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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道德經》導讀 第十一章

第十一章

三十輻共一轂,當其無,有車之用。埏埴以為器,當其無,有器之用。鑿戶牖以為室,當其無,有室之用。故有之以為利,無之以為用。

這一段經文從字面來理解,並不是很困難的,我們可以做下的翻譯:三十根輻條集中在一個轂軸上,正是由於輻條與輻條之間的空無,所以才有了車輪這麼一組應用。使用陶土製成陶制器皿,正是由於陶器中的空無之處,所以才能有碗、盆、缸、罐等的器皿的應用。開鑿門窗做成房屋,正是由於房間里的空無之處,所以才有了房屋這麼一組應用。通過這些例證,我們可以看到有和無是使得事物得以應用必不可少的兩個要素。

但是經文這一章的主要目的和意義就需要我們認真思考了,有和無是老子《道德經》中很重要的一組概念,如何正確理解這兩個概念對於理解經文也有很重要的意義,這一章的目的就是要說明無這一概念不能做虛無和無意義的理解。我們一看到無首先就會想到虛無、空洞、無物這些意義,但在老子的經文中無這概念是不能做這樣理解的,這一章就說明了這樣一個問題。房屋中間的空間,我們可以理解為無,但它並不是沒有意義,如果沒有這個空間,這個無,那就沒有房屋這樣一個事物了。所以無就不能將它視為虛無或無意義的事物。有和無在老子的學說中是一組相對的概念,一定要結合起來認識和思考,還要結合經文的具體語境去思考,不能一見到無這個字就想到空無或無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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