動行駛模式」,後者「2032178/1」是專指Q5混動無法在EV模式下進行電動行駛。顯然前者不適用於本車的故障,應按後者規定來查找故障。

圖二、低壓電池的指標不符合要求

根據TPI「2032178/1」文件的指導,分析激活EV模式必須滿足以下的相關條件,主要包括有:高壓動力電池條件必須滿足;低壓的12V副蓄電池啟用條件必須滿足;車速必須低於 100 km/h;變速器的換檔桿不得掛入「S」位等。

利用奧迪車輛的專用檢測儀6150B進行檢測,但沒有發現故障碼的記錄。通過「引導型故障查詢」對蓄電池進行檢測,高壓動力電池「A」的各項數據為正常狀態,符合規定的要求。

檢測發現低壓副蓄電池「A1」,其輸出電壓為12.0V,溫度符合為28℃,但是其充電量僅為10%,電流為0A為不正常狀態。按啟用12V的邊界條件,其充電電量SOC值應高於60%,那麼折算出端電壓應高於12.3V。電池內阻應符合要求的2.3毫歐左右。這看來低壓蓄電池的端電壓參數不符合要求。

圖三、更換了低壓副蓄電池A1

混電車輛的副蓄電池,擔任全車儀錶、照明、高壓電的控制等等多項任務,一旦副蓄電池不良,將直接影響動力電池的供電,使其沒有電機驅動的模式。再對副蓄電池A1進行測試,判斷副蓄電池的儲電容量已嚴重下降。該低壓蓄電池為普通鉛酸電池(特別需要註明:推薦採用原廠蓄電池),推斷是內部的活性作用物質嚴重失效已無法蓄電。於是更換該蓄電池,再試車確認該故障已順利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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