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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書法上,我們最應該繼承和發揚傳統,而不是整天想著如何去創新

「夫書肇於自然,陰陽既立而形勢出,形勢出而變化生焉。」書法本源於自然。古人見自然物象之奇、萬物變化之狀,「仰則觀象於天、俯則觀法於地」,並對自然加以描摹,形成了文字。最初為象形,後逐漸發展出象意、象聲。雖然最終形成了形音義複合文字,可是漢字源於自然物象這一點卻始終沒有改變。(國外有些人認為漢字是純象形文字,這是對漢字屬性的極大誤解。)因此,書法之美一定要「妙合自然」才是高水平。可是,對於「妙合自然」的理解不能片面,漢字中的各種書體都並非絕對具象,而是一種抽象的意象。每個書家處理這種意象的方法不同,導致其書法風格也是千差萬別。比如顏真卿的楷書雄強開闊、筆力十足,有人喻以田間叉手的大漢;而趙孟頫的字卻柔媚多姿、華美多變,後人喻以插花美女。這兩種意象就是由書家的風格所引發出的,如果硬要指出二者之點畫究竟哪裡像大漢、哪裡像美女,則無異緣木求魚、捨本逐末。

歷史上很多書家的字能夠讓人產生豐富的聯想,比如米芾《蜀素帖》中之「羞」,看起來活像一位飄飄欲仙的神女;黃庭堅之「筆意」二字非常像兩個引弓搭劍的將軍,很有力度……這種例子太多了,不勝枚舉。那麼,是不是書家在寫字之初就開始有意如此安排呢?並不是這樣。每個書寫者的審美取向都是不同的,他們對漢字的處理也會千差萬別,但是最終的結果都是為了美觀,為了給人以美的享受。同樣,審美客體對書家字體的感受與領悟也是各個不同的,其在欣賞過程中所產生的意象也是不一樣的。但必須說清楚,這種意象並非古人之故意,而是自然帶出的,一旦故意,便入俗道。有很多愛好書法的朋友愛搞一些「花活」,寫個「佛」字故意弄成一位僧人模樣、寫個「馬」,也將馬頭、馬身、馬尾一一畫出……我只能說這是一種非常淺薄的做法,沒有什麼技術含量,而且作者對於書法意象美的認識也是很底層次的。

明白了書法的本質,就不能不說說書法與藝術之關係。書界開始爭論這個問題是最近二十幾年的事情,而且愈演愈烈。先不說誰對誰錯,我覺得只要開始爭論這個問題,就從一個側面反映出我們這個時代的書法已經在走下坡路。為什麼這麼講?因為我們已經在迷茫、已經開始懷疑,已經在試圖用西方的理論來解釋我們本土的東西。我承認,書法有他的藝術性,也符合某些美學原理,但是單純的藝術是不能涵蓋書法的。

一切藝術都是美的,可並非一切美的都得是藝術。唐代孫過庭曾講道,書法是「同自然之妙有,非力運之能成」的,書法要妙合自然,要得天地自然之大美。歷史上最偉大的書帖都並非用意在字上,而是以自然出之,完全靠平時的水平自然發揮,因而達到的效果往往令人驚嘆,甚至連本人都會「再書而不可得」。因此,書法並不是「創作」出來的,而是書家天真自然地流露,這與藝術創作中的心態是完全不同的。

另外,漢字之美永遠與其實用性緊密相連,書法是實用性與漢字字形美相調和的結果。篆隸字形莊重,手法則較單一,少變化,他的美是富於裝飾性的。相對於「高雅」的篆隸,楷書幾乎都是「錯別字」,但是楷書變化豐富,技法多樣,書寫速度也變快,字形也相當美觀。現今很多人好講這句話:「書法已經完全脫離實用性,成為了單純的藝術。」殊不知,離開實用性去談書法就等於在花瓶中看花,固然一時美麗,但不久即會凋謝,完全脫離實用性書法就不存在了。書法的存在就是要讓人們能夠感受到他隨時可用。

因此之故,認為書法就是一門藝術的人在認識上很容易犯以下幾個錯誤:

一、不講單字,片面強調「總體效果」、「整體感」。由於將書法作為藝術來進行創作,現今很多學書者都願意將注意力放在章法上,而忽視了對單字的突破。臨帖時往往大篇大篇地作業,不講求細部;自運時又講「展廳效應」,點畫粗疏、千篇一律、味同嚼蠟。如果我們仔細看歷史上流傳下來的書論,就會發現絕大部分都是講如何寫好點畫及單字的,幾乎不涉及章法問題。其實並非章法不重要,而是古人認為單字寫好後章法自然就會水到渠成,沒必要設硬性規定,無法而萬法該備。古人作書之時並不刻意安排字,一切都要隨著自己的心性和當時的情境自由發揮,字的大小、疏密、粗細等等完全不是預想的,尤其是自由的行草書,只是順筆流下、一氣呵成。如果下筆時還在想著哪裡大些、哪裡小些等等,必定會顯得局促做作,怎麼會有好字出現呢?

二、「線條」說盛行。「線條」本是西方美術用語,用來形容書法本就方枘圓鑿、格格不入,很多人還偏偏用它來詮釋書法,認為書法的本質就是線條的藝術。其代表人物往往以美術學院出身者為主,因其早年學西洋畫,對素描、光影等有所領悟,後附庸風雅提筆練字,用功不深卻好為異端。將漢字塗抹得醜陋不堪,卻逢人便宣揚其書「線條」功力極深,非一般人所能及,實在是為害不淺。中國書法有類似「線條」的辭彙,即「點畫」。點畫與線條之最大的不同在於所強調的重點不同。點畫強調的是筆觸,每筆的起行收不單要交待得清清楚楚,還要寫出一種漢字的姿態美;而線條則強調的是積點以成線,以及線的軌跡所呈現出的美感。書法的基礎是漢字,沒有漢字的字形美一切都無從談起。比如將古人的好字按點畫剪斷,隨意扔到桌面上重新組合,點畫沒有變化,但是字已經沒法看。這說明,同樣一個線條,在不同的位置會產生不同的效果。書法中點畫概念的內涵是線條無法替代的,強調線條的惡果只能是產生一批「鬼畫符」似的「書法」:行筆隨意,點畫亂如枯枝,作者卻不以為丑,反倒說要寫出線條的「質感」。最讓人感到痛心的是很多書法教師受此影響,在教孩子寫字之初,不將授課重點放到識字練字上,反而讓其滿紙大練「線條」,真是滑稽至極!

三、不繼承法,反而盲目追求創新。書法經過數千年的發展,早已形成了他成熟而完備的技法,只要後人用心學習繼承,每個人在數年內最起碼都能夠將漢字寫得漂漂亮亮。而現今有些人卻不然,他們要大力提倡書法「創新」。提出這一說法的原始動機各有不同,不必細說,但是想要書法創新卻是貽害後學。藝術上講點創新,有些自己獨特的東西無可非議,可書法畢竟要以漢字為基礎,想創新書法先要創新漢字,諸位朋友請捫心自問:我們有這個能力嗎?受時代的影響,現在什麼都講創新,「創新就是生命!」、「創新是靈魂!」、「沒有創新就沒有發展!」一件東西不管價值高低,只要先掛上「創新」這一標誌就能有市場。這一思維定勢也毫不例外地影響到了書法。一件書法作品只要寫得與眾不同,具備了「創新」點,就能夠在大展上獲獎。試問,有這一思想作指導,「鬼畫符」怎麼能不出現呢?有人不同意我的說法,講道:「書法史上劃時代的大家哪個不是有自己獨特的風格?歐顏柳趙四大家難道不是各個不同嗎?」的確,書法史上劃時代的大師無一不是有自己獨到的風格,但是這種風格的形成並非是其刻意標新立異的結果,而是在長期的臨習中按照自己的氣質、學養進行取捨後所自然形成的一種個人特色,這種過程是不得不然而非刻意而然。這些大家在點畫結構上所產生的差異,往往是在歷史上曾經出現過的,只不過他們融而化之,稍加改變而已。從根本上講,他們都是在繼承古人優秀傳統上用功最深的人,所形成的風格面貌也大同小異。蘇軾所說的水到渠成、漸老漸熟就是此意。

因此,書法沒有終極追求,斤斤於個人的獨特風格實在是等而下之。歐顏柳趙其早年和晚年的字也大不相同,那麼請問到底哪一種可以代表他們所謂的「風格」呢?所以說,在對待書法上,最好不要去談創新,尤其是在現今這個時代,書法處於數千年之最低谷,我們最應該面臨的是如何繼承發揚古人的好傳統,而不是整天想著如何去做所謂的「創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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