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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大屠殺搞殺人比賽的兩個魔頭 是怎麼死的

01

位於南京市中山東路307號的鐘山賓館是民國時期的勵志社舊址。

大院裡面有三幢仿清大屋頂宮殿式建築。

其中的大禮堂高三層,重檐廡殿頂,非常氣派。

那是由著名建築師關頌聲、趙深所設計的。

禮堂內部是現代化的劇院布置,當時是作為社交、集會和娛樂的場所,經常舉辦戲劇演出和文藝活動,梅蘭芳等藝術大師也曾經應邀在這裡演出。

這裡還發生過許多重大的歷史事件。1932年8月舉行過中國的第一次全國體育會議。

1941年9月,汪偽政府在此成立漢奸軍校「綏靖軍官學校」。

但是,眠眠今天想強調的是,1946年2月15日,國民政府在勵志社大禮堂設立國防部審判戰犯軍事法庭,專門審訊侵華日軍戰犯。

原來二戰結束後,1946年1月遠東最高盟國統帥部根據同盟國授權,成立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在日本東京對日本首要甲級戰犯開展國際大審判。

中國政府分別在南京、漢口、廣州、瀋陽、太原、北平、徐州、上海、濟南、台北等10個城市設立「審判戰犯軍事法庭」,審判在侵華戰爭中犯有嚴重罪行的日本乙、丙級戰犯。

乙級戰犯是指違反戰爭法規的現地責任者,即犯違反人道罪;丙級戰犯是指違反戰爭法規的直接執行者,即犯直接責任罪。

從1945年8月到1947年5月,中國政府在各地逮捕以及由中國駐日代表團引渡的日本乙、丙級戰犯,共2357名。

其中,設在南京的「國防部審判戰犯軍事法庭」主要審理製造南京大屠殺慘案的日本戰犯和其他日本戰犯。

法庭向東京遠東盟軍最高統帥部提出,要求將製造南京大屠殺的主犯和其他罪大惡極的戰犯引渡到中國來接受審判。

02

1946年5月底,南京審判戰犯軍事法庭首次開庭,審判的是戰犯酒井隆。

這是一個貫穿日本侵華歷史,犯下累累罪行的傢伙。

從1928年開始,他先後製造了「濟南慘案」、起草「何梅協定」、推行華北自治、參與發動盧溝橋事變。

在任日軍第23軍司令官,指揮攻佔香港後更是宣布日軍「大放假」,大肆姦殺婦女及殘害無辜平民。

南京軍事法庭最終對酒井隆宣判死刑。9月13日押往雨花台執行槍決。

1946年8月,另一個雙手沾滿中國人民鮮血的戰犯谷壽夫被押解到中國。

谷壽夫是原日軍第6師團中將師團長,1937年12月12日日軍第六師團最先攻入中華門。

攻佔南京後,谷壽夫命令所部在南京進行了40餘天的大屠殺,日本軍隊用集體槍殺、活埋、刀劈等殘忍手段,殺害30萬以上中國軍民,燒毀全城三分之一的建築。

使得中國首都變成一座人間地獄。

谷壽夫是製造南京大屠殺的罪魁禍首之一,南京大屠殺的慘案被美國記者爆出,世界為之震驚。

迫於輿論壓力,當時的裕仁天皇將谷壽夫調回了日本。

抗日戰爭剛結束,戰犯處理委員會就將谷壽夫列為重要戰犯。

1946年2月,谷壽夫被盟軍總部逮捕,谷壽夫在被美軍逮捕後不久,還演了一場裝死的鬧劇。

在他知道日本天皇已經保不了自己時,與兩個手下幹將合謀,想用假裝死亡矇混過關逃跑。

當時負責看押他的中方軍官對於谷壽夫的死亡覺得不對勁,便命人暗中觀察。

果然,深夜時分谷壽夫的手下企圖前來營救,谷壽夫也在兩個小時內醒了過來。

谷壽夫的詭計沒有得逞,兩個手下僥倖逃脫了。

8月谷壽夫被引渡到中國,隨後第一綏靖區軍法處專門派人把他從上海押送到南京,關押進小營戰犯拘留所。

03

10月28日,南京國防部審判戰犯軍事法庭發布「關於調查戰犯谷壽夫罪證的布告」,要求受害的南京軍民進行犯罪事實的檢舉。

還在中華門外的雨花路設置臨時調查庭。

南京百姓紛紛來到法庭,露出身上的槍傷和刀疤,悲憤地控訴日軍慘無人道的暴行。

調查庭詳細記錄受害者的姓名、籍貫、性別、年齡以及受害地點,並由受害者按上手印保證所述內容的真實性。

為了徹底調查谷壽夫部隊在南京的屠殺行徑,將民眾的控訴辦成不容置疑的鐵證。

主審法官石美瑜親自帶領人員專門前往中華門外花神廟萬人坑,挖掘遇難同胞的屍骨。

人們用十字鎬和鐵鍬掀開地面掩埋的泥土,將挖出一塊塊屍骨,用水小心清理後,仔細檢查屍骨上的痕迹。

幾千具遇難同胞遺骸堆成小山,上面幾乎都有日軍用刀砍、槍擊以及鈍器擊打留下的傷痕。

一具具白骨無聲地控訴著日寇當年的暴行。

法庭調查人員和現場圍觀的群眾悲憤難忍,哭出聲來。

就連負責現場警戒的那些在戰爭中出生入死的士兵,也忍不住流下了淚水。

公審開始後,谷壽夫由兩名頭戴鋼盔的憲兵押入法庭。

他頭戴灰色禮帽,還夾著個公文包,似乎自己是來參加會議的。

旁聽席上的市民和受害者見他一副滿不在乎的樣子,對他的斥罵聲不絕。

如果不是法官再三警告阻止,人們恨不得將谷壽夫亂拳打死。

幾次審判中,狡猾的谷壽夫面對著一系列鐵證,不僅死不認罪還厚顏無恥地進行狡辯。

他居然責問中國政府為什麼日軍攻克上海,南京處於戰爭狀態時不早作撤退準備。

面對著萬人坑裡挖掘出的帶著洞孔和劃有傷痕的頭骨,他抵賴說:「你們憑什麼說這是日本士兵的刀槍穿刺的?」 還狡辯說:「軍人以服從為天職,我是奉命來華作戰,戰爭責任不在我身上。」

面對眾多出席作證的大屠殺倖存者和被害者家屬的血淚控訴,他惡狠狠地威脅:不要帶上民族感情來對我審訊。

鐵證如山之下,谷壽夫的狡辯當然是徒勞的。

南京軍事法庭對谷壽夫的審判,從1946年10月谷壽夫被押到南京開始到最後審判結束,共歷時6個多月,法庭調查確認證據四五千件之多,證人出席500多人。

3月10日,法庭以充分可靠的證據判處谷壽夫死刑。

「查被告在作戰期間,以兇殘手段,縱兵屠殺俘虜及非戰鬥人員,並肆施強姦、搶劫、破壞財產等暴行,系違反海牙陸戰規例」及戰時俘虜待遇公約各規定,應構成戰爭罪及違反人道罪……被告方與各會攻將領,率部陷我首都後,共同縱兵肆虐,遭戮者達數十萬眾。更以剖腹、梟首、輪姦、活焚之殘酷行為,加諸徒手民眾與無辜婦孺,窮凶極惡,無與倫比。不僅為人類文明之重大污點,即心術之險惡,手段之毒辣,貽害之慘烈,亦屬無可矜全。應予科處極刑,以昭炯戒。」

谷壽夫要求複審,企圖苟延殘喘,最終在4月25日被蔣介石親自駁回。

26日上午,兩個法警將谷壽夫從看守所提出押往監刑室。

監刑法官葛召棠對谷壽夫驗明正身後,宣讀了執行處決的命令。

最後問:「戰犯谷壽夫,你若有話還可以作最後的陳述。」

谷壽夫臉色慘白,要求將一個裝有他的頭髮、指甲的小布袋寄給他的家人,「回歸故里」。

監刑法官答應「一定負責將它寄給你的妻子。」

讓他在死刑命令上面簽名後,兩名法警將谷壽夫五花大綁,在他背上插上「處決南京大屠殺主犯谷壽夫」的木質斬標,押上刑車駛向雨花台刑場。

南京城萬人空巷,都想親眼目睹這個大屠殺首犯的最後下場。

聚集在道路兩邊的南京市民,看到谷壽夫的刑車開來,指著谷壽夫大罵,向谷壽夫揮舞著拳頭髮泄著心中的憤怒。

雨花台刑場周圍的山坡上也早已站滿了黑壓壓的民眾。

谷壽夫沒有了庭審時的囂張,面對即將到來的死亡他嚇得兩腳發軟,根本無法自己站立。

鬆綁後,谷壽夫被中國憲兵攙下了刑車,然後由兩名憲兵架著他的胳膊才走進刑場。

行刑官一聲令下,癱軟在地的谷壽夫被左右兩名憲兵一人拉著一隻胳膊勉強跪下,行刑人員手執駁殼槍對準其後腦勺,隨著兩聲槍響谷壽夫當場斃命。

這時漫山遍野圍觀的民眾高聲歡呼,掌聲雷動。

04

1947年,三名臭名昭著,罪惡滔天的戰犯田中軍吉、向井敏和野田毅先後被引渡到中國。

1937年12月,日本《東京日日新聞》在題為「超紀錄的百人斬」一文中,詳細報道了兩個日軍少尉以屠殺中國軍民百人為目標進行「殺人比賽」的過程。這兩個惡魔就是向井敏和野田毅。

1937年11月,在侵華日軍由淞滬戰場向南京進軍的途中,侵華日軍第十六師團第九聯隊第三大隊少尉炮兵小隊長向井敏明。

向同在第十六師團第九聯隊第三大隊任職的另一名少尉軍官野田毅提出,進行滅絕人性的「砍殺百人大競賽」,以誰先殺滿100人為勝利,獎品為一瓶葡萄酒。

《東京日日新聞》連續刊登該報四名隨軍記者分別從常州、丹陽、句容、南京等地發回的現場報道。

詳細報道了二人在無錫橫林鎮、常州車站、丹陽奔牛鎮、呂城鎮、陵口鎮、句容縣城和南京紫金山等地刀劈百餘人的經過。

這些報道不僅僅時間、地點明確,殺人過程及數字清楚,而且同時還配發了照片。

12月13日,日本《東京日日新聞》再度刊登了特派記者淺海、鈴木從南京紫金山麓發來的報導:向井少尉與野田少尉舉行殺死100個中國人的競賽,其錦標現尚未能決定,向井少尉已殺死106人,野田少尉已殺死105人,但不能決定誰先殺死100人。現兩人同意不以100人為標準,而以150人為標準。

兩個惡魔在對話中居然高興地說:「我們於不知不覺中,就已經超過了斬殺100人的紀錄,這是多麼愉快的事情啊!……」

在刊登這篇報道的同時,還配發了他們在紫金山麓合影的照片。

照片上兩個野獸叉開雙腿,擺出趾高氣揚不可一世的姿勢,並肩站在一起。

向井敏明雙手拄刀放在胸前,稍矮一點的野田毅左手拄著軍刀,右手彎在身後。

兩人表情中同樣都顯露著征服者的驕橫和殺氣,眼睛裡射出獸性的殘忍凶光。

12月14日,刊登「殺人比賽」消息的《東京日日新聞》報紙空運到南京。十六師團司令官中島今朝吾看了以後,十分高興地說:「很好,很好,支那人不管多少,統統都要殺掉,對婦女兒童也不能留情!」於是,在日本報紙的煽動和日軍高級將領的縱容下,侵佔南京的日本士兵獸性大發,掀起殺人狂潮。

05

1947年,在東京擔任遠東國際軍事法庭中國檢察官秘書的高文彬,發現這份1937年12月的《東京日日新聞》上的報道和照片,他隨即把報紙複印了兩份,一份留在檢察處辦公室,另一份送到了中方法官梅汝璈的手中。

梅汝璈看完材料後十分震怒,立即將之寄回國內,遞交到國民政府行政院院長宋子文的手中。

中國向駐日盟軍總部提出了追捕、引渡向井敏明和野田毅的要求,一場追捕兩頭野獸的行動展開了。

梅汝璈

當時在日本的中國代表團都認為,這兩個劊子手死一百遍也償還不了他們的罪惡,但是大家都盼著他們還活著,要讓他們活著接受中國人的審判。

根據日軍第16師團師團長中島今朝吾的日記,在南京淪陷後,這支部隊根據制定好的計劃,對南京城內放下武器的中國人,進行了毫無人性的屠殺。

僅僅在12月13日這一天,就殺害了2萬多戰俘和平民。

而在整個南京大屠殺過程中,這支部隊殺害的中國人總人數在16萬人以上。

1941年,太平洋戰爭爆發,日軍第16師團成為進攻菲律賓的日軍第14軍主力。

1944年,萊特灣海戰之中,美軍登陸萊特島,第16師團被殲滅。

根據日本厚生省資料,此戰,第16師團被殲滅13158人,俘虜620人。

戰俘名單中,赫然出現向井敏明和野田毅的名字,兩人後來都被美軍遣返回了日本。

遠東國際軍事法庭調查科科長理查德·沃森通過兩人填寫的入伍志願書,得知了他們的地址。

率領國際憲兵先後來到向井敏明和野田毅的老家,拿著兩人的照片挨家挨戶地詢問,卻沒有找到兩個惡魔的下落,線索就此中斷了。

06

也是天網恢恢。

一天中午,一隊國際憲兵路過東京赤坂路一家魚丸店,聽到店內傳來爭吵聲。

原來,一個名叫田中軍吉的中年男人吃完魚丸後不給錢,還打了店老闆一記耳光。

於是,兩人廝打起來,只聽見田中軍吉狂叫道:「老子當年在支那參戰,一天就殺掉了100多個支那人,還敢跟我要錢。」

田中軍吉

聽了這番話,憲兵們馬上將田中軍吉按倒在地捆綁起來押走。

理查德·沃森問明情況後,決定對他進行突審。

南京大屠殺期間,田中軍吉任侵華日軍谷壽夫部隊第六師團第四十五聯隊上尉,曾用軍刀砍殺中國平民300餘人。

審訊中又有意外的收穫,從田中軍吉口中得知,另一個惡魔野田毅居住在鹿兒島縣。

隨即,理查德·沃森領著國際憲兵對鹿兒島縣的大街小巷進行了仔細搜查,最後在一條不起眼的水泥路邊,發現一個擺攤的中年男人,此人的模樣很像照片上的野田毅。

憲兵們當即猛撲上去,抓住野田毅押到東京。

在田中軍吉指認下,野田毅終於低頭承認自己的真實身份。

經過審訊,野田毅又供出了向井敏明的下落。

這個當年的惡魔現已偽裝成平民,隱藏在山口縣,靠販賣山貨維持生計。

之後,國際憲兵前往山口縣,抓捕向井敏明。

向井敏明被捕後,和野田毅、田中軍吉關到一起。

後經遠東國際軍事法庭批准,三人被引渡到中國,關押在南京小營戰犯拘留所。

在審判中三名戰犯無論面對中方出具什麼證據都百般抵賴,拒不承認自己屠殺中國人的事實。

田中軍吉詭辯稱屠殺300人的說法為當時宣傳所用,並非事實。

田中軍吉,向井敏和野田毅

向井敏明和野田毅更是表示報紙上記載的一切都是記者的想像。

向井敏明狡辯說是自己對記者吹牛,目的是為了引起日本年輕女人的羨慕,回國後好討老婆。

審判從上午10點一直持續到了下午14點30分。審判長石美瑜最終作出判決:

「被告等連續屠殺俘虜及非戰鬥人員,系違反海牙陸戰規例及戰時俘虜待遇公約,應構成戰爭罪及違反人道罪。

其以屠戮平民,認為武功,並以殺人作競賽娛樂,可謂窮凶極惡,蠻悍無與倫比,實為人類蟊賊,文明公敵,非予盡法嚴懲,將何以肅紀綱而維正義?」

判處向井敏明,野田毅,田中軍吉死刑!

1948年1月28日,田中軍吉、向井敏明、野田毅三人被押往雨花台執行死刑。

他們在行刑前獲准抽完最後一支煙,隨著三聲槍響,結束了他們罪惡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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