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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設立「屈原詩學獎」的公告

關於設立「屈原詩學獎」的公告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實施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傳承發展工程的意見》精神,促進中華詩詞創造性轉換與創新性發展,中華詩詞研究院決定協同屈原故里——湖北省荊州市設立屈原詩學獎,並舉辦「中國荊州·中華詩學論壇」。現將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屈原詩學獎」從2018年開始,每兩年評定一次,即每逢雙數年份評定;「中國荊州·中華詩學論壇」從2018年開始,每年一屆,在詩人節(即端陽節)期間舉辦;「屈原詩學獎」的頒獎儀式與次年的「中國荊州·中華詩學論壇」結合舉行,即每逢單數年份舉辦「中國荊州·中華詩學論壇暨屈原詩學獎頒獎大會」。

二、「屈原詩學獎」的評獎範圍:以現當代的詩、詞、曲、賦、聯為研究對象的論文與論著,鼓勵將當代新詩與上述傳統文體貫通研究。

三、「屈原詩學獎」的獎項設置:「屈原詩學獎」設立「詩學論文獎」、「優秀青年詩學獎」與「詩學成就獎」三類。其中,「詩學論文獎」每屆評定5篇(不同作者)左右;「優秀青年詩學獎」每屆評定1—2人;「詩學成就獎」每屆原則上評定一人,允許空缺。上述各類獎項,「詩學論文獎」得主,每人獎金人民幣5,000元;「優秀青年詩學獎」得主,每人獎金人民幣20,000元;「詩學成就獎」得主,獎金人民幣50,000元,並由中華詩詞研究院頒發獲獎證書。

四、「屈原詩學獎」的評獎時間:從2018年開始,每逢雙數年份年底評定。

五、「屈原詩學獎」的評獎按照初評、複評與終評三個階段進行。

六、「屈原詩學獎」的申報:

1.「屈原詩學獎」中的「詩學論文獎」,其評獎對象為未公開發表的原創論文。除直接向本獎項投稿外,由中華詩詞研究院舉辦的相關活動原創論文參評本獎項,包括一年一屆的「中國荊州·中華詩學論壇」、兩年一屆的「海峽兩岸中華詩詞論壇」、中華詩詞研究院出品的公開期刊《心潮詩詞評論》(雙月刊)來稿。本獎項不限投稿篇數。

2.「屈原詩學獎」中的「優秀青年詩學獎」,其評獎對象為五十周歲以下(含五十周歲)的學者公開出版發行的詩學論著(內容應符合本獎項的評獎範圍),可採取自薦與他薦相結合的方式申報。出版社或相關專家推薦論著,須徵得作者本人同意。

3.「屈原詩學獎」中的「詩學成就獎」,其評獎對象為當代詩學領域卓有成就的專家學者,可採取自薦與他薦相結合的方式申報。他薦人選須徵得本人同意。

七、「屈原詩學獎」申報材料的投遞

1.參評論文及相關材料請發至郵箱qysxjtg@163.com。

2.參評論著及相關材料請寄:湖北省武漢市武昌區東湖路翠柳街1號省文聯大院屈原詩學獎組委會辦公室,郵編:430077;電話:027-68880731,15623017648;聯繫人:劉靜。

八、本公告自發布日開始執行,由中華詩詞研究院負責解釋。

中華詩詞研究院

2017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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