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談燈光藝術在戲曲舞台上的運用
中國戲曲是中華傳統文化中極具民族魅力的一種獨特藝術樣式,它「以歌舞演故事」的表演方式,充分利用程式化的表現手段,通過虛擬化的藝術處理以達到寫意性的舞台效果。同時,中國戲曲又是一種高度綜合的藝術形式,在其發展的歷史過程中,將文學、音樂、舞蹈、雜技、繪畫、雕塑甚至是現代的燈光、裝置及數字技術等統統包攬其中。
燈光,作為現代舞台美術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同樣也是當今戲曲舞台上所不可或缺的。它不僅僅是根據情節的需要對人物及所需的特定場景進行全方位視覺環境的設計,同時更要將有目的的設計意圖以視覺形象的方式展現給觀眾。可以說,中國自宋代以後舞台上也已出現過人工照明,至清代後期宮中和民間都在演出「燈彩戲」,到辛亥革命後,中國的劇場一般使用汽燈或電燈照明。到新中國成立後,由於對中國傳統戲曲的改革、改造以及戲曲向其它藝術形式的學習、借鑒,戲曲舞台也逐步發展並建立起了自己的舞檯燈光系列。
首先,對於一個燈光設計者來說,必須要了解不同形式的舞台藝術表演、不同風格的藝術追求對於舞檯燈光運用的不同要求,明白燈光在戲曲舞台上所具有的不同功能和多種作用,其操作使用的基本手法和技術手段,懂得它與舞台上演員表演的有機配合與統一協調,知道它在舞美各要素之間所處的地位。
其次,要根據文本所提供的劇情、人物關係、具體的戲劇情景、人物心理、活動空間等進行認真地研讀和思考,對相關的布景、服裝、化妝等設計方案有一個相對透徹地了解,然後從整體布局、美學角度出發,對光的位置、光的色彩、光色的對比、各種燈具的作用和效果等提出具體建議和要求,在取得大致統一的意見之後,制定出具體可行的實施方案。
再次,就是要根據導演的整體構思和舞台調度、演員的創作和表演等對已制定出的燈光設計方案進行適當地調整和糾正,在排練的過程中,逐漸與舞台上所展示和呈現的一切相互磨合。無論是戲劇節奏、舞台調度,還是場景轉換、結構組合,都需要與其它部門實現並達到彼此的默契,以將最為完美的舞台呈現展示給觀眾。
就中國戲曲而言,由於自身藝術特徵的緣故,因而在燈光的運用上便有著不同於其它戲劇形式的要求。中國戲曲追求的是寫意的藝術風格,是含蓄內斂、虛實相生、意象相融的獨特意境,是潑墨渲染、大筆勾勒的藝術手段,是言有盡而意無窮的藝術效果。由此,燈光的設計和運用也就必須要與此形成統一的基調,充分認識和理解戲曲舞台的程式化表演手段和假定性藝術處理,在時空的轉換與對接,在場景的營造、畫面的構建、環境的渲染及人物心理的展示等方面完成戲曲化的創造性展現。所以,對於從事戲曲舞檯燈光設計與操作的人員來講,除了必須要具備舞檯燈光設計與運用的基本理論和技術之外,更需要不斷地提高自身的文學素養和戲曲理論水平,不斷增厚傳統文化的積澱、增強審美能力和藝術鑒賞力。只有這樣才能有見解、有創造性,並得心應手地將燈光藝術充分體現在中國傳統的戲曲舞台上,展示其魅力,彰顯其神韻。
燈光雖是一門技術,但它最終是為藝術服務,對於中國傳統的戲曲藝術而言,更需要不斷地去適應、配合與融合,不斷地探究與追問,不斷地嘗試和推進,以最終實現物質(科技)手段與寫意藝術的更為完美地結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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