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AASLD指南關於孕婦預防和治療HBV的幾個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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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8
妊娠期接種HBV疫苗是安全的,對HBV無免疫力、未感染HBV的孕婦應該接受HBV疫苗接種。
符合抗HBV治療標準指征的女性應該接受治療;不符合標準指征、妊娠中期HBV DNA >200000 IU/mL的女性應該考慮治療,以預防母嬰傳播。
【免疫激活期慢性乙型肝炎(CHB)的定義為ALT≥2倍正常值上限(2×ULN)或顯著的組織學疾病證據,加HBV DNA>2000 IU/mL(HBeAg陰性)或>20000 IU/mL(HBeAg陽性),推薦男性和女性ALT水平的ULN分別為35 U/L和25 U/L,用於指導管理決策。】
首選替諾福韋(TDF),中期研究已經表明TDF用於預防HBV母嬰傳播的高效性。
未接受抗病毒治療以及在分娩時或分娩後早期停用抗病毒藥物的HBV感染孕婦,應該接受密切監測,直至分娩後6個月。
預防HBV母嬰傳播並非剖腹產的指征。
HBV感染母親的新生兒應該在分娩時接受乙型肝炎免疫球蛋白(HBIG)和HBV疫苗,並且完成推薦的疫苗接種系列。HBsAg陽性母親的嬰兒應該於9-15個月時,接受疫苗接種後檢測。
並不禁止母乳餵養,抗病毒藥物在母乳中排泄極少,不太可能導致顯著的毒性。
※記者鏡頭下監獄裡的孕婦,流露出濃濃的真情
※孕婦家屬要求全小區將貓狗送走,其他住戶的回復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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