準備申請但資料不足,居然還能請移民局幫忙提供?
在申請身份的時候,申請人往往會需要提供許多相關證據來做出證明。這些證據有很多時候是跟個人的移民歷史息息相關的。
然而,有時可能因為時間太長,自己過去的這些紀錄都沒有好好留存下來,可是將來申請卻又需要用到……
比如說:在申請10年合法永居,或者20年非法永居的時候,當事人需要證明自己在這10年或者20年內沒有中斷期(Gap),可是手邊卻拿不出相關證據來證明,自己符合永居的資格;
又或者說,當事人申請簽證的時候,需要提供過去的移民歷史,例如出入境紀錄、是否被拒簽過的紀錄等,可是自己卻記不清楚了……
這時候,當事人其實可以向移民局索要相關的「個人信息」,拿到充足的證據來協助自己的身份申請。
這些個人信息,其實也就是當事人的「移民紀錄」(immigration records),它的專有說法是「Subject Access Request」(暫譯為:當事人訪問請求)。
根據類別的不同,「Subject Access Request」可以分成3類:
1. 基本(Basic):
選擇這項服務是免費的,並且在提交申請後,會在20天內收到移民局的身份確認答覆。
你可以申請下面幾項文件:
1)電子版的個人移民歷史(immigration history)
2)電子版的入境卡
3)電子版的入境紀錄
4)就業者註冊計劃(Workers Registration Scheme,簡稱WRS)信息
5)過去5年以來的出入境紀錄
對於大部份人來說,選擇「基本」類別的Subject Access Request就可以索取到足夠的個人信息來使用了。
2. 專有(Specific):
這是新增的試行項目,可以讓當事人申請到通常只能通過「詳細(Detailed)」類別申請,所能夠索要到的個人信息。
選擇這項服務也依舊是免費的,當事人可以在20天內收到移民局的身份確認答覆。
你可以索要最多5種(單一的)以下文件:
1)在英國申請的所有簽證資料
2)過去簽證申請的任何一封移民局的決定信(decision letter)
3)上訴的結果
4)個人拘留進度報告(individual detention progress report)
5)驅逐令(deportation order)
6)某次的面試紀錄
如果你還需要索要更多資料,那你就必須選擇以下這種,也就是「詳細(Detailed)」類別。
3. 詳細(Detailed):
這個類別便是可以讓當事人向移民局索取「所有」移民局所保留的當事人資料。
這類服務就不是免費的了,需要收取10鎊的申請費,並且需要等待40天內,才能收到移民局的答覆。
一般來說,移民局會先寄給當事人一份「概要性」的當事人的移民信息。
如果當事人覺得移民局所提供的資料不夠詳細,可以再次跟移民局索取,要求給出所有的詳細資料。
如何向移民局索取自己的相關個人信息?
1.線上申請:
通過移民局的線上申請系統:https://visas-immigration.service.gov.uk/product/saru,線上填寫完表格,並且完成付費(如果需要的話)。
或者,你也可以選擇手動填寫表格,並且附上所有的相關支持文件,一併寄到以下地址:
Subject Access Request Unit
UK Visas and Immigration
Lunar House
40 Wellesley Road
Croydon CR9 2BY
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你想選擇郵寄選項,必須確認自己提供了足夠的相關支持文件。
因為有將近一半的申請遭到延遲,都是因為一開始附上的證據不足,使得整個過程都被拖慢了。
2.提供證據:
基於保護個人信息的原則,移民局必須確保當事人的確有權利來索取這些個人移民信息。
因此,移民局還會要求當事人在遞交申請表的當下,附上以下相關證據來證明自己的身份:
1)提供附有個人照片的身份證件,這可以包含以下:
-護照
-駕照
-BRP卡
-國家身份證(ID卡)
-旅行證件
如果上述這些證件你都沒有,那你需要提供一張最近的個人相片。
2)提供由第三方所寫的確認信,用以確認你所提供的身份證件,確實是代表著你本人:
確認信上必須寫著:「Icertify that this is a true likeness of [申請人全名]」;
並且,確認信上必須有第三方確認人的全名和簽名,有效期為6個月(也就是最多只能是申請前6個月所做出的確認信)。
有資格來寫確認信的人有以下:
-有向英國移民服務委員會(Office for the Immigration Services Commissioner)註冊的法定代理人
-律師,大律師或特許法律執行
-宣誓公證人
-註冊慈善機構
-或者,你的文件有經過郵局的文件檢查服務(documentation checking service),也可以被接受
3)提供一封授權信,信的內容是說你同意移民局將這些屬於你的個人信息寄給你自己,或者寄到你的代理人(如:律師)那邊:
這份授權信必須是原件,信上必須包含以下幾點:
-確認你准許你的個人信息被寄給你
-確認你准許你的個人信息被你的第三方代理人(如果他們代理你來申請的話)
-你需要在信上簽名並寫下日期,期限不能超過申請前的6個月
-如果你是幫未滿12歲的孩子遞交申請,在有授權委託書,或者有一位訴訟輔佐人的情況下,你可以代替孩子在授權信上簽名
4)如果你是幫未滿12歲的孩子申請資料,你還需要提供一份「關係證明」,這可以包括以下:
-出生證明
-父母責任證明
-另外,如果你在有授權委託書,或者有一位訴訟輔佐人的情況下,代理某人來做出申請,你也需要將這些證據給提供出來
請注意:在你開始申請之前,你就需要先將這些資料都給準備好。
除非移民局收到了所有他們要求的支持文件,否則不會接受你的申請。
另外,如果你在遞交申請的15天內,沒有將所有支持文件都給附上,你的申請會自動被拒絕。
如果你需要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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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的永居身份都能回國嗎?
※申請簽證在網上提交後還能修改信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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