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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電動汽車的置換期,我國政府和企業該如何處理廢舊電池?

近年來,我國新能源汽車產業迎來爆髮式增長,一躍成為全球新能源汽車的最大市場。根據根據目前主流市場上汽車製造商提供的電動汽車的電池質保時間,普遍為5~8年,第一批電動汽車已經開始進入了置換期,蓄電池報廢高峰期即將到來。

據中國汽車技術研究中心預測,到2020年前後,我國純電動(含插電式)乘用車和混合動力乘用車動力電池,累計報廢量將達12萬—17萬噸。而高工產研鋰電研究所預測,到2020年,國內動力電池報廢量將超過24.8萬噸,大約是2016年報廢量的20倍。

電動汽車電池的壽命比發動機還要短,往往兩到三年就要更換一次。如此頻繁的更換,又為電池行業提供了多少巨量的產能。還不包括電池的配套設施,那將又是一個天文數字的巨大市場。(相關閱讀:中國首批電動汽車進入置換期,廢舊電池何去何從?)

面對電動汽車的置換期,我國政府和企業該如何處理廢舊電池?

而創造出這樣的市場環境,主導者當然是我國政府,決定市場的份額將考驗涉及這個行業的企業又有多少技術含量。無論是製造者、分銷者、回收者,都能在這個巨大的蛋糕上,分得一杯羹。

針對當前的現狀,國家工信部提出的國內首個關於動力電池回收利用,明確指出回收拆解企業應具有相關資質的國家標準《車用動力電池回收利用拆解規範》將從2017年12月1日起正式實施。此外,自2018年2月1日起,《車用動力電池回收利用余能檢測》等三項動力電池新國標也將正式實施。昨日(2月26日),工業和信息化部、科技部、環境保護部、交通運輸部、商務部、質檢總局和能源局七部委聯合印發了《新能源汽車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的通知,旨在加強新能源車動力電池回收利用管理,規範行業發展,推進資源綜合利用,保護環境,從而促進新能源汽車行業持續健康發展。《辦法》將於2018年8月1日正式施行。

作為2016年12月1日頒布的《新能源汽車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管理暫行辦法》(徵求意見稿)的落地文件,新頒布的《辦法》強調汽車生產企業承擔動力蓄電池回收的主體責任,按照先梯次利用後再生利用原則,對廢舊動力蓄電池開展多層次、多用途的合理利用,並保障不可利用殘餘物的環保處置。

面對電動汽車的置換期,我國政府和企業該如何處理廢舊電池?

而面對廢舊電池即將導致的暴利行業,有多少企業已經在積極準備提前布局了呢?

今年年初,中國鐵塔公司在京與重慶長安、比亞迪、銀隆新能源、沃特瑪、國軒高科、桑頓新能源等16家企業,舉行新能源汽車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戰略合作夥伴協議簽約儀式。中國鐵塔公司自2015年開始,在黑龍江、天津等9省市建設了57個退役電池梯次利用試驗站點,試點範圍已擴大到12個省市,已建設了3000多個試驗站點,涵蓋備電、削峰填谷、微電網等各種使用工況。

目前,已布局回收拆解業務的動力電池和材料企業包括比亞迪、沃特瑪、國軒高科等,第三方動力電池回收拆解的企業包括格林美、湖南邦普等,而在梯次利用方面,國家電網、中國電科院、北汽新能源等開展了梯次利用、商業儲能等示範項目建設。圍繞電池回收產業,誕生了一批新興企業。

下面我們再來看看國外車企是如何管理廢電池的,是否有我們值得借鑒的地方。

豐田汽車2011年,其與住友金屬合作,在日本本土啟動回收鎳氫電池的項目,藉助住友金屬高純度提取技術,已可回收電池組中50%的鎳,進而實現了混合動力車動力電池中鎳的多次利用;本田汽車2012年則與日本重化學工業公司合作,配置了一條可以回收80%稀土金屬的生產線,以用於製造新鎳氫電池。

去年6月份,雷諾聯合英國一公司嘗試將二手電筒池用於家用電源領域,隨後,雷諾宣布在歐洲的高速公路服務區安裝充電樁,利用這些二手電筒池重新給電動汽車充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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