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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裔富豪更新楓葉卡被拒 收離境令 法官:可帶2兒子回中國讀書

[溫哥華頭條 加拿大樂活網lahoo.ca編輯]

樂活按語

陪讀不再是擋箭牌了

【加拿大樂活網lahoo.ca 】聯邦法院近日就一起華裔移民提出的司法複核進行宣判,一名於2006年底與丈夫和兩子移民加拿大的女子,因多次不符合居住要求,且接連向當局隱瞞居住天數事實,故被移民部門發出離境令。該女子隨後以需要陪讀2個兒子的人道理由上訴,尋求司法複核,但最終被聯邦法院駁回,且建議她攜兩子回中國繼續學業。

移民部文件顯示,2006年底,華裔女子的丈夫通過魁省投資移民計劃獲得移民資格,她和兩名現時17及13歲的兒子,以依親者的身份同時獲得永久居民身份。但這一家四口首次登陸加拿大,僅居住約10天便全家返回中國,其後的幾年裡,這四人間斷式地往返於中加兩國,在加拿大均居住很短時間。

2011年,該女子與2個兒子的楓葉卡即將到期,故提出更新申請。由於自知居住時間不滿足換卡要求,該女子前往一間移民諮詢公司尋求其製造文件,這間公司後疑因涉及多宗為移民造虛案被起訴,公司負責人向法庭承認涉及訛騙控罪。不過該華裔女子雖然光顧該間被公司,但她沒有向移民部遞交任何假文件,所以未被波及。

圖片來自網路

移民部上訴部門向華裔女子問話,她自稱在2006年至2011年間沒有居住在加拿大共837天,但移民部隨後透過出入境紀錄發現,她沒有居住在加拿大的時間為1,332日,不過移民部最後仍向她及2子發出更新後的楓葉卡。

該女子與2子隨後於2014年返回加拿大定居,其丈夫則放棄了永久居民身份。2016年4月,該華裔女子由美國入境時,對邊境局官員關稱,自己在2011至2016年間,離開加拿大的時間不超過730天,但5月,移民部發現她離開加拿大的時間長達1261日。由於她曾在2011年更新楓葉卡時也有故意隱瞞居住時長的嫌疑,移民部要求她就其居住日數接受問話。

該女子在問話期間試圖尋求人道理由,稱需要繼續留在加拿大照顧正在求學的兩個兒子,但被移民部拒絕,且向她發出離境令。華婦隨後向移民部上訴遭拒,又繼續向聯邦法院提呈司法複核。

法官建議攜2子回中國學習

聯邦法院法官Henry S.Brown宣判,維持移民部上訴部門的判決,該華裔女子提出的司法複核申請被駁回。

圖片來自網路

法官在判詞中強調,如果想以人道立場為理由,將遣返或離境令推翻,必須拿出有力理據讓法庭和執法當局信服。該華裔女子稱2名未成年兒子在加拿大長期讀書,若自己被離境,兒子將無人照顧。但法庭認為,2名兒子和加拿大的聯繫並不深厚,反而長期居住在中國。且家境非常富裕,在西溫擁有一間價值$800萬的豪宅,家庭擁有$1,000萬元資本。以這樣的家境,有能力支持2名兒子入讀以英語為主的中國國際學校。

平台:溫哥華頭條

來源:加拿大樂活網lahoo.c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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