視力達到多少才算正常?
經常
有朋友問我
視力達到多少才算正常?
孩子配眼鏡看到多少才可以?
為什麼有人說1.0就可以了,有人說1.2才行?
為什麼第一次配鏡沒有散光?第二次配又有散光了?
這一期就和大家聊一下這個話題
(聲明:醫學日新月異,觀點也不盡相同,本人學識也有限,請大家用審慎、批判的眼光來看待,本文基本無毒副作用)
1.0還是1.2,又或者是1.5?可不可能是2.0?
(下圖是比較常用的視力表:第一行對應0.1,最下面一行對應的是2.0)
根據中國科學院楊雄里院士的專著《視覺的神經機制》一書記載:
「正常視力者可達到1.2~1.5,最高可達4.0。
這是根據「物體需能夠刺激到眼底視網膜上相隔一個視錐細胞的大小才能被神經感知」的原理,
眼底黃斑區視錐細胞的分部就像一片多邊形方格,
按照視錐細胞底部直徑1.5微米計算得來。
對於正常的我們
佩戴眼鏡達到什麼樣的視力才好呢?
教科書的解釋是:
達到既清晰又舒適的狀態。
這個要求是非常之高,
不僅需要檢查者的精確測量和反覆測試,
還需要戴鏡者清晰的、準確的反饋。
通常在醫院或眼鏡店的配鏡流程是:
(開始)
散瞳或不散瞳的電腦驗光或醫學檢影驗光
試戴檢測度數並根據戴鏡者反饋進行調整(包含了一系列的檢查如:瞳距測量、散光大小和軸位測試、紅綠色的視力檢查、對亮度、大小、形變的反饋和雙眼一致、主視眼判斷等等)
佩戴上一步驟得出的眼鏡,試戴半小時並根據戴鏡者的不適反饋進行調整最終得出清晰的、舒適的配鏡度數。
完成付款並加工鏡片、交付戴鏡者。
(結束)
上面這個過程中
最後實際佩戴的眼鏡度數與最初驗光檢查的度數
可能相同也可能不同。
不同的原因有三點:
第一:是檢查者最初的檢查誤差。
第二:是患者的反饋誤差。
第三:眼睛自身調節的誤差。
最終的眼鏡度數是否合理,
很大程度受戴鏡者的反饋所決定。
最可能出現的反饋誤差是什麼?
近視過度矯正和遠視欠矯正
如果可以在確定最終度數後,戴鏡再次暗室內檢影驗光核實分析,
可以最大限度的減少戴鏡者的反饋誤差。這對兒童戴鏡者尤為重要。
精確的矯正後
我們的視力能達到多少才是正常的?
這個答案也就有了。
眼鏡可能讓你看到1.0
也可能是1.2
又或是1.5
2.0!
4.0?
....
..
總結一下:你能看到多少是現實存在的!現實中,你能看到多少是未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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